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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杰》戏文与《对金牌》传奇

时间:2023-04-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祖杰》戏文与《对金牌》传奇在中国历史雄浑的交响乐中,戏曲却是一个低微细小的弱音区。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特地为《祖杰》戏文列了一个条目。本文试图从一些新发现的史料中,来考释《祖杰》戏文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从它和《对金牌》的渊源关系中推度其流变情况。《祖杰》戏文元朝至元年间,温州江心恶僧祖杰残害余氏一家七口一案,至少有两个人记录了它。《宋史》和《元史》都没有为他立传。

《祖杰》戏文与《对金牌》传奇

在中国历史雄浑的交响乐中,戏曲却是一个低微细小的弱音区。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那些写在纸上的历史,大抵还是文人的功绩。从经史子集旁及稗官野乘,只要有人记录,多半还是会被承认的。戏曲的不幸就在于她一开始就是巴人俚唱,未经文人染指,也就没有登上大雅之堂。比如南戏,尽管“宣和间已滥觞”,而士大夫们却“罕有留意”,这就使得后人在搜索这段历史时,不得不摇头叹息:“知湮没者多矣!”

南戏,中国戏曲的始祖鸟,她确曾有过自己的黄金时代,可是“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今人又如何能窥见她的庐山真面目?在许多专家学者辛勤开掘和反复钻探下,今天才大体上辨认出一些眉目。有的剧目佚亡已久,遗迹难寻,我们只能从她留下的微弱的回声中,去探究那曾经响彻云霄的歌坛往事,也许还多少能捕捉到当年铜琶铁板所奏出的雄浑的旋律。

不妨举几个例子:明徐渭的《南词叙录》中有《刘文龙菱花镜》一目,后人只是从古人遗留的一些曲谱中辑到了几支残曲。但保存在温州乱弹(瓯剧)与和调中的《洗马桥》,不仅较完整地再现了原有的故事情节,而且还提供了当地真实的地名掌故。清焦循《剧说》所引《警心录》中的陈淳祖故事,明明说到“金元院本演其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一本杂剧或传奇与此相似,倒是京剧中的《三疑计》(程砚秋改编本名《香罗带》)还多少有点近似。宋遗民周密在《癸辛杂识》中所记温州江心寺恶僧祖杰残害余氏一家七命,也是一本确曾上演的戏文,至今也是遍寻无着。然而,早在清光绪年间,温州“同福”昆班演出的《对金牌》,就是它的遗响……历史上失落了的东西,可以从化石中去找,从那些微弱的回声中去找,从“士夫罕有留意”的村歌俚唱中去找——“礼失而求诸野”,不若宜乎!

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特地为《祖杰》戏文列了一个条目。虽然这个剧名还值得商榷,但却是非常有意义的事。人们之所以对《祖杰》戏文感兴趣,因为它是取材于眼前的时事所编演的戏剧,它就是当时的“活报剧”或“现代戏”。特别是这本戏演出后所起到的社会效果,确实使得统治者惴惴不安,深感民心不可侮,民意不可虐,迫于“众言难掩”,才不得不把杀人凶手祖杰“毙之于狱”。这是一次成功的演出!一次胜利的演出!中国戏曲在她的童年时期就显示出她巨大的生命力,起到了为民喉舌的作用。说这本戏充满了“人民性”、“战斗性”之类当代评论家们惯用的术语,都是当之无愧的。

本文试图从一些新发现的史料中,来考释《祖杰》戏文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从它和《对金牌》的渊源关系中推度其流变情况。(www.guayunfan.com)《祖杰》戏文

