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对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团结,有重大历史意义。
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点和特点。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点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第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通过各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等。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活动准则,都受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
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为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削弱这一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决不能照搬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对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决不能有丝毫含糊。
——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10~311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