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党旗通常使用5种规格,其尺寸分别为: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在特定场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规格党旗的,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旗的使用范围是:一是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二是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及党日活动;三是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党徽的使用范围是:一是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二是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三是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四是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该文件第八、九、十条还就如何正确使用党徽党旗提出要求:悬挂党徽党旗,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徽党旗。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党的各级组织应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