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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时间:2024-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由蒋华芳传达宜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书面述职测评,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一次会议 2007年1月26日人大常委会310会议室举行。主任刘立云,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刘光伟、罗大宣,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副县长曾从钦,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由蒋华芳传达宜宾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精神,讨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工,《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讨论通过长宁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刘立云讲话。

第二次会议 2007年3月1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副书记何文毅,组织部长盛小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由蒋华芳传达宜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书面述职测评,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对新任命干部提出要求,刘立云讲话。

第三次会议 2007年3月20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组织部长盛小平,县委常委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曾从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张伟,检察院检察长杨运康,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四次会议 2007年5月2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长曾健,副县长贾利华、刘拯、许华,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经济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长宁镇、双河镇、竹海镇、下长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整理和落实工业用地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整理和落实工业用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种子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长宁县200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五次会议 2007年6月2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参加。组织部长盛小平到会指导。副县长曾从钦、贾利华,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长宁镇、老翁镇、下长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由蒋华芳传达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金土地工程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了《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金土地工程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将通乡公路建设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通乡公路建设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六次会议 2007年7月17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常委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卫生局、政务中心、工商局、反贪局、运管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梅硐镇、富兴乡、花滩镇、桃坪乡人大主席,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6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刘立云讲话。

第七次会议 2007年9月1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7人参加。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经商局、卫生局、总工会、水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双河镇、硐底镇、竹海镇、铜鼓乡人大主席,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水利局更名为长宁县水务局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水利局更名为长宁县水务局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长宁县人民法院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八次会议 2007年10月30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长曾健,副县长贾利华、陈丽蓉,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法制法、财政局、发改局、经商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审计局、司法局、招商局、反贪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和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由蒋华芳传达宜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整改和落实工业用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六个《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烈士陵园布展有关事宜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在长宁县烈士陵园挂“长宁县烈士事迹陈列室”牌子的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九次会议 2007年11月2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常委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曾从钦、贾利华、许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审计局、经商局、招商局、发改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长宁镇、老翁镇、硐底镇、双河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传达了宜宾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人民政府〈2007年工业强县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批准长宁县2006年财政决算和审计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200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刘立云讲话。

第十次会议 2007年12月2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参加。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发改局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200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07年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了《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讨论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刘立云讲话。

第十一次会议 2008年2月18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王诗熔、何贵生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曾从钦,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建局、经商局、农业局、环保局、招商局、水务局、政务中心负责人,长宁镇、下长镇、古河镇、竹海镇、开佛乡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牛蜀军辞去市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补选赖军为宜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1名干部2007年度书面述职情况进行测评;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长宁河流域(长宁镇顺江村至荷花村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长宁河流域(长宁镇顺江村至荷花村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土桥子至阳光山庄片区地块(江长路内侧)用地性质的议案》,作出《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土桥子至阳光山庄片区地块(江长路内侧)的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决定》;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若干规定的议案》,作出《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何文毅讲话。

第十二次会议 2008年4月10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许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局、卫生局、经商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药监局、城管(爱卫)办负责人,长宁镇、梅硐镇、龙头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长宁县农资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07年“工业强县”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春季造竹抽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法〉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长宁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办法〉的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十三次会议 2008年5月30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参加。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政协办、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经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林业局、法制办负责人,长宁镇、龙头镇、铜鼓乡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培育竹资源和壮大竹产业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相应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型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8年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方案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场所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研究室”和制定《长宁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设立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研究室的决定》;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十四次会议 2008年7月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5人参加。县委常委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曾从钦、许华,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规建局、卫生局、司法局、法制办、档案局粮食局负责人,老翁镇、桃坪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四个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县委副书记、县长曾健就四个议题涉及有关工作作了发言。刘立云讲话。

第十五次会议 2008年8月2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盛小平到会指导。副县长曾从钦、陈丽蓉,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司法局、法制办、档案局、粮食局负责人,铜鼓乡、梅硐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法社工委《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决定〉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调研报告》,财经工委《关于对我县实施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十六次会议 2008年9月27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7人参加,副县长李尔林、陈丽蓉,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林业局、法制办负责人,竹海镇、井江乡、长宁镇、古河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关于办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培育竹资源和壮大竹产业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十七次会议 2008年11月18日举行。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5人参加。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县政府法制科、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统计局、经商局、农业局、烟草专卖局负责人,长宁镇、双河镇、梅白乡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长宁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200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优质烤烟基本烟田规划建议与保护的决定〉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质烤烟基本烟田规划建议与保护的决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方案的议案》和《中期评估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十八次会议 2008年12月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参加。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法制办、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交通局、规建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人,桃坪乡、铜鼓乡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实施公路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长宁县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对长宁县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刘立云讲话。

第十九次会议 2008年12月22日举行。副主任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到会指导。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了《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修改《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何文毅讲话。

