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切实保障全体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 才能督促党员承担好自身的责任, 才能有效提高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从严治党, 必须从严治吏, 必须从每个党员抓起, 从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抓起, 必须认真细致地而非随意地落实到位。
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 自然也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 过去我们对此认识不到位, 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党内基层民主的实质与核心是广大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 这就是说, 在党内, 党员居于主体地位、 享有民主权利, 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和处理党内事务, 从而使党员及党组织的意愿、 主张能够得以充分表达, 其积极性、创造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党员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自然离不开党员主体意识的提升和主体作用的发挥。 党员的主体意识与参与党内生活能力的强弱, 以及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等, 也就构成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条件。
我们讲的民主与主体参与是分不开的, 民主的价值和功能最终要体现在主体的具体实践中。 在现代民主体制框架下, 很难想象在主体意识淡薄、 实践中不作为、 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而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在党内, 如果广大党员缺乏必要的主体意识和实践能力, 不能积极参与党内政治生活, 或者因为制度执行不力而看不到党内基层民主的实际效果便选择对党内政治生活冷漠以对, 以致因为担心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而不愿监督、 不敢监督等, 这些情况下党内基层建设必然因为主体条件的限制而遭遇现实瓶颈, 从而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多年来, 影响党员主体意识增强、 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一些主要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缺乏, 强调集中统一, 不重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内民主制度的落实。 正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 严重背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使党内民主、 平等、 和谐的氛围遭到破坏, 党内选举和党内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党员民主权利失去保护, 党员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 在这种情况下, 不仅党内民主的理念难以真正深入人心, 相反,官本位、 家长制、 裙带关系、 特权思想、 等级观念等旧的政治思想文化观念实际上仍然左右着党员干部的心理和行为方式。 如果党内长期存在这种政治文化心理, 必然会削弱党内民主制度的功能, 消解党员的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 使党员难以养成民主习惯和行为自觉, 而这些思想的长期存在和固化, 又必然导致党内民主理论和实践难以有效推进, 严重阻碍党内民主的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既加强思想教育, 又注重制度建设, 二者一柔一刚, 同向发力、 同时发力, 协调推进, 不仅能使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 平等意识、 民主意识, 而且还将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包括完善党内各项民主制度, 强化党内民主制度的执行力, 拓宽党内民主的具体渠道, 使党内民主制度得到更有效地实施。 党内民主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有效实施, 是建立在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 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上的。 只有广大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的不断增强, 才能进一步激发党的肌体的活力, 同时, 也为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为优化的主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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