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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至第七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50年3月到1954年7月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部分职权,共召开一至七届9次会议。长宁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3月21—23日在长宁县城长宁中学校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16名,列席6名。长宁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11月19—2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93名,列席44名。选举第三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1950年3月到1954年7月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部分职权,共召开一至七届9次会议。

一、第一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3月21—23日在长宁县城(原安宁镇、今长宁镇)长宁中学校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16名,列席6名。

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我县征粮、剿匪、春耕生产三大任务及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会议听取县长李华云作征粮、剿匪、春耕生产三大任务的报告和县委副书记王峰作形势教育与中苏友好关系的报告,推荐出席川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报告对征粮工作中粮食负担率要求大地主负担不超过总收入的50%、中地主不超过45%、小地主不超过40%、佃富农不超过25%、中农15%、贫农5%~8%,负担面要求达到95%以上。报告对搞好春耕生产,讲了十条规定,即:①禁止地主、富农出卖或佃当抵押、赠送土地;②严禁荒芜土地;③严禁地主富农夺佃、浪费和破坏生产资料;④逃亡、恶霸地主和无主土地由人民政府照管;⑤严禁宰杀耕牛、破坏生产工具及青苗;⑥保护森林;⑦提倡农村搞家庭副业;⑧禁止种鸦片烟;⑨保护水利,选择良种;⑩对农业生产中的雇用劳动力,人民政府不禁止。

会议通过学习和讨论,加深了各界代表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政策的认识,解除了各阶层不必要的怀疑和顾虑。会议通过了“十不”“五要”剿匪公约。“十不”即:①不窝藏土匪;②不破坏仓库、不抢劫公粮、不供应土匪粮食;③不窝藏匪枪;④不给土匪通风报信;⑤不破坏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政府;⑥不杀害革命工作同志人员;⑦不造谣;⑧不参加会道门和特务活动;⑨不参加暴动;⑩不破坏交通。“五要”即:①要报告匪情;②要报出匪枪;③要给解放军带路送信;④要保护革命工作人员;⑤要保护公粮和交通。

推荐出席川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张秋正 郭盛祥 卢素君(女) 向隐章 袁虹桥

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11月19—2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93名,列席44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县长张汉夫作关于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四大任务的报告和部队代表刘元奎作关于形势报告;选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代会常委会)。

通过报告和讨论,各界代表对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有充分认识,表示了决心和信心。为协助政府推动四大任务,工商界组织减租退押委员会;妇女、文教界组成支援减租退押委员会;开明士绅组织减租退押劝说委员会。经主席团提名,分组进行反复酝酿讨论长宁县第二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在大会上进行选举,选出常务委员29名,并召开了第一次常务委员会,选出主席、副主席。

会议通过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八条决议:即①禁止地主分散财产,隐藏浮财;②禁止地主出卖浮财;③禁止破坏森林、房屋、成物、浮财;④严禁地主拖赖诡避;⑤严禁地方采用任何方式进行破坏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四大任务;⑥严厉打击匪特恶霸等反革命分子;⑦保护正当工商业(按照章程办理);⑧各阶层团结起来,完成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四大任务。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名单(15名)

张汉夫 王 峰 刘元奎 牟绍成 梅荣昌 王亮成 袁开成

余培江 赵秀云(女) 袁德化(女) 吴甘九 毕春景 熊绍成

刘听聪 古永方

长宁县第二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29名)

主 席:张汉夫

副主席:贾辰明 刘云清 袁开成 熊正元 袁德化(女) 沈则之

    毕春景 余躬肃

委 员:郝 勇 段明安 贾明高 杨瑞清 石汉清 罗治荣 何以其

    杨仲江 梅定昌 王永华 蒋迪光 曹国平 徐丙清 王则之

    王 峰 袁忠信(女) 蒯先云(女) 黄寿薇(女) 段承庥 刘听聪

三、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3月8—12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23名,列席9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县长张汉夫作关于发动贫雇农搞好农业生产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报告。选举第三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经过小组讨论、大会发言,一致通过订立十项爱国公约,并保证彻底执行。同时各代表对政府提出了不少可贵的意见和建议。会议选出了第三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上选出主席和副主席。

长宁县第三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29名)

主 席:张汉夫

副主席:王 峰 袁开成

委 员:杨炳章(少数民族) 唐焰焕 李泽枝 李树明 袁治和 李家银 罗德明 宋银高

刘 俊(女) 李银安 何在光 李海舟 刘云清 张相林 李友恒 段明安

龙海清 罗伯清 缪伯华 杨瑞清 赵秀云(女) (缺5名无考)

四、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5月25—28日在县城附近向村(原中心乡政府所在地)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24名。

会议中心议题是传达川南区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抗美援朝宣传,镇压反革命,准备土地改革,贯彻生产自救方针,迅速完成夏征等工作。会上县长张汉夫作了前三个月的工作总结和今后的任务报告;副县长张秋正和县委副书记分别作了镇压反革命分子和抗美援朝的专题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85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后,由县长在大会上作了解答。

