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2011〕5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北京市决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下称“中关村示范区”)全面建设人才特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提高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借鉴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探索建设人才特区,是构筑我国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选择。
建设人才特区,就是要在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要通过建设人才特区,大量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依靠人才智力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科学发展优势。
中关村示范区具有建设人才特区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关村示范区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聚集了大量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辐射效应强。国务院批复中关村示范区实施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关村示范区地处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密集地区,科研资源十分丰富,高新技术产业发达,人才开拓事业的空间大、平台宽广。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借助优势、开拓创新,加快把中关村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体现中国特色的人才特区。
从2011到2015年,面向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代表的国家发展所特需的各类人才,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中国特色人才特区。
引进高层次人才与高端智力。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下称“海聚工程”)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下称“高聚工程”),加快引进站在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的“海归”人才,促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高密度聚集。推行人才实名制推荐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和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领衔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聘请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企业家,指导或参与科技学术研究、重大项目建设。
引入国际科技创新要素。全面活跃人才特区的创新创业氛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跨国跨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共建,设立联合研发基地,推动境内外人才联合培养。加强国际技术转移,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带尖端技术、项目入区,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深化研究或成果转化。吸引创新型跨国企业总部进驻人才特区,支持各类国际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在人才特区举办。力争通过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带回一批高科技专利,造就一批高端项目,带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平台。总结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建设经验,推动低碳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究机构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力争达到国际一流标准。统筹在京中央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科技资源,加快“未来科技城”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央研究院、联想集团研究院、中关村航天科技创新园、中关村航空科技园等一批重点研发和转化机构建设。在相关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应用技术领域,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推动前沿实验室、科学家工作室和高科技企业建设,大力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自主创新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共建共享,推动相关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创建具有发展活力的科研学术环境。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健全科研成果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支持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自主聘任科研团队、按照规定自主使用研究经费。鼓励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合理流动,支持其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取得合法收益。选择若干个处于前沿科技领域、科研人才资源丰富的高校、科研院所,试点实行新的科研机制。发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产业技术转移平台的支撑作用,鼓励高校、央属院所的科研团队带项目整体转化。
建设全新的创业孵化机制。改革现有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建立从创业项目植入到转化发展的全过程服务体系,安排专门区域,为“海归”人才创业和推广新产品提供空间。新建若干海外学人科学园,探索多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孵化模式。统筹考虑现有科研布局和科技资源情况,推动创意实验室建设,配设科研设备、实验助手等,为国内外各类尖端项目的深化研究提供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京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可根据项目研发生产的需求,代建实验室、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以租赁方式供企业使用,北京市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企业可适时回购。
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和聚集各类投资机构,推动天使投资者、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在人才特区发展。健全完善吸引境内外风险投资的工作体系,着力加强对各类国际资本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以股权投资为核心,投保贷联动、分阶段连续支持的新机制,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合作体系。建立创业企业改制、代办股份转让、在境内外上市的扶持体系。完善中关村示范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制度,稳步推进国家高新区非上市股份公司公开转让工作,构建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体系。推动银行信贷专营机构和小额信贷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建设“中关村科学城”高端研发技术服务创新聚集区。优化中关村示范区的规划布局,将中关村大街、知春路、学院路区域作为人才特区发展的重点区域,激活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在总结推广清华科技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协作,开展产业技术研究。突出重点产业领域,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打造若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产业平台。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以中关村大街为核心打造“中关村生命科学与新材料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区”,以知春路为核心打造“中关村航空航天技术聚集发展区”,以学院路为核心打造“中关村信息网络技术聚集发展区”,力争到2015年推动区域形成万亿元以上的产值规模。
促进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统筹中关村示范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空间,加快南北高端产业聚集区的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依托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区的特色产业,大力加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与软件服务、国防科技、文化创意等产业基地建设。坚持“需求拉动、军民融合”,创新理念与工作模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一批新的重大产业项目。
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全面增强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吸附效应,促进高层次人才集群式发展。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创制技术标准、攻关共性关键技术,抢占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北京市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资、出资入股、人才奖励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按照“一企一策”的扶持办法,加速培育一批上规模、能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
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集成“千人计划”、“海聚工程”和“高聚工程”的政策资源,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贡献、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股权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发展人才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动。吸引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优化“海归”人才的发展环境。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研究制定特殊办法,在担任领导职务、承担科技重大项目、申请科技扶持资金、参与国家标准制订、参加院士评选、申报政府奖励等方面,为“海归”人才提供良好条件。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档案制度,制定日常联系服务办法,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在企业注册、创业融资等方面,为“海归”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配套建设双语幼儿园和国际学校,提供便利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优美的人才创业、工作和生活环境。
为支持人才特区建设,实行以下13项特殊政策。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和“高聚工程”的中关村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待遇。
采取“两步走”的方针,将中关村示范区率先建成国家级人才特区。
——初步形成机制新、活力大、成果显著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
——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人才特区布局和优先支持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项目。
——支持一批高端人才领衔创办一批高科技企业及其研发机构。支持高端人才与高校、研究机构共建研发中心和高科技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高端要素聚集的态势基本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战略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
——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3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全面建成,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
——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特色人才特区。
——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形成引领自主创新和应用技术发展的支撑体系。
——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标准和新产品不断涌现,自主创新能力和示范作用不断增强。
——人才特区建设经验得到充分总结和不断推广。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北京市等参加,共同组成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特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北京市具体负责人才特区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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