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囚徒困境 “困”住你
当一对盗贼同时被捕时,警方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有罪,可以将两人分开囚禁不让两人见面,并给两人以相同的谈判条件:如果一方招供而另一方不招供,那么招供的一方判一年,不招供的一方判十年;如果两人同时招供指认对方,那么各判五年。在这样的谈判条件下,大多数盗贼会选择招供。究其原因,是因为每个盗贼得知自己和同伴被分开,无法得知对方的想法,一旦对方为了尽早出狱而招认,那么自己将被判刑十年。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不信任和背叛对方,于是两人纷纷招认,警方得到了最大的胜利。
以上案例表明:当人有能力依靠对对方造成伤害来令自己谋利,并且对方也有相同能力时,那么人会选择尽早伤害对方以避免自己受伤害。这种心理动态轨迹,被称为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最早作为一个经济学博弈论概念提出,但其在国际关系学、谈判法、刑侦学以及心理学方面也有一定的意义。
想要真正意义上了解心理学范畴内的囚徒困境,就必须明白,其产生必须有两个前提:
第一个前提是,“囚徒”之间无法沟通,抑或无法建立有效信任,形成困境。这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将两名囚徒关在一起,或者没有有效阻碍他们之间的联系,那么他们一定会想办法取得对方的信任,从而在警察询问时作出统一虚假的口径,最终使警方毫无收获。因此,警察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若想通过网徒困境搜集有效的信息,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隔离各个 “囚徒”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信任。
第二个前提是,囚徒困境只会产生在两个囚徒之间博弈的最后一个环节。这就要求警方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一定要注意建立囚徒困境的时间点。警方要明白,他们与嫌疑人之间的博弈自犯人或嫌疑人刚被抓捕就已经开始了,从抓捕到判罪,整个过程中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审讯,虽然囚徒困境能够有效抓住犯罪嫌疑人的把柄,但这并不是说每次审讯都可以用这个策略。正确的使用时间应该是警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最后一次博弈。这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囚徒困境心理只会在警方与他们的最后一次博弈中产生。
●你在说谎
犯罪嫌疑人在面对警方的审讯时,常常以谎言搪塞警方,一些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的谎言更是精心布局,若警方稍不注意,就很容易被 “带进沟里”,大大延长破案的时间。结合本文上面阐述的各类微表情知识,警方可以观察犯罪嫌疑人以下几个微表情,来判断其是否在说谎。
看犯罪嫌疑人的眼睛。从心理学角度看,犯罪嫌疑人在说谎时候,他 (她)的眼睛有两种表现:一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感受的那样,他 (她)的眼睛会不由自主地采用视觉阻断的策略,避开与审讯人员的直接交流;二是则反其道而行之,他 (她)直接注视着审讯人员。第一种情况对审讯人员的影响较小,而第二种情况对审讯人员的影响较大,这就需要审讯人员事先对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做好准备。若犯罪嫌疑人一直盯着审讯人员看,正是为了判断自己的谎言是否被相信,根据审讯人员的反应再决定下一步该如何做。很明显,这样的骗术更加高明,如果审讯人员没有注意到对方的神情,很容易就会被蒙骗。为了识破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当他 (她)突然注视着你时,审讯人员可以突然改变当下的局面,让对方措手不及,露出破绽。这是因为,对方的言辞是提前准备好的,根本不会料到情势发生突变。如果局面突然改变,迫于无奈,他 (她)通常会因为害怕被对方拆穿而开始尽量避免眼神接触。因为心理预期与现实状况严重不符,他 (她)对情境失去控制,恐惧或者慌张的心理就会使其 “把戏”穿帮。另外,审讯人员要注意,当犯罪嫌疑人注视着自己时,要尽量延长谈话时间。审讯人员要确信一点,犯罪嫌疑人的自我控制能力毕竟不是无懈可击、天衣无缝的,因此,他(她)的心理自控能力其实是一个自己无法面对的硬伤,即使是突然窘迫地被迫说谎,如果整个情境和对象在他 (她)看来处于他(她)的掌控之中,那么他 (她)就有可能壮着胆子盯着你,堂而皇之地说谎。面对这类强势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人员要顺着自己掌控的局势采取拖延战术。例如,可以尽量延长谈话时间,多谈论几个相关话题。时间越长,犯罪嫌疑人就越 “心虚”,即便他 (她)准备非常充分,也会渐渐露出马脚,最终谎言不攻自破。
听犯罪嫌疑人的声音。多数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他(她)的语言都比较简短,声音生硬,而且还会有很多有结巴、机械重复的现象。除了以上现象,犯罪嫌疑人在说谎时还会尽量避免使用人称代词,这是他 (她)极力逃避真实性的表现。对于真实的人或事,他们会在回答时含糊其辞,不强调补充任何细节,刻意掩饰内心的不安。有时,犯罪嫌疑人会故意抬高说话的声调,尤其是审讯人员陷入沉默时,他 (她)会更迫不及待地提高声调看表达自己的观点,看似很激情,但实际上是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慌。同样,当犯罪嫌疑人回答时,若审讯人员发现他 (她)在重复你的话,那么说明他 (她)正在为自己的谎言惴惴不安,此时是审讯人员识破其谎言的最佳时机,只需主动开口追问,他 (她)的心理防线就会被攻破。[2]
观察犯罪嫌疑人的表情。审讯人员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多个动作表现来判断其有没有说谎。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极力否认审讯人员的判断时却在吞咽口水,就表示他 (她)一定有所隐瞒。吞咽口水虽然是人的一种生理反应,但也受人的心理作用影响。当人在高度紧张或恐惧的时候,唾液分泌会比平时要多很多,而犯罪嫌疑人在说谎时心理压力比较大,因此唾液分泌非常多,这就出现了上面那种情况。再如,若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出现耸肩、歪头、手掌朝上摊开的动作,这也表示他 (她)很有可能在说谎。从心理学角度来讲,这些动作都是退缩或无能为力的心理表现。
当然,除了以上几个观察对象外,审讯人员还可以通过观察犯罪嫌疑人的眉毛、鼻子、嘴巴、笑容、坐姿、腿脚动作等判断其有没有说谎。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不再作过多阐述。
[1] 姚尧。心理学与微表情反应。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2] 张振华。微表情·微反应·微心理全攻略。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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