元朝至元年间,温州江心恶僧祖杰残害余氏(或俞氏,《义犬传》中是陈氏)一家七口一案,至少有两个人记录了它。除了周密的《癸辛杂识》以外,另一篇是元刘埙的《义犬传》。《癸辛杂识》引用的人已经不少,刘念兹先生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撰写的《祖杰》条目依据的就是这个材料,而《义犬传》则鲜为人知。二人在叙述同一案件的具体时间和细节方面都有错落和不够清楚的地方。如果两相参照,那么,基本事实和来龙去脉就清楚多了。由于《义犬传》不易查到,且不是很长,我把它全文照抄,作为本文的附录。

江心,是温州城北瓯江中的一个小岛,现已成为温州市著名的游览胜地。最早叫“孤屿”,这地名至少在谢灵运守温州以前就已经有了。[1]唐代开始建庙,称作“中川禅寺”,到元代以后才改称“江心寺”。

祖杰和尚为什么如此穷凶极恶、横行不法而又有恃无恐?周密特地指出他是“杨髡之党”。杨髡就是杨琏真珈,他原是西藏来的僧人,元世祖用他做了江南的释教总统。此人仗着朝廷的势力无恶不作,曾在钱塘、绍兴等地发掘故宋帝后大臣陵墓凡一百一十座,攘夺、盗取金珠财宝不计其数。到他获罪被查抄时,还有金一千一百两,银六千八百两,钞十万六千二百锭,田二万三千亩。《元史》说他“怙势恣睢,日新月盛,气焰熏灼,延于四方,为害不可胜言”(《元史·释老传》)。祖杰有了这样一个后台靠山,他才得以横行无忌。注意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政治背景,才能有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这个戏在当时所起到的社会作用及其历史意义。

比较《癸辛杂识》和《义犬传》两个材料,周密的记述头绪较多,也比较杂乱。如祖杰伪造平江录事司行文温州,说俞如思曾到平江上诉,温州主管部门生疑,到平江(今苏州市)调查,始知并无此事。温州到平江两次往返数千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来看总得一两个月。之后,巡检司才到岛上查勘,在狗的引领下从草堆中搜出三个祖杰的恶党来,就显得很不合情理。从破案的过程看,刘埙的记载要合理得多,因而也就更加可信。此外,在这一案件的处理上,周密没有指出把祖杰“毙之于狱”的官员是谁,而刘埙却明确指出是“同知”。旁证材料雄辩地说明,刘埙的记载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明弘治《温州府志·名宦传》有如下一条:

吕师召,文焕从子。至元二十八年以宣武将军同知温州府事。时郡有乐清余氏一门妻、子被僧祖杰以舟载沉于海,师召独执法无私,特明其事,虽同寅亦不顾,置祖杰于法,舆论伟之。

这条材料直接证明了“置祖杰于法”的官员就是当时任温州路的同知吕师召。

吕文焕是个不大光彩的人物,他是安丰人(今安徽寿县),宋度宗时为襄阳守将兼京西安抚副使。咸淳九年(元至元十年,1273年),元军攻破襄阳,他父子同时降顺元朝,为此,度宗还抄了他的家。入元后官至中书左丞、江淮行省右丞,替元人招安沿江州郡,至元二十三年(1286)因病辞官。《宋史》和《元史》都没有为他立传。也许因为他是个降臣,名声不好,而他的从子吕师召却是个刚正不阿的清官,所以后世修志书的人,从明朝嘉靖起直到清朝乾隆为止几度重修的《温州府志》中,都在上面所引的小传中删去了“文焕从子”四个字。查《元史·百官志》,宣武将军是从四品武散官,只是一种封号,相当于州的“同知”。

周密和刘埙都说到过总管和祖杰的关系密切。有趣的是嘉靖《温州府志·吕师召传》中,把弘治《府志》中“虽同寅亦不顾”一语删去,代之以“总管任私庇复(护)”,也许当时还有更加确切的材料。这个总管不是别人,就是《癸辛杂识》“祖杰”条中最后提到的夏若木的哥哥夏若水。

