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巴导弹危机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末,美苏关系处于僵持之中。这种僵持实际是一种常规的冷战状态,其特征是低水平的稳定与对抗性的竞争并存,既没有在柏林和加勒比海发生过的那种剑拔弩张的危机,又不像在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曾出现的短暂缓和。
1.美苏关系的僵持
在这一时期,一方面,美苏都努力避免采取那些会将两国关系推向新的危机的行动,并为管理相互关系和控制军备达成了一些协议;另一方面,除在中东继续进行着争夺外,美苏还都大力扩张各自的军备,特别是战略核力量,从而使相互间的军备竞争达到了新的高度。
这种僵持的出现实非偶然。一方面,古巴导弹危机记忆犹新,两国领导人主观上都不想自己的国家再次濒临热核战争的边缘甚至陷入这样的战争。为此,他们在处理相互关系时更加谨慎,希望稳定两国关系,并为此作出了一些努力。
另一方面,客观上两国领导人又因为一系列原因无法就促进相互关系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第一,古巴导弹危机之后不久,美苏两国都遇到了严重的国内政治问题。1963年11月22日,肯尼迪在达拉斯遇刺身亡,约翰逊于匆忙之中进入了白宫。此后不久,赫鲁晓夫也在克里姆林宫的“宫廷政变”中被迫下台,勃列日涅夫掌握了苏联的大权。两个国家的新领导人都需要时间稳定国内形势。第二,当时东、西方两个阵营都出现了严重内争,美苏两国领导人都必须面对和解决阵营内部的问题。苏联在1968年出兵捷克斯洛伐克,以及1969年中苏边境地区出现珍宝岛流血事件,表明东方阵营冲突的激化以致部分解体。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出现的“空椅子”危机,则使西方阵营的凝聚力遭到严重削弱。第三,印度支那战争分散了美苏的精力。美国在这一战争泥潭中越陷越深,而苏联则必须对越南提供支持。这些因素显然对美苏形成了某种牵制,从不同的角度阻碍了它们进一步改善关系的可能。
2.新一轮的军备竞赛
赫鲁晓夫认为,未来美苏之间的战争将是涉及所有“基本国家”的洲际的联盟战争,在这一战争中主要使用的将是火箭核武器。基于这样的观点,在他当政时期,苏联大规模地削减了常规力量,甚至撤销了陆军司令部,其常规武器的质量也全面落后于美国。与此同时,尽管赫鲁晓夫片面强调火箭核武器的作用,苏联核力量的发展依然明显滞后于美国。这种状况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又是由赫鲁晓夫本人造成的。1957年苏联导弹(火箭)技术取得的进展本来就在美国朝野引起了极大震动,赫鲁晓夫在各种场合对苏联“优势”的宣扬和夸大更是加剧了美国社会对“导弹差距”普遍感到的惊慌。美国政府趁机制定了大规模的发展导弹核武器的计划。由于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具有的巨大优势,它很快就形成和发展了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到1962年时,美国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潜艇发射的弹道导弹(SLBM)和战略轰炸机分别为294枚、144枚和600架,而苏联则仅有75枚、97枚和190架。此外,美国还在欧洲部署了一批中程弹道导弹。古巴导弹危机的最后解决方式,很大程度上同美国当时拥有的核优势有关。
勃列日涅夫批评和摒弃了赫鲁晓夫那种片面强调火箭核武器的做法,主张以核武器为基干力量实现各军种的联合发展。这也是对美国的灵活反应战略作出的一种反应。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苏联持续增加军费(每年递增3%—4%),使常规力量和核力量得到了均衡的增长。与此同时,在越南战争中越陷越深的约翰逊政府则力图通过质量的提高来加强美国的军事力量特别是核力量。这样美苏之间就出现了全面的军备竞争。
首先,这一竞争反映在常规军备方面。在苏联,陆军再次受到了重视,被撤销的陆军司令部重新建立,陆军规模逐渐扩大,并装备了新型武器,加强了火力、机动性和装甲突击能力。海军则发展了包括航空母舰、导弹巡洋舰在内的大型水面作战舰只,重建了陆战队,从而提升了远洋作战能力。在美国,约翰逊政府也作出了巨大努力来发展自己的常规力量。原来一直落后于苏联的陆军受到了格外重视,被看成是进行“两个半战争”的主要依靠。为此,陆军现役兵力有了显著增加,并且配备了更加现代化的武器。而且,为了支持陆军作战以发挥常规力量的整体威力,空军和海军的实力也得到了重要的提升。
其次,这一时期的军备竞争反映在进攻性战略核力量方面。勃列日涅夫作出巨大努力来消除苏联在此领域所处的弱势。到1970年时苏联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以1 300枚超出了美国;潜射弹道导弹(SLBM)为208枚,是1962年的两倍多。不过,在战略轰炸机的数量方面,苏联继续落后于美国。为了确保具有进行第二次打击的核报复能力,美国则在古巴导弹危机之后继续扩大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到1967年时,它在数量方面仍然大大领先于苏联。是年,美国拥有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1 054枚,潜射弹道导弹(SLBM)656枚(部署在41艘潜艇上),远程轰炸机600架。但是,此后,由于越南战争使得军费捉襟见肘,也因为相信自己的第二次打击能力得到了保证,美国就不再致力于数量上的增加而着重于技术上的改进,其方向是弹头的小型化与可靠性的加强,导弹的独立制导的多弹头化、远射程和高精度。
