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和方略的集中体现,以“四个全面”引领包括外交在内的各项工作,就抓住了重点。十八大以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外交工作布局是同步进行的,但外交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新时期对外工作的引领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治国理政方略的一个有机整体,有利于确立新时期中国对外工作的战略定位和站位,对对外工作具有引领作用。中央召开的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时期对外工作的定位和目标,就是服从、服务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外交工作从过去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有利的周边和国际环境服务的高度。在2013年10月召开的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周边外交的战略目标,就是服从和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努力使周边同我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紧密[2]。这次会议确定了今后5年至10年周边外交工作的战略目标、基本方针、总体布局。在201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牢牢把握坚持和平发展、促进民族复兴这条主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和平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维护和延长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3]。这次会议确定了新形势下对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任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直接或间接与外交工作相关。党对外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外交制度的一个根本特点和核心。从“两个一百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来看,外交要主动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服务,并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到实践层面,外交就是要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维护和延长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尤其是核心利益,确保国内工作大局不被外部因素、外部冲突所打断,从而实现国内可持续发展与国际上的持续崛起。从全面深化改革来看,外交工作也不例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外交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外交同时承担着推进公正合理国际治理体系改革的任务。随着中国与世界关系的深刻变化,外交与外事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也需要改革创新,以适应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大外交格局的发展需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外交工作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既需要在国内层次做好对外工作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也需要在国际层次主动参与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立改废释工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的发展利益。全面从严治党则贯穿在包括外交外事的各项工作全过程中,对于外交外事工作来说,严格的政治和外事纪律尤其重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巩固党对外交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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