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委、县政府在放手培育发展“两新组织”的同时,加强服务和规范管理,引导“两新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补充作用。截至2015年9月,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从2008年年底的8个增加到64个,其中社会团体4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个。全县各类社会组织2014年总收入达44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4500个。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新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公司、房地产经纪、公证业、会计审计统计咨询业、商业经纪与代理业、其他信息咨询服务业等新社会组织“两新组织”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日趋多元化、多样化,社会治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县委、县政府在放手培育发展“两新组织”的同时,加强服务和规范管理,引导“两新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补充作用。
从2014年4月1日起,瓮安县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有序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9月,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从2008年年底的8个增加到64个,其中社会团体4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个。全县各类社会组织2014年总收入达44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4500个。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组织逐渐遍布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发展县域经济和构建和谐瓮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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