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育党员主体意识的机制
主体意识是指党员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的自觉、 自主意识, 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 自觉参与、 自觉坚持。 党员主体意识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是先天就有的, 而是在社会发展和实践中逐渐生成的, 需要经过党内不断教育、 反复强化和训练才能确立和养成。
第一, 要夯实党员主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机制。 建立健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制度机制, 首先必须正确培育党员的主体意识, 努力在党内生活中确立党员主体地位的理念, 使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成为党内普遍共识。 一方面要把党员主体意识教育列入各级党校干校培训规划, 教育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的关系, 积极引导党员参加党内生活, 努力提高党员的参与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意识, 强化党员的权利意识、 平等意识、 责任意识, 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民主意识, 掌握正确的民主方法, 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并从中培育理性观察、 理性思考和有所作为的能力, 不断增强党员对推进党的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员主体意识是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前提、 以坚强的党性为基础的。 要利用开展的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等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还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方针政策及党规党纪等的学习, 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理念。 同时,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 互联网、 新闻媒体等, 大力营造民主氛围, 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和主体意识, 讲真话和心里话, 为党员充分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便利和条件, 从而在党内基层培育起积极健康的民主精神, 为党内基层民主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另一方面, 要注重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 要加强民主意识教育, 提高领导干部对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度, 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 克服等级观念、 特权思想, 善于倾听来自基层的批评意见; 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宽大胸怀, 本着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的态度去对待普通党员的批评意见, 防止嘴上讲民主, 行动上压制民主, 或者搞形式主义的假民主的现象。 要突出对 “一把手” 克服家长制作风的教育, 突出对班子成员平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
第二, 要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建立党内关爱、 关怀和帮扶机制。 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 应当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维护党员权益的工作制度,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主动发挥主体作用。 基层党组织要真正重视、 真情关怀、 真心爱护党员, 做好关心、 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 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 提倡人性化管理。 使广大党员真正感受到入党后有义务、 有责任、 有奉献, 同时也有权利、 有温暖、 有荣誉。 要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以形成双向受益、 共同提高的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 通过健全党内激励、 关怀、 帮扶机制, 努力在全党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关心广大党员,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来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动政治局面。
(二) 增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水平, 强化培训锻炼机制
党员主体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必须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 遵循党员的个体发展规律, 在加强党员教育过程中, 结合实际做到分类指导、 因人施教, 整体推进, 促使党员主体能力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当前针对党员能力素质结构存在的问题, 着眼于党员的全面发展,从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入手, “以落实党员知情权、 参与权、 选举权、 监督权为重点, 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6]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提升以下四种能力:
一是参与民主的能力, 就是指党员能够熟悉运用民主的手段, 积极应用民主的方法, 按照民主的程序, 善于表达民主要求和愿望, 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能力。
二是团结、 组织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就是指导党员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运用快捷、 灵活的方式方法, 积极主动地将群众组织起来, 最终形成整体合力, 推动工作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参政议政的能力, 就是指党员具有通过合法的形式, 以法定的身份, 在党的重大内部事务以及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 发表客观公正的观点, 积极献计献策, 提出建设性意见, 进行独立性表决的能力。
四是示范带动的能力, 就是指党员在党内生活尤其是在党的社会实践活动中, 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以优良的作风、 过硬的本领, 影响带动身边的党员和群众, 积极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的示范力和感染力。
为此, 要构建以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为导向的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锻炼机制。 大力宣传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理念, 倡导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学习型党组织, 完善人性化与持续发展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 要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 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纳入到党员评优考核、 干部选拔使用的体系中来, 使党员把参加学习培训变成主体自觉的行动。 要通过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探索 “培训+实践” 的教育模式, 把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与加强实践锻炼、 与鼓励创业创新结合起来, 有效提升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水平。 同时还要研究 “训用结合” 培训机制的实现形式, 严格考核,使学习效果与选拔任用挂钩,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的民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促使党员干部转变思想和作风。
(三) 拓宽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 注重激励引导机制
基层党组织要创新各领域党员发挥作用的个性化载体, 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全覆盖、 常态化、 重创新、 求实效。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 联系实际, 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 品德合格、 发挥作用合格; 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优势; 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 充分调动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 创造性,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7]
要根据不同地区、 不同行业、 不同层次的党员的特点, 积极开展 “一名党员一面旗”、 党员承诺制等主题实践活动, 实施党员先锋岗、 党员责任区, 党员服务窗口等创建活动, 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 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成为本系统、 本行业、 本岗位的技术能手、 业务标兵、 科技尖子,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 还要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 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具体化, 并通过创设各种平台和载体,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二是继续推进党员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的实践活动。 要广泛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 实现党员联户、 党群联心、 组织联动的 “三位一体”, 通过每一名基层党员联系若干群众, 实行定人、 定时跟踪服务, 使党的工作触角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延伸到每一户基层群众, 真正发挥好党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要根据不同领域、 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 设置相应的活动载体, 不断深化农村党员 “双学双带双联双保”、 社区党员 “一人一岗”、 企业党员 “三学三比”、 机关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 发挥广大党员在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全面推行党员奉献社会的志愿活动。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变化, 建立完善党员服务中心, 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服务网络, 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领域, 不断拓展深化党员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 引导广大党员利用自身的时间、 资金、 技能等资源, 自愿为公共事务、 公益事业、 城乡居民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各种帮扶和服务, 引导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 彰显主体形象, 把组织要求转化为党员展示自我风采和实现社会价值的内在动力, 充分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服务引领作用。
[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15页。
[2]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第52页。
[3] 《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第50页。
[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16页。
[5]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第54页。
[6]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17页。
[7] 参见 《全国组织部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人民日报》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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