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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时间:2024-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意范志文辞去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县长汪伯谦、副县长顾兴良、政协副主席张盛玉,省人民代表李增堂,法院、检察院、农委、农业局、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建委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易明均,两名县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经济科,教科文卫科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

第一次会议 1987年3月24日至25日举行。主任权友成、副主任周德华、谢银才和委员共12人参加,组织部长虞泽均,副县长顾兴良,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由权友成、周德华、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学习了《地方组织法》,主任权友成讲《关于怎样认识和开展人大常委会工作》;讨论了《1987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长宁县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报告》;作出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议》;讨论了198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讨论决定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机构名称的更改;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二次会议 1987年5月25日至2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0人参加,副县长黄德芳,政协主席张福秋,副主席卢光荣、吴光烈,省人民代表,法院、检察院、农业局、公安局和柑橘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谢银才、范志文分别主持。会议传达了四川省六届五次人代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柑桔生产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的决定》后,首次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免。

第三次会议 1987年7月27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2人参加,由主任副主任分别主持。政协、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人行、建行、农行、审计局工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学习省人大财经委辛易之关于《加强地方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讲话,传达了川东、川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长宁县198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上半年工商税收和税法执行情况报告》,司法局关于《长宁县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通过《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宁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审查程序的暂行规定》。

第四次会议 1987年9月25日至2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3人参加,副县长黄德芳,政协副主席张盛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教局、乡镇企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长宁县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初等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长宁县乡镇企业198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检察院《关于我县法纪纪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宣传贯彻〈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今年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的决议》。通过《长宁县消防管理规定》。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次会议 1987年11月24日至2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大办负责人列席。正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传达了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人民代表在县九届一次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召开九届三次人代会有关事宜。

第六次会议 1988年1月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4人参加,法院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财政局局长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研究讨论了1988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决定了长宁县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通过了关于召开县九届三次人代会的决定,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关于1987年财政预算及变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同意范志文辞去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第七次会议 1988年3月1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县长汪伯谦、副县长顾兴良、政协副主席张盛玉,省人民代表李增堂,法院、检察院、农委、农业局、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88年粮食生产的情况汇报》,通过人大常委会向九届三次人代会的工作报告、《长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听取了关于九届三次人代会的筹备情况。

第八次会议 1988年4月1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县长汪伯谦,政协副主席张盛玉,县法院、检察院、县委组织部、计委领导列席,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九次会议 1988年5月25日至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副县长黄德芳、政协副主席张盛玉,全国人大代表易明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精神,川东南片区人大财经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县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的情况报告》《关于公路路政和渡口管理情况报告》《关于长宁县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撤销长宁镇中心乡人代会通过辞去镇长和当选副乡长的决议的决定》,通过人事任免。

第十次会议 1988年7月27日至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建委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易明均,两名县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经济科,教科文卫科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提请追加预备费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对县财政预算、决算批准监督的暂行办法》,作出了《关于停止执行长宁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退休金统筹试行办法》的决定。

第十一次会议 1988年9月27日至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副县长黄德芳,政协副主席卢光荣、张盛玉,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计委、农经委、林业局,县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传达了地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森林法〉的情况报告》《长宁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通过《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试行办法》,通过人事任免。

第十二次会议 1988年11月28日至2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2人参加。全国人大代表易明均、省人大代表李增堂,县政协副主席张盛玉,副县长顾兴良,法院、检察院、财委、农经委、工商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大常委会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经济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追加财政支出的预算的报告》。通过《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企业法〉的决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十三次会议 1989年1月19日至20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2人参加,副县长王吉成,政协副主席卢光荣、张盛玉,政府办、法院、检察院、财委、交通局、文教局、科委、广播电视局、养护段、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周德华、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学习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公路建设和养护情况的报告》《关于财务税务、物价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讨论通过1989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召开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十四次会议 1989年3月16日至17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3人参加,省人民代表李增堂,政协副主任张盛玉、卢光荣,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农委、建委、精神文明办、防疫站、环监站、人大科室负责人,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列席。会议由权友成、周德华、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传达了省七届二次人代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和城市维护费开支情况报告》《关于1989年农业计划的安排和春耕生产准备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试行办法》《关于区镇联络员工作试行职责》《关于乡镇人代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的决定》,讨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1989年4月1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决定了6名县政府部门领导人的任免职务。

第十六次会议 1989年5月25日至2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0人参加,副县长黄德芳、政协副主任张盛玉,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人事局、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列席,会议由权友成、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学习传达了省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报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和《关于贯彻执行〈审计条例〉的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十七次会议 1989年6月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9人参加,县长汪伯谦,法院、检察院、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李鹏、杨尚昆、乔石、姚依林5月22日讲话要点,并进行了座谈。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第十八次会议 1989年7月26日至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副县长向大铅、政协副主席张盛玉、法院、检察院、计委、经委、建委、人事局、财政局、县政府办、广播电视局、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列席,会议由权友成、周德华、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和邓小平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一致拥护四中全会的各项决定和决策。听取和审议了《关于1989年上半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89年1—6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法〉情况报告》,听取了《长宁县1989—2000年绿化目标的意见》,审议了《长宁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十九次会议 1989年9月26日至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1人参加,副县长顾兴良,政协副主席张盛玉,法院、检察院领导,省人民代表李增堂,县政府办、计委、建委、财委、民政局、工商局、公安局、老委办、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周德华、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情况报告》《关于监所检察工作的报告》,审议了《关于调整1989年工业生产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长宁县县城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长宁县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宁县城镇建设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长宁县县城市容管理暂行办法》《长宁县公房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的决议》。对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进行任命。

第二十次会议 1989年10月23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2人参加,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长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传达了地区选举工作会议精神,讨论部署县、(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三个相关决定。

第二十一次会议 1989年12月1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2人参加,县政协副主席张盛玉,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农委、企业工委、财委、财政局、县政府办、人大常委会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权友成主持。会议学习了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执行〈会计法〉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会计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二十二次会议 1989年12月2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0人参加,会议由权友成主持。法院、检察院领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国华,县政府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经济科负责人列席。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

第二十三次会议 1990年2月16日至17日举行,主任权友成、副主任周德华、谢银才和委员共10人参加,县委副书记张孝初到会指导,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机关、广电局负责人以及双河、相岭、长宁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列席。会议由权友成、谢银才分别主持。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长宁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长宁县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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