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明
日前,一起历时三年、涉及果农24户、标的额19.6万元的拖欠柑橘款案件,在湖南省资兴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非常满意,矛盾得到化解。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三部曲”奏响人大信访工作新乐章的又一成功事例。
“开门曲”:奏出热情旋律
今年以来,资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接待作为“窗口工程”来抓,敞开大门随时接访,对来访的群众,坚持一副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用满腔的热情和真挚的感情,拉近与来访人之间的距离,消除上访人的激愤、怨气和不安。
2016年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白廊镇江口村朱家组村民朱某山等11名群众以法院同案不同判、要求进行再审为由,气冲冲地来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说:“人大是为人民说话的地方,如果你们解决不了,我们就到郴州、省里、直至北京上访。”并递交了《关于请求资兴市人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百姓讨回血汗钱的报告》。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后,一边安抚情绪,一边端茶让座,在仔细倾听上访人员的诉求并认真做好记录后,进行了一番释法说理和好言相劝,并答应作为一件重点信访案件来办理。朱某山等人在听了接访人员的一番话后,感觉到他们的事情引起了人大的重视,离开人大时深情地对接访人员说了一句“来人大上访感觉心里舒畅多了,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尽快督促法院把这起案件解决好”。
“调查曲”:奏出实干旋律
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群众的来访,资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不是偏信一面之词,而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调查的过程当成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为解决信访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
热情接待朱某山等人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到市人民法院和白廊镇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掌握了事情的全过程。原来,2013年9月,本市清江镇青草村商贩谭某武和白廊镇毫山村商贩黄某,两人到白廊镇江口村朱家组收购了朱某山等24户果农的柑橘,共计款项19.6万元,因双方比较熟悉,当时没有支付现款,只有2户果农要求两人写了欠条,其余的22户则由黄某登记在笔记本上,果农签了名。后两人将这批柑橘卖给了黑龙江省一个叫皮某利的水果商,因皮某利经常来资兴市做水果生意,双方比较熟悉,当时皮某利也没有付现款给谭某武、黄某两人。之后,皮某利将这批柑橘拖至外地销售后就失去联系,不再来资兴了。于是,果农们找谭某武、黄某两人讨要柑橘款,谭某武、黄某两人则找皮某利讨要柑橘款,他们都期盼2014年秋天皮某利能再次来收购柑橘。可希望没有变为现实,皮某利玩起了失踪,音信全无,果农们一年的收成打了水漂。2015年6月,果农们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武、黄某两人支付所欠的柑橘款19.6万元,该院东江法庭受理了此案。通过调查和庭审,东江法庭在合议庭合议后,于2015年9月14日依法作出了有欠条的2户柑橘款由谭某武、黄某两人共同支付,其他的22户由黄某一人单独支付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谭某武、黄某两人以收购的柑橘被皮某利骗走、自己不是实际买受人为由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引发了朱某山等人对法院判决的质疑,认为卖出柑橘的情况相同,而判决结果却不同,法院判决不公正、不合理,于是引发了上访。
信访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即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承旺和副主任徐坚强作了汇报。朱承旺主任听取汇报后要求:“这起信访案件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涉及东江湖库区的社会稳定,人大一定要站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高度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法院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
柑橘款兑现现场
“督办曲”:奏出为民旋律
虽然监督法规定人大不直接处理问题,但资兴市人大常委会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是简单地进行转办、交办,而是采取跟踪督办的方法一抓到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6月,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5件,已成功办结110件,还有25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达82%,得到了广大信访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本案中,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和全国各地“两会”的陆续召开,信访工作人员一方面督促市法院加紧对案件进行复查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所在选区的市人大代表引导果农们收集新的证据,以便向法院申请再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4月,谭某武终于承认了判决给黄某独立支付的22户系两人的共同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资兴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入再审,并于2016年5月11日再审立案。再审中,该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调解。6月23日,在该院审判监督庭的主持和白廊镇党委政府的参与下,谭某武、黄某两人与朱某山等24户果农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20%的柑橘款,其余款项分批给付。鉴于朱某山等24户果农当年的柑橘收入大部分没有兑现,部分家庭出现一定困难的情况下,该市人民法院决定将已收取的原审案件受理费全部退还给了24户果农,共计3500元。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民事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系湖南省资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