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集打、防、管、控为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打造犯罪实时控制机制升级版为核心,完善“助村警务”、流动人口管理“一卡通”等机制。建立县应急联动指挥平台,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校园安保力量配备,完善消防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严打犯罪、严管队伍,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对公正司法满意、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的“两严三满意”活动。建立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依法成立强制治疗中心。深入开展侦破小案件、化解小纠纷、办理小实事、整治小隐患、收集小信息、做好小宣讲、开展小帮扶、改正小错误的“八小”警务活动,继续巩固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公安机关着力推行接处警专业化、指挥调度“扁平化”、侦查破案专业化、社区警务专职化、社会治理多元化的警务模式。完善轻刑快侦办案机制,探索派出所联警联勤新机制,改革公安纪委、督察管理体制,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大趋势,健全网上网下管理体系,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网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平安建设工作网络”。在全县13个乡镇(办事处)成立了综治工作中心,99个行政村(居、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实现了组织建设网络化,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了“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处处有巡逻、户户有人看”的治安防控网络。99个行政村已建成社区警务室51个,100名警务助理已全部规范上岗。同时,为全面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共组建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113支,专职巡防队员988名,在治安巡防、矛盾化解、信息收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县每月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周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解任务,落实到人,限期调解。调解员要对调解对象进行回访,严格实行简单纠纷当场办、一般纠纷限期办、复杂纠纷联合办的规定,巩固调解效果,真正起到案结、事了、人和,定纷止争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加强群众工作网络建设,针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群众一时办事难的新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了“四位一体”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在县设立群众工作中心,推行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联席办及县群众工作中心并轨运行,在乡镇、片区、村建立群众工作中心(站、室)124个,建设1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群众工作体系。2015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416522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9647件,非行政许可事项36492件,服务事项300383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
县编制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乡镇综治委(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配齐专抓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站、点),确保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由原来的一名专职政法委书记增加一名政法委副书记、一名综治专干,并落实解决了政法干部维稳补贴问题。目前,全县13个乡镇(办事处)专职政法工作人员已达到40名。同时,将政治上靠得住、能力上过得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综治委、综治工作中心工作,配齐配强乡镇政法综治机构、班子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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