第二十次会议 2009年3月16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贾利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农业局、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供销社、质监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人,梅硐镇、花滩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0名干部2008年度书面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长宁县(花园头)园区生态建设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长宁县(花园头)园区生态建设项目融资还贷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粮食产销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报告》。刘立云讲话。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9年6月2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盛小平,县委常委范建平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刘拯,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农工办、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粮食局、环保局、规建局、招商局负责人,富兴乡、下长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加快特色农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红狮集团干法水泥项目探采矿权风险共担办法〉的决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9年7月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盛小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范建平、刘拯,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法制办、发改局、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城管办、环保局负责人,长宁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宁县粮食产销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实施城乡洁净工程,加强场镇卫生整治的议案〉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9年9月2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20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盛小平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雷敏、许华,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任光良,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法制办、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规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人,长宁镇、下长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长宁县2009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办理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9年11月2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范建平、李尔林,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县委农工办、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反渎职侵权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人,硐底镇、古河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长宁县200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加快特色农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二十五次会议 2009年12月21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盛小平到会指导,县长曾健,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负责人,竹海镇、铜鼓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讨论《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长宁县农田水利规划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对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长宁县农田水利规划的议案〉的决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曾健分别讲话。

第二十六次会议 2009年12月28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副县长范建平,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负责人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2009年综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长宁县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刘立云讲话。

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0年3月12日举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县长曾健,副县长范建平、李尔林、刘拯,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农工办、人事局、农业局、物价局、经商局、工管委、工商局、质监局负责人,龙头镇、井江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0名干部2009年度书面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长宁县2009年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法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刘立云讲话。

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0年5月28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7人参加。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范建平、雷敏,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水务局、农业局、财政局、规建局、环保局、林业局、经商局、卫生局、质监局、教育局、公安局负责人,铜鼓乡、富兴乡、井江乡、古河镇、开佛乡、老翁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长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长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长宁县校园周边安全的检查情况报告》,并通过四个审议意见。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0年7月29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5人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盛小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统计局、质监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人,长宁镇、花滩镇、下长镇、三元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卫生、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评议对县人民政府的转办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盛小平发言并宣读了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曾健的书面讲话。

第三十次会议 2010年9月27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李德彬,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经商局、审计局、规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旅游文体局、科技局、教育局、招商局、工管委负责人,梅硐镇、竹海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长宁县200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长宁县义务教育负债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竹海·温州商城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的说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长宁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副县长盛小平分别讲话。

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0年10月18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3人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进行了一项议程:人事任免。曾健讲话。

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0年11月9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范建平、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农工办、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负责人,硐底镇、铜锣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三十三次会议 2010年12月1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雷敏、许华,县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经商局、招商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工管委、质监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长宁县校园及周边安全的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县质监局、卫生局、民政局《关于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长宁县招商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及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0年12月24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刘拯、赵波,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发改局、经商局、住建局、统计局、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人,长宁镇、井江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议案〉》、关于《长宁县2010年综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相应作出3个决议:《关于批准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长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决议》《关于批准长宁县2010年综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1年1月5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8人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曾健,县委副书记何文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社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芳主持。会议讨论《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1年1月7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补选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宜,通过了《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第三十七次会议 2011年1月29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盛小平、副县长刘拯,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负责人,双河镇、下长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2010年度书面述职情况进行测评;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开展“法治长宁”创建活动,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意见的议案》,作出《关于开展“法治长宁”创建活动,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盛小平代表县委讲话。

第三十八次会议 2011年2月12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蒋华芳、何贵生、王诗熔和委员共18人参加。县委书记曾健,代理县长何文毅,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周小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开云,县委常委、副县长盛小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聂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夕蓉,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建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会议由蒋华芳主持。会议补选赖荣为宜宾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第三十九次会议 2011年3月9日举行。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20人参加。副县长盛小平,政协副主席林朝毅,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供销社负责人,富兴乡、铜鼓乡人大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四十次会议 2011年4月26日举行。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20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尔林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政协副主席涂敏勋,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社局、环保局、城管局、经信局负责人,桃坪乡、梅白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四十一次会议 2011年6月27日举行。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9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政协副主席涂敏勋,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人社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四十二次会议 2011年8月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7人参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尔林到会指导。副县长范建平,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农工办、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局负责人,梅硐镇、双河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民政救灾、救济、五保低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1—6月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四十三次会议 2011年9月15日举行。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6人参加。副县长盛小平,政协副主席涂敏勋,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卫生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综治办负责人,长宁镇、老翁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1—8月全县规模企业运行和效益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设立县选举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设立长宁县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曾健讲话。

第四十四次会议 2011年10月17日举行。常委会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7人参加,政协办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开云主持,会议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硐底等乡镇关于调整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事宜。宋开云讲话。

第四十五次会议 2011年11月8日举行。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6人参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自力到会指导。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有关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曾健讲话。

第四十六次会议 2011年12月14日举行。常委会主任曾健、副主任宋开云、何贵生、王诗熔、王文华和委员共18人参加。县委常委李尔林,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肖利到会指导。副县长盛小平,县政协副主席涂敏勋,县委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农工办、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司法局、林业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由宋开云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长宁县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长宁县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长宁县201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2011年综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长宁县2011年综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县2007—2011年政府性融资贷款使用管理和还本付息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宁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议案,作出《关于长宁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竹类产业发展工作转办意见整改措施的报告》;讨论决定召开长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作出《关于召开长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曾健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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