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牵扯面广,解决这一问题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看待住房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等,都是需要破解的方向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1]
过去我们在推进住房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比较重视住房的经济功能,崇尚市场力量的作用,不太重视住房的社会功能,忽视政府保障的作用,使住房问题越来越受社会各界关注。当然,如果反过来政府大包大揽,忽视市场的作用,也是不可持续的,就会遇到后面的两个关系,即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和住房保障与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问题。
在这些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为了保障商品房的销售量,维持热销的局面,山东某地区曾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半年内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完不成的要扣工资。这一做法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也许这种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努力初衷并不坏,但是,国家希望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离开了“稳定健康”,不考虑“积极有效”,只“稳定市场”,不考虑“市场信心和预期”,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想法只能是一句空话。
近年来商品房的销量严重下滑,根本的原因在于房价已远远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世界银行制定的房价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而据北京社科院前些年公布的数据,2007年北京市房价与收入之比为23∶1!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面提到的山东某地区维持房产热销的举措只能算是“扬汤止沸”——不但取不到任何实际效果,还可能打击市场信心,如果很多干部为完不成卖房任务而发愁,就会强化甚至放大市场低迷的信息。
有学者指出:房价高是因为需求量大——甚至夸大离婚、同居、独身等现象的存在对住房的需求量,以掩盖房价的“泡沫”,这种分析是背离事实的。
据北京社科院最新公布的数据:由于房价过高,有购买能力的有效需求远低于供给,已造成现在北京市住房闲置超过1千万平米,闲置率超过了30%!
导致房价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不可否认和地产商追求暴利、精心炒作、囤积居奇是分不开的。
如果真想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只能采取釜底抽薪的策略:一方面,让市场的真实供求关系迫使开发商理性决定合理的利润期望,及早降低房价;另一方面,大量推出保障住房和限价房,使居者有其房——千万不能坐视百姓要住房,除了接受高价外,别无选择的现象不管。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不能扬汤止沸——官员去帮着吆喝;只能釜底抽薪——大量推出成本价房,从根本上消除房价泡沫存在的基础。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唐朝大诗人杜甫的无奈呼唤。改善住房条件,圆“住房梦”,实现安居乐业,也是现阶段群众最迫切的期盼。住房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的一个缩影。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我国国情看,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2]这为我国住房政策构架的完善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强调,要完善住房支持政策,注重发挥政策的扶持、导向、带动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特别提出要完善土地政策和财政政策。[3]
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房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坚决落实商品房和保障房双轨并行的住房调控政策。可以说,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将大大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有效解决当前住房领域的突出矛盾。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对平抑房价、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加快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既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有关部门既要尽力而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尽早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又要量力而行,结合财政能力和土地资源等条件,合理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节奏。
[1]引自2013年10月30日新华网,《习近平谈住房问题,要求处理好四个关系》。
[2]引自2013年10月30日新华网,《习近平谈住房问题,要求处理好四个关系》。
[3]引自2013年10月30日新华网,《习近平谈住房问题,要求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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