本次会议未进行常务委员会的改选,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继续负责工作。

五、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10月2—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195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汉夫作前四个月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县农民协会主任贾辰明关于第一期土地改革情况和第二期土地改革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公安司法、人民武装、抗美援朝三个专题报告;选举第五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贾辰明报告指出:县第一期土改,从1951年6月中旬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这一期土改包括四区的开佛、民主、农胜和五区的古河、向阳、文化6个乡53个村,总人口为36423人,占全县人口的13%。这一期土改分五个步骤进行,即:①宣传动员、发动贫雇农、整顿组织;②划分农村阶级;③没收和征收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④查田分配;⑤总结检查、庆功评模、动员生产。经过土改,农村呈现出一片新气象,由于农民和地主阶级作了一系列的剧烈斗争,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经济上获得了翻身,政治上得到了解放。农村人民民主政权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农民力量形成了农村力量的中坚,农协会成为农村中最有威信的唯一权力机关。

到会各界代表,充分表现了兴奋、热烈、真诚、团结的气氛。对于抗美援朝、土改、发展生产、秋征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小组讨论。

会议作出了十月底前全面完成抗美援朝捐献任务和各界人民代表半个月向常委会汇报联系一次制度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85件,其中:经济方面40件,行政14件,文化卫生17件,群运14件。

会议选举了第五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并选出主席、副主席。

长宁县第五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23名)

主 席:张汉夫

副主席:燕麟书 余躬肃

委 员:王绍云 曾明高 李泽芝 李树明 李华云 罗德明 陈兴伯 宋子全

    张德辉(兼秘书) 张文彬 古荫华 周德华 范秀英 黄宗秀 胡海庭 涂守成

    马仲君 秦俊周 吴祖其 贾辰明

六、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2年1月12—1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24名,列席9名。

会议中心议题是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动员,继续商讨加强抗美援朝,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加速完成土地改革,继续加强镇压反革命的斗争,贯彻民主改革和知识分子的改造,加强兄弟民族的团结等。选举第六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1951年工作总结和1952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响应毛主席爱国增产节约号召的报告;上届会议决议案执行情况报告;常务委员会驻会委员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1952年农业增产5.5%的决议》,以实际行动响应毛主席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伟大号召。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46件,其中:检举贪污浪费类34件;财经类38件;政法群运类43件;文化卫生类19件;改善人民生活类12件。

会议选举了第六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并选出主席、副主席。

长宁县第六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23名)

主 席:张汉夫

副主席:陈相钧 张德辉(兼秘书)

委 员:王文成 郭开云 陈福海 周德明 周德华 张树清 文少轩

    秦俊周 贾辰明 赵秀云(女) 赵富景 谭树成 刘德云 袁少珍(女)

    宋光之(女) 陈壁贵(女) 余叔高 余恒泽 马仲君 高朝伟(女)

(二)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1952年5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83名,列席14名。

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开展千户百组十村爱国抗旱增产竞赛的决定》,总结我县生产抗旱工作,巩固人定胜天思想,通过开展百户十组三村爱国增产竞赛,大力克服夏荒,保证增产任务完成。

会议听取了代理县长贾辰明和县委副书记秦俊周所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开展百户十组三村爱国增产竞赛等八项决议。即:①要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②在全县开展百户十组三村爱国增产抗旱竞赛,同时全县争取普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10%,增产黄谷1500万市斤;③在抗旱斗争中,坚定“人定胜天”的信心,并要在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等价交换,有领导、有计划、有民主、有监督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劳动致富;④精耕细作、提高技术;⑤做到防旱、防涝、防虫、防洪,计划年内全县新建塘458口、堰19条,增加灌溉面积154723挑;⑥开展防疫卫生运动,保护牲畜;⑦提倡自由借贷,贯彻生产自救方针;⑧严格管理地主,强迫其劳动改造。

会后,各区、乡普遍召开了各种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至7月初,各地报名参加增产竞赛的有丰产村42个,丰产组118个,丰产户203个。

(三)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1952年10月7—1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27名。

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大力开展农业互助合作和小麦丰产竞赛,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和工业品下乡,积极动员完成秋征任务。

会议听取了代理县长贾辰明所作的工作报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前四个月工作总结以及县府科局室负责同志关于治安、民政、财政、教育、工商等工作发言。

会议通过了《1953年组织全县农户50%、农业劳动力46%参加互助组的决议》。

七、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长宁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3月3—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出席代表266名,列席17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讨论认真贯彻整顿巩固互助组,贯彻农业生产政策,掀起群众性爱国增产竞赛运动,贯彻《婚姻法》,选举第七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贾辰明所作的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38件,其中:财经方面38件,政法方面84件,建设方面46件,工商方面18件,文教方面38件,卫生方面14件。

会议选举了第七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并选出主席、副主席。

长宁县第七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23名)

主 席:张 英

副主席:陈相钧 张德辉(兼秘书)

委 员:贾辰明 昌世义 罗节操(女) 宋光芝(女) 冯宗华(女) 杨永珍(女)

    张舜华(女) 张哲林 段海波 雷明阶 杜树云 郭开云 陈福海 陈海云

    陈克明 罗海清 贾焕然 刘联凯 余恒泽 王文成

出席长宁县一至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构成情况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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