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思想作风建设

思想作风建设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抓学习入手,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在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中,邀请县政协常委座谈,召开县人民代表小组长座谈会,讨论宪法,组织全县人民代表和广大群众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综合整理上报修改意见4条。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依法办事,实行集体领导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抓学习入手,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的学习侧重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一、七届人大常委会

抓住思想建设环节,反复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地方组织法》、中发〔1981〕1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有关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讲话,编写学习宣传资料,加深对县人大常委会建设的意义、性质、任务和职权的认识。在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中,邀请县政协常委座谈,召开县人民代表小组长座谈会,讨论宪法,组织全县人民代表和广大群众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综合整理上报修改意见4条。

二、八届人大常委会

每次人大常委会上把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文件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增强委员们的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保证了正常工作。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按照县委部署,定期不定期学习中央文件、学习法律、学习人大工作业务,尤其是反复深入地学习中发〔1982〕12、16号文件,〔1984〕8、9号,〔1986〕18号文件,学习全国和省人大工作通讯重要文章,提高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认识,增强搞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熟悉业务,提高效率。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依法办事,实行集体领导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九届人大常委会

提倡坚持自学外,坚持每次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职工每周二学习制度,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党的方针政策。每当国家颁布一个法律、法规,就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坚持每次常委会上有针对性地学习,对照审议关于贯彻执行的法律的情况报告,学习人大工作通讯和有关刊物,提高常委会成员参政议政能力。在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中较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在1989年发生的政治动乱和平息暴乱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止动乱、平息暴乱的正确决策和采取的果断措施,常委会及时举行了认真学习和坚决拥护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暴乱的决议,维护党的基本路线,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四、十届人大常委会

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十三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彭真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10多个法律、法规,坚持每周二机关职工学习,每次学习,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参加,职工到会齐整,讨论发言认真。特别是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时,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带头中心发言,做到事前有准备,发言有重点,学习有侧重,提高了学习质量,效果较好。学习《行政诉讼法》时,专门安排了一个月的学习时间,由法制科长作中心发言,专题辅导,收益大。

五、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着重抓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党的十四届一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省、地、县委一系列有关文件的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机关有9位人员分别参加省、地党校学习。按照县委、县纪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讨论中央提出廉洁自律新五条规定和县委整顿机关作风九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廉洁自律的教育和自查自纠。副局级以上干部积极参加各层次的中心组学习,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法制、讲原则,讲实事求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切实为部门和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

六、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四个坚持”,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法制;坚持民主集中制,顾大局,保稳定;坚持集体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开展“三讲”教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的集中教育和“回头看”活动,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查摆和深刻剖析班子及党组成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未学先改、边学边改、集中整改,抓好“回头看”工作。通过“三讲”教育及“回头看”活动,党组成员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作风上有明显转变。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人大常委会由原5个工作机构改为3个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各委室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岗位。坚持每周一次机关集中学习、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个工作周周会制度,坚持委室议事制度,坚持财务后勤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考勤考核,贯彻《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

七、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行权原则,提高民主决策水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行权原则,积极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各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做到既切合长宁实际,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增强了决议、决定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2)坚持与时俱进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坚持一月一次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培训和学习。四年中,累计派出18批次68人次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3)坚持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常委会高度重视机关工作机构的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作用的发挥,切实增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整体水平。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市级“四五”普法治理先进集体、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旅发会优秀集体、平安单位和“四好”班子等殊荣。

八、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以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为目标,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以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共长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约见机关工作人员等制度。采取培训学习、知识讲座、专题讨论、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制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做到理论上明白、法律熟悉、业务上胜任。根据《监督法》规定,及时修改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16项制度。常委会党组切实加强对机关支部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人大常委会机关形象。2008年,全机关为地震灾区捐款7320元,交特殊党费10450元。通过5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践,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①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②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③必须突出监督实效;④必须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和代表的作用;⑤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