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鼎如,民盟镇江市委副主委,镇江市环保局副局长,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代表,他经常深入基层,围绕生态文明的建设、碧水蓝天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群众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人民委托,为人民办事,是人大代表应有的职责;用良心做事,用品行做人,是李鼎如一贯的誓言。环保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呼吸不到新鲜空气,饮不到清洁的水,农作物受到污染等,一直是李鼎如最为关注的问题。平时工作中,发现群众利益受到侵害,他就会仗义执言。2013年,李鼎如发现一个居民小区把消防通道改为停车场,就及时向人大提代表建议,责成政府部门进行整治,最终恢复了消防通道的功能,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在2014年2月的省人代会上,李鼎如先后提出了《关于支持镇江市综合整治一湖九河水环境的建议》、《关于在江苏倡导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的建议》、《关于制定〈江苏省受污染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的建议》、《关于降低马路绿岛培土高度,减少路面扬尘,增强城市生态系统蓄水排水能力的建议》、《关于修正〈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个别条款的建议》。这些建议都得到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关于修正〈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个别条款的建议》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并进入法律程序得到实施。
2014年是江苏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关键之年。这几年全国有不少地方先行先试,虽创造了一些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民变市民,平房变楼房,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古遗迹、古建筑受到毁坏;为了使江苏在实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少走弯路,李鼎如提出《省人大要认真审议江苏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建议》,建议省人大要从法律层面,为江苏农村未来若干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线进行把脉,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省人大代表年度培训大会上作为重点案例提及并表彰。
在任十一届人大代表期间,李鼎如先后提出了近20项有分量的代表建议、意见。2008年1月,针对江苏建筑材料业水泥制造和使用过程中,浪费自然资源、污染水和空气环境、建筑物质量不稳定的问题,李鼎如提出了《关于制定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建议》,得到省政府和省人大的高度重视,《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已经于2010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立法并实施。
针对苏南农村养殖业水污染形势严峻的状况,李鼎如组织撰写的《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几年来,镇江通过对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治理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减少了进入太湖水系的磷氮污染。
多年来,李鼎如十分重视代表调研和视察活动,他把调研和视察活动作为联系选民、了解选民诉求和向各个行业基层群众学习的极好机会,每次参加调研和视察活动,他都要做大量的资料查阅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高调研视察活动的效率。
谈到履职的体会,李鼎如说:“担任人大代表职务,不仅仅是荣誉,更多的是承担了一份责任,最为重要的是要兑现一份为选民服务的承诺。”
□张 搏
(载《人民与权力》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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