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当·斯密看来,效率的提高源自于分工的不断细化。他说:“分工出现以后,劳动生产力得到了最大的增进,运用劳动时的熟练程度、技巧和判断力也得以加强……凡是能分工的工艺,分了工就可以相应地增强劳动生产力。分工的这种好处,也体现在各种行业各自分立这一社会现象上。如果一个国家有着较高的产业与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水平,那么其各行各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了较高水平。在未开化区域中由一个人担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一般都由几个人分任。”[3]亚当·斯密进一步分析了分工之所以能够大幅提高效率的原因所在,他说:“出现了分工之后,同样数量的劳动者所完成的工作量,就能比过去多得多。其原因有三点:其一,劳动者因为专业而掌握了技巧;其二,免除了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所带来的时间损失;其三,随着简化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一个人能够做原本需要许多人才能完成的工作。”[4]
涂尔干进一步指出,分工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他说:“今天,分工现象已经家喻户晓、备受瞩目,我们再也不能对它在现代工业中的发展趋势闭目塞听。现代工业拥有日益强劲的动力机械,大规模的能源和资本集团,以及随之而来的最大限度的劳动分工……然而分工并不是经济生活所特有的情况,我们看到它在大多数的社会领域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政治、行政和司法领域的职能越来越呈现出专业化的趋势,对科学和艺术来说也是如此。”[5]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化其最显而易见的表现就是分化。
学者们关于分工能够大幅提高效率的观点大多建立在其对偏私的人性的认识之上的。在亚当·斯密看来,“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供给我们每天所需的实物和饮料,不是出自恩惠,而是因为他们自利的打算”。“正是因为契约、交换和买卖实现了我们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所以当初才产生了分工这一倾向。”[6]如果不是为了能够获取更好更多的收益,社会中的理性经济人为何要如此一致的去追求社会分工,而不是去固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式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可见,分工的出现及其不断细化的趋势,并非源自人类一时的心血来潮或异想天开,而是趋利避害的人性自然驱动的结果。
权力的分工也同样如此。国家权力之所以由混沌一体而细化为数种不同功能的权力,便得助于人类欲不断优化权力效能的自然本性。随着分工的不断细化,效能的逐步趋优,权力运行的高效也就成了一种可欲的追求。
【《明史》清·张廷玉等】骄纵始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
【译文】骄傲放纵从奢侈里产生,危险败亡来自细小的祸害。
分工是异质事物分化与同质事物集中两种过程的统一体,而且,从通常的情况来看,异质事物的分化往往是同质事物集中的前提,但这并非意味着这两个过程互不交叉。实际上,当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分立(分化)的同时,三种权力的各自内部却也可能同时获得力量上的高度集中。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分化越细越好。在分化的前提下,效率要得到最大化的提高,就要求同类事物的适度集中。事实上,并非异质事物的分化,而是同质事物的相对集中才是效率得以提高的关键所在。同质事物的适度集中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有助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的降低,从而在成本上获取优势;而且,还会由于资源以及力量的相对集中在生产效率上取得进步。
就权力本身而言,分工也同样意味着异质权力的分化和同质权力的集中。面对分权制衡与高效运转这一对矛盾,最为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许就是让异质的权力分化制衡,让同质的权力相对集中。即在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之间,一定要强调分化的价值,因为异质权力的分化不单是同质权力集中的前提,也是异质权力相互制衡的前提——而只有异质权力之间相互制衡才有可能达致国家权力整体的平衡和稳定。同时,在三种权力的各自内部,应当追求相对的集中,因为对于同一种权力而言,只有在力量相对集中的情形下,才更有可能将这种权力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俗语所谓的“握紧拳头好打人”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同质权力的相对集中直取效率这一价值,它固然可能失之于内部制约上的不力,却无疑顺应了权力的扩张本性,胜之以高效和强力。因而,权力运行的高效与否尽管直接决定于异质权力的分化状况和同质权力的集中程度,而后者,正如上文所论述的那样,才是提高权力运行效率的关键所在。因为从相反的角度看,当同一种权力内部形成几个相对分散的权力中心时,相互间的摩擦与打架不仅在所难免,而且其力量也势必由于分散而被削弱了,效率的提高自然就成为泡影。
但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所谓的“异质”和“同质”都只是相对的概念。举例来说,从通常的观点来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者之间是异质关系,但当立法权分化为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之时,原先同为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就形成了一种异质的关系。可见,伴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权力的发展历史必将是一个由同质权力不断裂变为多种异质权力的历史。从价值或作用上看,异质权力的分化有助于制衡,而同质权力的集中则有助于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力的发展历史又必将是一个不断在权力制衡中追求效率的历史。
【《庭训格言》清·康熙】俭以成廉,侈以成贪。
【译文】节俭成了习惯,会使人廉洁;奢侈成了习惯,会使人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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