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负责制,通过严格考核,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制度和实施后评估制度,严格规范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
2013年,瓮安县制定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负责制,明确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组织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县直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是强化重大决策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等,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评估工作考核办法的实施,为配套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负责制、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必要条件。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负责制,通过严格考核,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制度和实施后评估制度,严格规范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制的出台和实施,使各级干部深感作重大决策责任重大,作重大决策必须为党和政府负责,为人民负责,为历史负责,各级干部自觉地加倍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做到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工作更投入、更深入、更细致,“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重大决策少数人说了算在瓮安已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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