据《元史·地理志》,至元十三年(1276)始置温州路,总管是路的最高行政长官,为正三品。夏若水,钱塘人,《浙江通志》、《永嘉县志》都有他的简传。他在温州做过一些好事,但在对待祖杰的态度上,他却扮演了一个不太光彩的角色。尽管他收受贿赂,对祖杰“任私庇复”、“玩忽不行”,却也奈何他不得,依然是好官我自为之。直到元成宗即位(1294年),他才调到婺州路,还是做他的路官。

吕师召为什么要把祖杰“毙之于狱”?周密、刘埙和志书上的说法都不相同。照《义犬传》的记述来看,似乎纯粹出于个人的恩怨,因为祖杰曾经怠慢了他。因此,刘埙才会在后面的“赞曰”中发了一通牢骚。但仔细想来,这一观点又似乎有失公允。刘埙的材料得自韩国宝,而韩国宝也得自传闻,并非亲历[2]。当刘埙听到林南谷和韩国宝谈论这桩案件时,已是祖杰死后23年。官场中的传闻难免带有同僚间的种种意气,不足为凭。而志书的材料多半来自民间口碑,一般情况下还是比较可靠的。

仔细审度当时的政治环境和历史背景,不难发现,这场斗争是颇为复杂,甚至十分激烈。《温州府志》说吕师召“独执法无私”,恰恰是这个“独”字泄露了天机。他肯定是少数派,而总管夏若水及和夏若水一样受贿的“同寅”,却是“任私庇复”的多数派,从政治形势上看,对吕师召极为不利。蒙古族入主中原后,特别崇尚释教,元世祖曾先后任命了几位“帝师”,豢养了一大批僧徒,而且还在法律上对僧徒们给予种种特权和保障。元律明确规定,人民如果侮辱西僧,就要从严治罪。这就使得这些僧徒们更加嚣张拔扈,无法无天。《元史》记录了许多僧徒各种为非作歹的事,诸如霸占平民田产,淫掠良民妻女,乃至冲进官厅殴打朝廷命官,拦路调戏侮辱大臣眷属等等。有司虽有奏闻,皇帝只当不知。[3]更何况祖杰的后台老板是江南释教总头目杨琏真珈,这个显赫一时的风云人物,地方官巴结犹恐不及,哪里还谈得到与他作对?可见吕师召处决恶僧祖杰,首先在政治上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元朝刑律规定:“诸处断重囚,虽叛逆,必令宪台审录,而后斩于市曹。诸内外囚禁,从各路正官及监察御史、廉访司以(及)时审录。”作为一个路(州)的行政副职同知,是无权直接参与其事的。元律还规定:“诸弓兵秪候狱卒辄殴罪囚者,为首杖一百七,为从减一等,均征烧埋银给苦主。”[4]由此看来,吕师召把祖杰“毙之于狱”的做法已直接触犯了刑律,完全有可能因此而丢官获罪。

区区四品官儿,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下,公然违犯刑律明文,置上司与同寅于不顾,指使狱卒将祖杰毙之于狱,除了要有强烈的正义感以外,还要有足够的勇气。首先是社会舆论支持他,戏文在当地的演出,便是最大也是最有影响的舆论。

《温州府志》把“特明其事”的功绩全都算到了吕师召的账上了。其实不然,真正“特明其事”的是戏文的演出。吕师召在民意的感召下,激于义愤,出于一个父母官的责任心,一个封建官吏应有的道德和良知,这才敢于采取果断措施。周密明确指出,由于总管的徇私和各级衙门的层层受贿,故意拖着案件不办,等待朝廷的赦命,因此“旁观者不平,唯恐其漏网也,乃撰为戏文以广其事”[5]。可见演出这本戏文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向人民群众说明事实真相。“以广其事”就是现代语中的“扩大宣传”,将真人真事搬上舞台,让群众来判别是非曲直。

