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至11月,进行全县社(镇)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经审查,整个选举合法,其代表资格均有效。
1984年2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新《宪法》颁布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全面进行民主换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进行选举筹建工作,先后任命县、镇乡选举委员会,草拟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和印制有关资料。在县委和各级党委的重视下,县、区、社抽调干部,认真培训,组成骨干队伍,加强领导,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充分发动选民严肃、认真行使民主权利,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625人。根据上级指示,这次换届选举乡一级政社分设,建立乡人民政府和将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相结合进行。本着动体制不动建制的原则进行了以社建乡、以大队建村工作,选举了领导班子。
1986年12月20日至25日,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整个工作通过准备、宣传动员、选民登记、提名推荐、选举代表等阶段。12月25日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后,陆续召开了乡镇人代会,换届工作结束。为搞好这次选举工作,抽调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2609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包干。充分发扬民主,全县有89.19%,其中部分选区多达98%以上的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78个县代表选区,有73个选区一次选举成功,选出县代表174人占应选数的94.1%,681个乡(镇)代表选区,有657个选区一次选举成功,选出乡(镇)代表1564人,占应选数的96.7%。
1989年11月至1990年1月,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换届选举。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加强了选举机构的建设,组织了选举工作力量,县(镇)建立了选委会,区和选区建立了指导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县派出驻区镇干部28名,区、乡(镇)抽调1982名干部抓选举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选民意愿,保护选民权利,使全县90%以上选民又一次受到了民主与法制教育,有89.8%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选出县人民代表172名,乡(镇)人民代表1335名,选出的代表和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素质好。
1992年下半年,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及时向县委写出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确立县、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时间和代表分配方案,加强了对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协商和选举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调动广大选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于12月23日圆满完成了县、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全县选民284991人,参加投票选举256726人,全县74个县代表选区选出代表182名,经审查,代表资格均为有效。按照乡镇人大代表名额863人的分配方案,圆满地选出了各乡镇人大代表。
1995年10月,乡镇换届选举首次与县级不同步,代表数量也大幅度减少。按照“统一部署,分段实施,依法办事,确保质量”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于12月6日圆满结束。全县268969个选民,分别在20个乡镇,444个选区,1298个投票站参加投票选举。从1571名正式代表候选人中,依法选出1053名代表,占应选代表1063名的99.1%,选民参选率达92%,个别达100%。补选2名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圆满成功。
1997年11月至12月,依法组织长宁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全县264705名选民,分别在20个乡镇,80个选区,1769个投票站参加投票选举,选民参选率达91.54%,从282名正式候选人中,依法选出202名代表。
1998年底和2001年底,县、乡镇人大任期届满,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制定出实施意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指导,确保了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2001年12月,精心组织,抓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四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进行组织动员和业务培训,制定换届选举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示范性法律文书,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各乡镇、选区进行具体指导,确保该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001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多次召集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
2006年11月至12月,在县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和换届选举工作业务指导组的指导下,对18个乡镇的选举工作精心组织,统一印制50余类资料120万份发到乡镇,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选举气氛。通过扎实工作,全面指导,完成了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出县人大代表201名,乡镇人大代表1003名,各乡镇相继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2011年10月至12月,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省、市统一要求,常委会按照县委批转下发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对换届选举工作精心安排。各选区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划分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工作。选举产生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3名,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1008名,代表的组成结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进一步优化,符合省、市“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全县18个乡镇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乡镇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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