党建伟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中和组织建设中的创造性运用,同时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加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同时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集中制就必须充分认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和科学内涵。
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在党内生活中,“民主”与“集中”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主”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的形象比喻,是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集中”的基础和源泉;“集中”是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实行讨论之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把多数人的意志通过一定的程序确认下来,形成集体的共同决定,是“民主”的体现和归宿。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民主与集中的对立统一中,民主是基础和前提,没有广泛、充分的民主,就难以形成正确的集中。在党内,只有拓宽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鼓励党员和党组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党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对党的政策充分展开讨论,才能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形成正确决策。
集中是民主本身的要求。民主从来都是有组织、有领导的。缺乏必要的集中,民主根本无法运行;离开集中搞民主,搞极端民主化,只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因此,集中是民主本身的要求,只有集中,才能聚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实现真正的民主。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什么叫集中?首先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因此,在科学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是深化了的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结果。
对于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而言,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和优势就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意志、智慧和力量,确保在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只有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和内涵,才能在实践中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营造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真正把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有强大战斗力的统一整体。
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法宝
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才有凝聚力、才出战斗力。领导班子成员来自五湖四海,阅历经验、脾气秉性各有不同,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差异较大。一方面,班子成员间的差异性有利于班子整体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会因此产生不同意见、工作分歧,甚至是误会隔阂、矛盾龃龉,影响领导班子的整体运行和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
民主集中制强调在班子内部,不论资格新老、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所有成员一人一票,都是平等一员,“班长”作为带头人只有带好“一班人”的责任,没有超出“一班人”的特权;提倡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强调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就为班子成员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敢于在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中提出和坚持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做到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和衷共济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制度平台。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领导班子能够比较好地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摆布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我们的各项决策就能够符合实际,克服各种困难挑战、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反之,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班子成员独断专行或各行其是,就会削弱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我们的事业就会遇到挫折,遭受重大损失。
民主集中制正确规范了民主与集中、“一言”与“群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既强调决策过程中的集体讨论、充分研究,又强调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和纪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吸收和集中正确的意见建议,凝聚领导班子的集体共识,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民主集中制是监督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我们党历来注重用制度监督和预防腐败,尤其注重发挥民主集中制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腐败堕落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往往与党内生活不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得不好相联系。
民主集中制在方法和程序两方面对权力运行进行了规范和制约:在方法上,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强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在程序上,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明确议题提交、酝酿沟通、发言讨论、意见表决、形成决定、监督落实、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过程。
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找准着力点
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民主集中制不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某一方面的单项具体制度,而是加强领导班子各方面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制度,是各项具体制度建设的准绳和依据。同时,只有健全和完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使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相互衔接、融会贯通,才能避免民主集中制在实际工作中演变成“空洞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则,科学划分不同议事形式的职责权限,明确议事决策的范围,紧紧围绕议题确定、酝酿、讨论、表决等重要环节,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要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特别是要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成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赋予相应权限,明确工作职责。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通过量化标准、细化内容,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民主集中制在党委领导班子工作中的核心要求和具体体现就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既有原则和纪律,又有方法和程序,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的关键。
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要义。领导班子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在于通过充分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最终把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体现集体的意志,实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是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民主不仅仅是领导班子内部几个人的民主,还应该扩展到班子外面去,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集中不是把领导班子的所有意见不加分析地全部“堆积”,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重要方法,也是运用民主集中制的艺术性所在。领导班子通过就某些问题个别协商沟通,能够充分交流思想、达成共识、增进团结。个别酝酿切忌走过场、画圈子、定调子、搞小动作和个别授意。会议决定是形成集中意见的最终形式和必经程序。领导班子根据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在充分权衡研究、协商讨论的基础上,把多数人的意见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和程序确认、落实下来,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更能体现多数人的正确意见。
突出“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领导班子能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一把手”要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既发挥自身在领导班子集体中的核心作用,又要作为领导班子中平等的一员,自觉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真正统揽不包揽,放手不放纵,合唱不独唱,使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展其才。要带头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防止独断专行的“一言堂”、“家长制”,努力在领导班子中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要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引导班子成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一班人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有效统一起来,防止议而不决、各行其是。同时,要善于团结班子成员,一方面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班子成员独当一面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实际,就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和分管领域常谈心、勤沟通,主动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深化共识,增强团结。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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