这本戏文究竟由谁编写演出?人们自然会想到那些书会才人。宋末元初,正是南戏的全盛时期,也是书会活动最频繁的时期。所谓“书会”,就是专业或业余的文艺团体,“书会才人”可以理解为编剧、导演或者演员。南戏《张协状元》开头就唱道:“这番书会,要夺魁名。”可见温州的书会决不止一个,编演《张协状元》的“九山书会”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像《祖杰》戏文这样足以震动整个社会的演出,倘也给他们冠上“占断东瓯盛事”[6],确是当之无愧的。

至元二十八年,即公元1291年,在中国戏剧史上是一个光辉的年份!一部以当时当地真人真事为题材的戏文在温州演出了。戏文的主题是善与恶的矛盾,是正义和邪恶的斗争。演出后所起到的社会效果是良好的,促使现实生活中的善战胜了恶,正直的良心挫败了徇私舞弊。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吕师召在戏文演出的激励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畏强暴,不避艰险,挺身而出为民除害,体现社会道德和良心的历史给了他高度的评价,吕师召也因此而名垂青史。

温州昆剧《对金牌》

温州昆剧的渊源,迄今还没有获得可靠的依据,一些零星记载上推到乾隆年间就中断了。但温州的戏曲活动从南戏诞生以来就一直十分兴旺,从未中断过。下面这条材料或可说明一些问题:

每岁元夕后戏剧盛行,虽延过酷暑,勿为少辍。如府县有禁,则托为禳灾、赛祷。率众呈举,非迁就于丛祠,则延香火于戏所,即为瞒过矣。醵金之始,延门比屋,先投饼饵为囮,箕敛之际,无计赢绌。取缶锱铢,除所费之外,非饱其欲,未为辄止,虽典质应命,有勿恤矣。且戏剧之举,续必再三,附近之区,罢市废业,其延姻戚至家看阅,动经旬日,支费不訾,又不待言矣。民间弊苦,无逾于斯,厉禁严惩,端为民者颙矣。

明姜准《歧海琐谈》卷七

尽管这位作者对戏剧深恶痛绝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但这条材料却证明,戏剧在温州城乡非常兴旺,每年从除夕一直演到盛夏未曾稍停。深受群众喜爱的戏剧,士夫们居然“罕有留意”,岂仅未加留意,简直将它视为民间疾苦的罪魁祸首,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高则诚以后近六百年间,温州的戏剧园地如此荒凉萧条,也就毋怪其然了。

《对金牌》(或称传奇,或称昆剧均无不可)一剧,作者不详,估计它出现的年代,是在温州昆剧的全盛时期,即清咸丰以后至光绪年间。“同福”昆班成立后,《对金牌》就成为该班的主要剧目。民国初年,瑞安薛钟斗在其所著的《戏言校注》[7]中曾作过如下的表述:

“同福”班所演《对金牌》一剧,即《癸辛杂识》所称祖杰事,但未知据何脚本。剧中以何文渊破案,则元明异代,此大误也。

此外,瑞安张震轩在日记中曾两次记述他看过“同福”班演出的《对金牌》,最后一次是民国四年(1915)4月8日,地点是在瑞安县城关小沙巷,略云:“正本演《对金牌》,乃温州知府何文渊拿胡四姐及江心寺刁僧二案也。”[8]

从这些简单的记述中,可知《对金牌》所演的内容,除了祖杰以外,还有一个主角胡四姐。由于时过境迁,《对金牌》至今已成广陵散,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为了搞清《对金牌》的具体情节,我走访了许多老艺人,终因年代久远,老辈凋零殆尽,始终未得要领。现据一些传闻的断片缀成一个故事,大致如下:

江心寺恶僧祖杰与白塔寺尼姑胡四姐勾搭成奸,在江心寺筑密室朝夕淫乐。祖杰垂涎富户余某之妻貌美,每思夺之,诡言余某命犯官符(温州方言,即牢狱之灾),必须出家为僧方保无虞。余某信以为真,尽捐田产入寺,由祖杰剃度后命其在僧房烧火。祖杰复将余妻接来寺中密室,威逼成奸。一日,祖杰外出,妻乘机逃出,适遇余某在井边汲水,具述前情,夫妻抱头痛哭。