再次,美苏还在反弹道导弹系统方面展开了竞争。20世纪50年代中期前后,美苏先后开始了针对弹道导弹攻击的防御系统(反弹道导弹或反导系统,ABM系统)的研究。它将主要由雷达、拦截导弹和计算机构成。苏联后来居上,1964年开始在莫斯科周围部署第二代ABM系统“橡皮套鞋”,到1969年共部署了4个。感到事态严重的美国也从1963年开始加强了研制ABM系统的努力。1969年初上台的尼克松迅速着手部署ABM系统“捍卫者”,其主要使命是保卫“民兵”型陆基洲际弹道导弹发射场、某些战略空军基地以及设在华盛顿的国家指挥中心。
3.关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谈判
在美苏进行着激烈军备竞争的情况下,它们自然无法就裁减自身的军事力量达成任何重要协议。但是,在古巴导弹危机以后,这两个核大国却在防止核扩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谈判并取得了若干重要成果。
最初的成果是1963年签署的《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一般来说,对任何一个试图获得和改善核武器制造能力的国家来说,进行核爆炸试验乃是一条必经之路。随着核试验造成的污染问题的尖锐化和核扩散可能性的加剧,苏、美、英三国早在1958年10月就开始了关于全面禁止核试验的谈判。但是,由于美苏都不愿使自己发展核武器的潜力真正遭到削弱,因而谈判难以取得进展。从1962年初起,三国禁止核试验的谈判被无限期推迟。
古巴导弹危机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在通过禁止大气层核爆炸试验防止中国成为“第五个核国家”的问题上,美苏具有一种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美苏都拥有了地下核试验的能力,大气层核试验的重要性对它们来说已经大大降低。在此背景之下,两国便将注意力转向部分禁止核试验谈判。1963年7月中它们和英国一起在莫斯科正式拉开了这一谈判的帷幕,并在8月5日签署了《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条约》(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PTBT)。它规定,缔约国保证“禁止、防止并且不进行”在上述环境中的核爆炸试验,并保证“不引起、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加”这些试验。[52]当年10月该条约生效,并开放供其他国家签署。
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确实带有很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美苏制定这一条约主要是为了阻止其他国家发展和改善核武器,因此在当时遭到了法国、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批判与反对。中法两国都没有在这一条约上签字。[53]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达成的第一个军备控制协议,从长远来看,对于促进军备竞争稳定、实现国际安全具有一定的意义。并且,它有助于减少人类生存环境遭受的放射性污染。
在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签署以后,1968年美苏又在联合国的框架之中推动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不扩散条约,NPT)的缔结,以促进防止核扩散目标的实现。
1964年10月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核爆炸试验以后,美苏受到了强烈震动。为此,它们试图通过签订一项确立核不扩散规范的国际条约避免核武器的进一步扩散。经过长期的争论和谈判后,1968年春,美苏一起提出了一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不扩散条约,NPT)草案。该草案在6月12日的联合国大会上获得了通过。7月1日,英国、美国、苏联等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签署了这一条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前言指出了核扩散的危害:“核武器之扩散,足使核战争爆发危机大增。”正文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确定了不扩散的规范。按照第一条,每个核武器缔约国承诺不将核武器“直接或间接地让与任何领受者”,也“绝不协助、鼓励或诱导”任何非核武器国家“制造或以其他方法”取得核武器。按照第二条,每个非核武器缔约国承诺不自任何让与者“直接或间接接受”核武器,“不制造或以其他方法”取得核武器,也“不索取或接受”任何这方面的协助。按照第三条,每个非核武器缔约国承诺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约即保障制度,以“防止核能自和平用途移作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器械之用”。第二,肯定了非核武器缔约国“为和平用途而推进核能之研究、生产与使用之不可割让之权利”,以及核武器缔约国“促成核能和平使用之进一步发展”的义务。第三,规定了核武器国家“停止核武器竞赛”和进行“核裁军”的责任。[54]后面两点都是对非核武器缔约国作出的不谋求获得核武器的许诺的一种回报。
