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从总体上表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整合、全面推进的原则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五个方面或有不同程度的强调和侧重,而就其根本来说,这五个方面构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格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提出,彰显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这一基本格局出发,形成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和综合的战略指引,以便进一步全面打通领域间隔,从宏观和全局出发强调各个部分的协调性。这一战略构想的核心要义在于“全面”,它要求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使这一建设的历史性规划落到实处。例如,全面依法治国从领域上来说,主要属于政治建设,但毫无疑问,这一建设与其他四个领域密切相关:正像全面依法治国必定要覆盖到其他领域一样,它也需要通过其他领域的建设来获得积极的支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四个全面”之一,是深刻地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因而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现实出发,去理解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举措及意义,从而面向未来作出正确而长远的历史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两重现实在于:一方面,我们承担着长期而艰巨的现代化任务;另一方面,这一现代化任务又是在与西方国家相当不同的传统和国情的基础上展开的。因此,若以依法治国而论,“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要实现现代化,都必须经过法治国家建设这个坎”。[28]然而,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不能照搬西方法系的现成模式,而只能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定向来作出基本筹划。所以,这种双重的现实定向使我们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我们面临的机遇在于有条件借鉴和吸纳人类文明的突出成果,而历史挑战则在于这些成果的运用必须从客观的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而不能主观地任意妄断。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所强调的那样,“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愈发突出,发挥作用更加重大。在这一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仅领域迅速扩大,而且内容也更加复杂和深化。因此,要解决当今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克服当今所面对的复杂矛盾,调整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已不能仅仅靠临时性的政策安排,而必然越来越需要稳固完善的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真正统筹并贯彻“全面”。就国内方面来说,这种全面性体现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三位一体”结构,为服务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机制。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历史意义。换句话说,我们的当前任务固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同时也会在国际上承担重要的建设性角色,从而向全世界展现出一个负责任的和平稳定的大国形象。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之重、遇到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就要妥善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应对战略机遇和多方挑战,着力发挥依法治国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全面推进的战略格局中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综合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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