知府何文渊之子何天宇闲游江心,闻哭声,踪寻之,见余氏夫妇告述,乃赠以银两,命仆驾己所乘小舟渡余氏夫妇外逃。复来寺中察看,胡四姐见天宇气宇轩昂,迫其交欢,天宇怒斥之。正喧嚷间,闻祖杰归,急将天宇匿大钟中,并告余氏夫妇逃亡事。祖杰闻言大怒,亲率数十恶僧出海追之,尽杀余氏一家七口。

何文渊平日知祖杰种种不法,以其持有太后御赐金牌,不受地方管辖,亦无计可施。会天宇游寺未归,文渊疑之,诣寺索人未得,祖杰反诬知府恃势凌僧,欲奏闻太后。文渊归思无计,怅闷间,天宇岳父某御史来访,二人共商一计:命人乔装宫监,至祖杰处查验金牌,乘间以假金牌易之,杰固不知。

翌日,文渊发兵围寺,祖杰以金牌拒之。当堂对验,竟是假物,乃尽捕寺僧及胡四姐。四处搜索天宇,未得。余氏鬼魂叩钟出声,启钟救醒天宇,斩祖杰及胡四姐。

至元二十八年(1291)演出的《祖杰》戏文,其具体情节已无法勾稽,即使按照周密和刘埙提供的材料去设想,无论如何也不会和上述的《对金牌》相同,后者显然要比前者复杂得多。薛钟斗在《戏言校记》中虽然肯定《对金牌》来自《癸辛杂识》,但也并非没有疑问。他在另一本未完成的著作《燃犀录》中,引述了《癸辛杂识》中的祖杰故事后接着说:“吾乡梨园有所谓《对金牌》,谓事出江心寺,然戏中情节实与此异。”

把周密和刘埙所记述的祖杰故事与《对金牌》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后者的情节有所发展,余氏一家七口遭祖杰杀害成了副线,主线是知府之子遭陷,知府设计调换金牌破案,剧中还添出了一个淫尼胡四姐。这个胡四姐也并非凭空杜撰,而是祖杰的同时代人物。清人黄汉在《瓯乘补》中有如下记载:

丁兰石钟英言:胡四妵,今呼为胡四姐,乃宋末宫人,在白塔地方修行。饶资财,有淫行,终以此坐法死。[9]

白塔今名南白象,在温州市郊20里。旧有塔,“文革”中毁圯。黄汉只是根据丁钟英告诉他的掌故加以记录,却没有进一步查考掌故的来历,想来丁氏必有所据。

《对金牌》的剧本结构颇值得玩味,在这本戏里,余氏一家七口被祖杰杀害的情节成了副线,主线则是温州知府何文渊不畏豪强,设下巧计为民除害。反面人物除了恶僧祖杰以外,还添出了一个淫尼胡四姐。这个胡四姐是温州民间传说中淫荡女人的代表性人物,她表面上是个修行的尼姑,实际上却经常和地方中的恶少勾搭,干出许多“风流韵事”。至今,在民间还留下了“胡四妵专魔熟人”的谚语。把这一对淫僧淫尼组合到一本戏里也决非偶然,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都是劣迹昭彰、声名狼藉而又不得善终的佛门败类。于是我猜想,当年也许另有一本以胡四姐为主角的戏,由于年代久远而剧本失落,但他们的故事仍然在民间的口头传说中保留下来。“同福”是温州历史较为悠久的两大昆班之一,大都在乡间庙台演出。按照长期形成的惯例,每晚演出的正本戏一般都不得少于三个小时,掌班不得不考虑剧目的时间和容量。单是祖杰或胡四姐所原有的内容,自然不免于单薄,于是将他们二人结合到一本戏中。

