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本县人口分布状况和应选代表人数,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任命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
选举委员会工作职责主要是: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贯彻执行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确定选举日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检查选举工作;
(4)培训县、乡(镇)两级选举工作人员,印制宣传材料、报表和证件;
(5)根据本县人口分布状况和应选代表人数,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任命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
(6)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选民资格的申诉,并作出决定,颁发选民证;
(7)受理选民对选举工作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的检举、控告,接待来信来访;
(8)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9)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登记当选代表,并颁发代表当选通知书;
(10)指导乡(镇)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
(11)管理、使用选举经费;
(12)选举工作结束后,做好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写出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