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1]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活干,有学上,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病有医,老有养,生活幸福,都过上好日子。
2013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天津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时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实际上,历史上的贤哲一直都非常重视民生问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是孟子。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和解体,对社会政治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形成了“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同乐”的社会风尚。孟子针对当时社会上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悲惨局面,指出要让百姓做到“养生丧死无憾”,当务之急就是解决制民恒产的问题。
所谓“制民恒产”,就是为百姓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孟子的政治逻辑就是,治民之要在民事,民事之重在民生,民生之保障在民产,有民产之结果是民心向善,民心向善之结果是便于实行仁政。因此,使民有固定的财产便成为孟子推行仁政的当然要务。实行仁政必须从解决棘手的经济问题入手,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生活需要入手。
孟子所主张的制民恒产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往往突破了他仁政思想体系的框架而蕴涵着宝贵的思想资源。具体说来,孟子所主张的制民恒产大致包含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主张给民众以足够的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使民众能够自觉地依附在土地上,“死徙无出乡”。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做保证,才会在此基础上产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使社会处于和谐与稳定的状态中。若百姓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得不到满足和保障,就会铤而走险,做出危害社会、危害道德的事情。
孟子试图从经济生活中去寻找和解释道德意识产生的原因,肯定人们解决吃饭穿衣问题要求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庶民百姓的愿望,是一种正确的政治思维方法。孟子的这一表述是在继承前辈思想家,特别是孔子“先富后教”思想及管子“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思想的基础上总结升华出来的,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一种真实朴素的反映。孟子得出的结论就是:对广大民众来说,有无恒产至关重要,它是决定国家之兴衰、社会之治乱、政治之是非、政权之安危的最重要的前提。因此,如何使民众能够拥有恒产,就成为孟子实施仁政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层含义是,在满足民众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实行一系列政策措施。
比如土地政策。在以农耕为基础的中国社会,土地无论是对于广大民众还是对于国家,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孟子把土地与人民、政事并列为诸侯的三宝,足见孟子对土地问题的重视。孟子主张“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孟子认为,为政者只有制定相应的土地政策,才能使民众能够世世代代安心于土地劳作,有了充裕的物质财富,国家才会稳定,君主地位才会巩固。
再比如渔业政策。春秋战国时期,齐文化最重要的经济特征之一,就是倡导渔盐之利。孟子长期游学于齐国,深受齐文化重商思想的熏陶和影响。像充分利用土地一样,孟子主张开放湖泊河塘,“泽梁无禁”,任人捕捞,这样百姓就会增加渔业产品。为了避免竭泽而渔的现象,应制定禁渔措施,如规定禁渔期,不得用密网捕鱼等。如果按照这一措施执行,则“鱼鳖不可胜食也”。
与土地政策、渔业政策一样,在林业上,孟子也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在以棺椁为主要安葬用具的古代社会,拥有一定数量的林木非常重要。孟子认为,林木并非永久性资源,不可任意无节制地砍伐,而要按照一定的时令进行砍伐,只有做到循序渐进,林木才有再生长的时间,长此以往,“材木不可胜用也”。材木不可胜用,百姓才能得以厚葬其父母,以尽孝道。
第三层含义是,主张发展流通型商业经济和商业生产。显然,这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耕社会里,也是一种非常有远见的思想,同时也表明了齐文化对孟子思想的深远影响。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农耕社会,因此一直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早期法家尽管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社会进步的措施,但在对待商业问题上却是相当保守落后的,认为发展商业生产势必会影响和妨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商鞅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目的就在于逼迫百姓弃商返农。
孟子认为,商品只有在流通交换中才能实行其价值,这与孟子的社会分工思想是一致的。孟子认为,对贩运中的商品不必征收关税,而对欺行霸市的奸商行为,则必须征收关税。这个主张除了有利于发展工商业外,同时也减轻了对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的征税,维护了他们最基本的权益。
孟子不但为统治者设计了一套治国方略,而且还设计了一系列具体步骤和措施。不论其所设计的政策原则可行与否,至少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孟子的仁政思想在维护统治者统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了民众的利益,真正体现了“民为贵”的思想,这在大力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具有恒久的思想价值和意义。
民为本、民为贵、民为天,执政为民,天经地义。民如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历朝历代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实践证明,谁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则把他放在台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上,是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合法性,是一代又一代领导人秉持得最一贯、践行得最坚决的大原则,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坚持的行动准则。
[1]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问》,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