核不扩散条约的内容表明,它具有一种内在的矛盾,同时包含了消极的和积极的方面。从消极的方面看,该条约的歧视色彩甚为浓厚。它将世界分成了核武器国家和非核武器国家,剥夺了非核武器国家发展自己核武器的权利。所以,该条约在问世之后一度遭到中国、法国等国的尖锐批判。而且,至今还有少数国家以此为理由尚未加入这一条约或者加入后又退出,有些国家虽然签署了这一条约,但在按照条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执行保障制度达成具体安排的问题上却行动迟缓,态度消极。从积极的方面看,核不扩散条约显然有助于世界的和平和稳定。一方面它确立了不扩散核武器的规范,而且这一规范得到了日益广泛的接受,成为当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另一方面,据此条约,美苏作出了某些相应的让步,包括承诺进行核裁军以及就核能的和平利用向非核武器国家提供帮助。正因为如此,目前该条约的签署国已经达到180多个,其中包括法国和中国。[55]
4.在中东的争夺
古巴导弹危机以后,美苏还在中东进行了激烈的争夺。当时,埃及等阿拉伯国家急需军事和经济援助,苏联遂利用这一机会竭力向中东拓展势力。为了阻止苏联的步步紧逼,美国一面努力扩大在沙特阿拉伯、约旦等阿拉伯国家中的影响,一面对以色列进行全力支持,除公开保证维护其领土完整和独立外,还向它出售了技术先进的武器。
在此情况下,1966年起,中东地区形势重新紧张起来。而在这一过程中,以色列表现得尤具攻击性。在加紧完成了最后准备工作后,以军在1967年6月5日清晨对阿拉伯国家发起了袭击。它的空军先后轰炸了埃及、约旦、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机场,其坦克则同时向西奈半岛、戈兰高地和约旦河西岸推进,从而挑起了“六天战争”(第三次中东战争)。
战争爆发后,美国国务卿腊斯克迅速给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发出了一份电报,强调美国坚决维护该地区所有国家的领土完整和独立的原则,希望在联合国范围内对参战国进行调解,并要求苏联采取同样态度。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很快对此作出了响应,因此约翰逊如释重负地说,“世界大战不会发生”。[56]但是,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在知道阿拉伯国家遭受了严重损失以后,柯西金又给约翰逊发出了一封措施强硬的电报。其中说,苏联拥有可怕的毁灭性武器,如果以色列不撤回到自己的边境线以内,苏联的武装力量就要运用适当的手段制止侵略行径。[57]作为对这一电报的回答,约翰逊命令第六舰队的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几十艘军舰向西奈海岸全速前进。一时间,美苏两国似乎又走到了战争的边缘。但是,为了避免直接对抗,它们很快又就中东停火问题达成了妥协。在美苏的推动下,美国东部时间6月6日晚上,安理会一致通过了一项最简短的决议:“要求所有有关的政府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达到停火目的,结束所有在中东的军事行动,要求秘书长在最短期限内向安理会汇报有关中东的局势。”[58]由于军事上的受挫和苏联的压力,约旦和埃及分别在6月7日深夜和6月8日宣布接受安理会决议,而以色列一面虚假地表示愿意停火,一面调集重兵向叙利亚发动全面攻击,占领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戈兰高地和通往大马士革的主要公路。直到6月10日,它才真正全面停止了军事行动。叙利亚在6月12日宣布停火。
从战争的直接结果来看,以色列无疑是个胜利者。在战争中埃、叙、约三国动用了30万人的兵力,伤亡、被俘6.2万余人,丢失领土6.57万平方公里,包括埃及的西奈半岛和加沙地带,约旦的约旦河西岸土地,叙利亚的戈兰高地。以色列在夺得这些战略要地的同时,其27.5万人的兵力仅伤亡3 700多人(其中死亡约700人),[59]但是,从长远来看,以色列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了维持对被占领土的控制,镇压被占领土上阿拉伯人的反抗,它必须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由于近100万阿拉伯人沦为难民,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迅速壮大。
第三次中东战争也使美苏的中东政策受到巨大挑战。一方面,阿拉伯国家对苏联在战争期间并未向它们提供有效的直接援助一事感到严重不满。尽管战后它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采取了不少补救措施,但其在中东的威信的下落已是无法逆转的趋势。另一方面,阿拉伯国家对美国在战争中采取的偏袒以色列的立场更是感到愤慨。在此情况下,美国在继续向以色列提供援助的同时尽力在中东问题上以一种公正的面目出现,以改善它在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在美国的支持下,1967年11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42号决议,提出了在中东建立“公正及持久和平”的两项原则:一是“以色列军队撤离其于最近冲突所占领的领土”;二是“尊重并承认该地区每一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此外,决议确认必须“保证该地区国际水道的自由通航”。[60]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虽然都接受了这一决议,但是又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保留。以色列宣称,只有在签署了得到保证的和约以后,它才能撤军;阿拉伯国家则坚持说,按照第242号决议,只有在以色列完全撤军以后,才能采取其他外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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