至于以明代的何文渊[10]来破元代的案,虽是“大误”无疑,却也不足为奇。在我国的传统戏曲剧本中,这种张冠李戴的事屡见不鲜。观众所关注的是那些传奇式的人物和故事,对于他们所属的历史范畴却并不计较。京剧中的《上天台》、《打金砖》、《打韩通》之类的戏演到现在,似乎也并无多大异议。何文渊做温州知府时,举贤惜才,革新弊政,颇有一些政绩,算得上一个清官。有趣的是,民间流传着何文渊和张璁[11]斗智的故事,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些故事是无稽、荒谬的,因为张璁做大学士时,何文渊已死去50多年,焉有斗智之理?然而,在人民的心目中,何文渊是个清官,于是红萝卜便上到蜡烛账上,家喻户晓的何文渊便取代了鲜为人知的吕师召了。

以上就《祖杰》戏文和昆剧《对金牌》的来龙去脉及其渊源关系作了一些粗浅的探索,有时还杂以猜想。从历史宏观的角度看,一切意识形态或艺术作品从孕育到发展,总是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社会环境则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一个同题材的剧目,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历史内涵,后者不可能是前者原状的复制。在明确两者间的渊源和继承关系后,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研究其演变的脉络及其所属的时代特征。

末了,还有几句题外话。

像祖杰这样的佛门败类,纵然不遗臭万年,也早已和草木同腐。冒广生[12]辑有《永嘉高僧碑传集》八卷,《附录》一卷,《补遗》一卷,都没有提到祖杰其人。奇怪的是居然有人替祖杰涂脂抹粉,倘或不了解这段历史,读者就很可能被瞒过。清人元奇[13]所撰的《江心志》中就有祖杰的简传,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居然成了普度众生的慈航,这大概也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吧。这样明目张胆篡改历史的做法,使薛钟斗大为不满,他在《永嘉高僧补记》一文中就《江心记》所记述的人物提出不同的见解,他说:“按曇息以下又有斗崖祖杰禅师,(元奇)称其自幼好道,戒行精严,多才能云。周密《癸辛杂识》有记江心寺恶僧祖杰淫恶事,殆即其人,故据而删之。”

由此看来,志书也不能尽信,有时候还是野史稗乘诚实得多。

附:义犬传

(元)刘埙

永嘉江心寺长老祖杰,闽人也,累任僧录,挟资豪恣。会僧选罢,营求巨利,得主席江心。有知识陈某者,家城中,薄有田产,州县利其富而儒,数因户役,困苦之状不堪,与妻谋捐田产入寺,依杰势苟活。请于杰,杰欣诺,遂弃里居,徙家近寺而身任库院之职。杰频造其庐观其妻,始犹间往不常,久则舆至方丈,或弥日累旬不返。妻每怒骂夫曰:“初为避官府,谋庇身,今反失身,汝为人夫,甘忍辱耶?”其夫固恨,乃密谋远徙。适获房于别岛屿,屿濒海,大聚落也。地有巡检司,又有一佛阁,竟浮家宵遁,近阁而居。杰闻其逸,大怒,访知所在,厚募恶少年十有四人,授以礼,丰馔饵,以重赏命往屠之,曰:“截取妇人双乳来。”恶少年如命,夜舟径造,尽杀其家七口,怀其双乳而还。俄顷,晓,恶少年窘,疾趋舟鼓棹去。独一人追逐勿及,彷徨失措,潜登佛阁,隐壁间。巡检闻变,亟领卒掩捕,杳无踪迹,留连佛阁前。里社役首进饭,见事主家一犬,跳吠左右不已,叱去复来,吠愈厉。巡检举餐,则又嗥跳大跃,至冲散其台盘酒食,众怒击犬,复不去。巡检起,犬又随后咬其衣襟,引至佛阁,仰而嗥,若欲言者。巡检乃惊讶曰:“是岂有异乎?”领卒登阁周视,见壁角微有衣露,迫之,见一人怀刃,立即擒下,搜出双乳。鞠问,备言杰长老主谋,因尽捕其党送县,引问俱伏,上于府。初,府有同知与杰交,暇日尝绝江访杰,杰辞以出。同知还至,总管亦往访,同知请无往,总管曰:“我往彼必纳也。”邀同知偕往。因复绝江同入寺,杰果迎待,置酒而还。同知由是衔杰。及事露,同知即议移檄万户府遣兵围寺,杰出迎曰:“吾既能作事,岂不能当事?官姑少宽我,容入房收衣钵行矣。”杰行囊充斥,即出金、宝、钞货四擎授其徒,命赴都求内援,又取所蓄玉器满案,置堂上,语人曰:“此固吾所爱者,事已至此,复何用?”举杖一挥,堕地尽碎。既就逮,至有司,总管犹欲全之,故缓其事待京报。未几,累闻懿旨召杰。同知令狱卒曰:“僧霸良人妇,又谋杀七人,可恕乎?汝速处之,明当赏汝。”卒入狱,命杰醉饱,起立悬枷梢于梁,袋沙置脑后扼其气,遂死,人皆快之。既死而旨至,无及矣。同知以是得名,省台交称矣。

