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文章中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涵作出的界定,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译文】君权下移,政令便无法推行;财物往上流入官吏的腰包,官德就必然败坏。
根据现代国家的政治现代化经验教训,国家治理体系大致由十种基础性的治理能力组成,分别是:
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强制能力;
动员和支配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
培育和巩固国家民族认同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教化能力;
确保国家机构内部的控制、监督、协调的统领能力;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再分配能力;
调控和干预社会经济事务的规管能力;
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制度化的吸纳能力;
协调不同的利益,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整合能力;
适应环境变化,调整制度,回应挑战的学习-适应能力;
在数据与人、物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认证能力。
所谓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这些基本治理能力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以此将国家的行政、制度、法律直接贯彻到国民和企业个体。
在我国,与之相对的则是十大的亟待实施政策范畴:
就强制能力而言,亟待拓展国家安全的定义,使之覆盖经济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等;改进户籍制度,充分发挥身份证的信息整合功能;
就汲取能力而言,亟待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转移支付制度;大幅扩大住房的公共供应比例,降低市场化比例;实质性地降低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遏制地产资本控制政治权力的冲动;
就教化能力而言,亟待反思边疆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塑造对于中华民族的统一认同;纠正文化教育领域扭曲的教育理念和学术评估的国际化倾向,坚持教育政策、学术评估、人才培养和成果利用的自主性;从用纪律管人事转向用资本管人事,用资本管媒体,夺回新技术条件下社会舆论层面的文化领导权;
就统领能力而言,亟待推进一定级别的官员财产公开,提升治理腐败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程序化,建立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监管官员公务行为的制度机制;
就再分配能力而言,亟待实现养老、医疗信息和资金的全国统筹,压缩不必要的公共开支,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史记》西汉·司马迁】利令智昏。
【译文】私利能让理智丧失。
就规管能力而言,亟待在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建立全程监管;减少责任主体,强化安全责任;严刑重典,处理违法乱纪者;
就吸纳能力而言,亟待在乡村、社区、单位、工厂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政议政的渠道,降低人大、政协代表的权贵化;
就整合能力而言,政策是政治的细节,经济社会政策的社会效果直接影响政治目标的达成,好的方向要有好的政策支撑,好的政策要有好的人才来执行;
就学习-适应能力而言,事实上当今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国家值得中国学习,中国需要加强向自己学习,向传统学习,向已经积累的经验教训学习,推动符合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制度创新;
就认证能力而言,亟待尽快实现身份、税收、社保基础信息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藉此改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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