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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酝酿期(年年初至年月)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从2014年年初开始,经开区(杨舍镇)就组织人力积极展开前期理论研究、外出学习考察,全面了解先进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为后续筹划适合本区域的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方案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社会治理现状优劣保持清醒认识的基础上,相关工作部门提出了推进基层自治的具体建议,形成了较为清晰的改革思路。

基层自治改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密切相关,举凡基层自治规范的制定、自治机制的设计都涉及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方主体。为此,从2014年年初开始,经开区(杨舍镇)就组织人力积极展开前期理论研究、外出学习考察,全面了解先进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为后续筹划适合本区域的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方案奠定了重要基础。该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要点是:夯实理论基础,学习先进地区的实践经验,厘清可能面临的问题,规划改革工作的程序和步骤。在这一阶段,经开区(杨舍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开展前期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近年来,中央一直把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发展基层民主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战略任务。经开区(杨舍镇)深刻领会中央精神,顺时应势,解放思想,务实推进,积极探索适合区域实情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之路。2014年年初,张家港市建立了由经开区(杨舍镇)、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项工作团队,积极探索社区协商机制,并多次组织学习培训,邀请相关专家与会指导,在认知上、思想上认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这一重大命题的基本内涵,为即将着手的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进行实地调研,拓宽改革思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扬基层民主,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四个全面”的最新要求,2015年3月至5月,经开区(杨舍镇)以推进“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创新为核心,围绕村居自治、多元治理、智慧管理三大课题,组织区镇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赴上海、杭州、深圳、广州等地进行专题考察,最终形成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考察报告》。

在这份深入翔实的考察报告中,经开区(杨舍镇)既分析了区镇基建设施较为完善、网格化管理较为健全、信息化平台正在构建等方面的优势,也指出了本行政区内基层社会治理现状中党建引领不足、村和社区行政化倾向较重、“自治”思想放不开、多部门联动应处机制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社会治理现状优劣保持清醒认识的基础上,相关工作部门提出了推进基层自治的具体建议,形成了较为清晰的改革思路。

三、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培训学习

2015年6月,经开区(杨舍镇)成立“深化村居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村(居)民自治工作;成立“深化村居自治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村(居)民自治章程及细则的制定、修改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等指导工作,努力将村居自治改革落到实处。

2015年7月,经开区(杨舍镇)深化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及其课题组成员到区镇调研。调研期间,课题组详细了解了经开区(杨舍镇)前期考察成果,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理论概括、资料查询、听取基层工作人员意见等方式,形成了《关于当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状》的分析报告,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概况、特色、先进经验等多方面进行阐述,明确了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现状和方向,为经开区(杨舍镇)深化村民自治工作拓宽视野、提供借鉴。随后,指导小组会同课题组对农联、赵庄等村(社区)分批次进行座谈,具体了解了各村(居)开展自治工作的现状、亮点和可能出现的困难。通过深入调研走访,课题组总结了村居自治改革工作面临着“顶层设计难以全面照顾各村(居)情况”“村级干部无法迅速接纳改革”“村(居)民参加自治工作热情不高”等三大问题,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最终形成《关于深化村民自治的路径选择》的报告,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出台指导意见,制订实施计划

2015年7月,经开区(杨舍镇)出台《“幸福杨舍——社会建设阳光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党建引领、村居自治、多元共治、智慧杨舍”的工作目标和要点,完成了在区镇层面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实施意见》是经开区(杨舍镇)推进社会治理改革的一份纲领性文件:一方面,它提出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构建村居自治机制,并以“一核多元”为基本框架,通过厘清“多元”之间的关系和权责边界,构建多元共治的村(社区)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它强调党的领导在治理改革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此次治理改革过程的一条红线。同时,《实施意见》在经开区(杨舍镇)已具有相对成熟完善的条线智能化管理的基础上,构建起“网格管理无缝化、资源利用集约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规范化、决策分析科学化、社会建设协作化”的现代智慧社会服务管理模式。

在已形成基本改革思路的基础上,经开区(杨舍镇)及时发布《关于深化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有本区镇特色的村民自治机制,即建立“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议事会(或理事会)民主协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自治机制整体架构。同时,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权责边界进行了明确清晰的定位,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动员、制定步骤、合法性审查、表决通过、公布实施、议事会成员推选等问题逐一明确。随后,经开区(杨舍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善港、农联、福前、南新、赵庄、李巷、农义、仓基等8个村及金塘、晨阳、东莱、老宅、向阳、暨阳、体育、七里庙、西湖苑等9个社区作为第一批试点村(社区),率先开展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与此同时,制定下发了《经开区(杨舍镇)××村(居)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两个自治规范范本,供试点单位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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