延祐甲寅春,余往延平,延平总管韩君玉国宝之子邦彦从余学。一日,有所厚泉州教授林南谷来访韩。南谷,永嘉平阳人,而总管前任浙东,与林旧,是以来也。余从坐间,屡闻二公谈杰长老不已,顾不知其端,乃详叩二公,具述之如上。且谓当日非此犬,则失此贼,七人衔冤无诉矣。故传其事,以愧世人不如犬者。

赞曰:传为义犬作也。然因是而思其人,避官府虐害而谋迁,迁非所而蹈祸,乃至一家绝嗣死刃下者七。蔓延奸僧恶少,死于官者十有五。推究祸原,皆官吏驱之入死地也。人孰不欲安土乐生?而非困于虐政,必不逃,不逃则奸僧之谋必不启,谋不启,则群众必可不死。哀哉!天道无知则已,诚有知者,则彼官吏者,伏冥诛祸后嗣决矣!

[1] 谢灵运《登江中孤屿诗》有句云:“乱流趋正绝,孤屿媚中川。”

[2] 《赤城新志》:韩国宝,字君玉,以武略将军知黄岩州。武略将军是从五品散官。据《元史·地理志》,黄岩于元贞元年(1295)始升为州。

[3] 见《元史·释老传》。

[4] 见《元史·刑法志》。

[5] 见周密《癸辛杂技·祖杰》。

[6] 见南戏《张协状元》开头的[烛影摇红]曲。

[7] 《戏言校注》一卷,瑞安薛钟斗著,有《寄瓯寄笔》油印本。

[8] 张震轩日记起自清光绪十四(1888)年,止于民国三十二年(1943),其中保存了许多近代温州戏曲史料。见《杜隐园观剧记》,张震轩原著,沈不沉辑注,香港出版社出版2005年7月版。

[9] 黄汉,字秋明,号鹤楼,嘉庆间永嘉人。《瓯乘补》手稿20卷,今藏温州市图书馆。丁钟英,字兰石,号兰坡,瑞安人,道光乙酉以贡拔。

[10] 何文渊,字巨川,江西建昌府广昌县人,永乐戊戌进士,任监察御史,宣德庚戌(1430)出知温州府,在任五年,有政声。

[11] 张璁(1475—1539),字茂恭,号罗山,永嘉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乡民咸称“张阁老”。

[12] 冒广生,字钝宦,号鹤亭,江苏如皋人,光绪甲午举人,曾官刑部郎中。民国初年曾任温州瓯海关监督,著有《戏言》一卷。

[13] 元奇,字月川,文成县人,刘基第12世孙,清康熙间曾住持江心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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