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3日在县九届一次人代会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德华
各位代表:
我受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自1984年4月县八届一次人代会以来,我们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根据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行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换届选举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应有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依法行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我们主要抓了对全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
三年来,我们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出的有关我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先后作出了关于粮食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县政府机构设置、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贯彻食品卫生法、打击经济犯罪、公路扩建、人口控制目标管理、编纂县志、普及初等教育、全民所有制单位统筹退休基金试行办法等十八个决定和决议,并加强了督促检查,使各项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我县的工作。
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国家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我们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核心。我们主要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召开联系会、座谈会,协调处理监督问题等形式,对“一府两院”在法律上和工作上进行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农业生产、土地管理、水利建设、工商企业技改、财政税收、物价、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育改革、振兴中医事业、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优抚工作、普及法律常识、法纪检察、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活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民事审判等方面的四十一个工作报告。在每次代表大会前,我们不仅组织了县人大代表就地视察,还组织县人大常委成员和部分县人民代表,邀请县政协部分委员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对工、农、商、文教、卫生等各个系统的部分单位进行视察,召开了各种联系会、座谈会二十四次。通过上述活动,对于推进我县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生产和改进“一府两院”的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我们坚持了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先后任命了干部66人,免去干部18人。因不符合干部四化要求和不按法律程序报请任命,人大常委会未予讨论或未通过的有3人。随着中共中央《关于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通知》的深入学习贯彻,我们人大常委会与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加强了干部任免工作的联系,做到了紧密配合,互相协调,对被任免人员认真考核、考绩,保证了干部素质,加强了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使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我县的遵守和执行,是我们人大常委会的首要职权。县八届一次人代会以来,我们坚持反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发〔1984〕8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彭真同志两个讲话的通知》和中发〔1986〕18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通知》,并通过参与立法和普法工作,使全民增强了法制观念,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三年来,我们人大常委会继续把国家法制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仅参与了立法讨论活动,而且对保证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采取了措施。在新宪颁布两周年,我们就参与了司法、宣传部门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宪法宣传活动。每当新的法律和法规颁布后,我们人大常委会就进行认真学习,先后对《食品卫生法》、《森林法》、《计量法》、《税法》、《四川省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作了决议,同时,加强检查督促,使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落到实处。去年,我们在深入调查中,发现我县乱占滥用土地问题比较严重,于是决定在第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县府《关于完成占地清理、强化土地管理情况报告》,责成县府进一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采取了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综合措施,强化土地管理,使我县乱占滥用土地现象有所好转。近两年来,我们两次听取审议税收工作报告,了解税法贯彻执行情况后,进一步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排除阻力,坚决贯彻税法,召开座谈会,统一认识,协调税收工作力量,并深入到欠税较多的一个企业,宣传税法,做好思想工作,使该厂补缴清了前年的欠税款。
普及法律常识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我们人大常委会参与了普法工作,首先是我们人大常委,把学习法律常识作为每次常委会的内容,并规定人大常委机关全体职工每周星期五为学习法律日。其次参与全县的普法工作。在二次人代会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后在七次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执行县人大普法决议的情况和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采取了措施,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有一位副主任参与普法领导工作,并抽出工作人员协助县普法领导小组办了两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共培训普法骨干750多人和乡以上的领导干部200人,为普法工作培养了宣传骨干力量。去年以来,县人大还抽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组织全县干部和教师学习宪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两次考试成绩都比较好,增强了干部的法律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了全县普法工作广泛地开展,保障了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我们还重点检查了各级干部的执法和违法情况,我们多次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法纪检查情况报告,并通过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了解情况,选择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积极支持政法部门查处。硐底乡街村领导,在选举中身为候选人,却支持家属殴打选民;梅白乡公安员招打来访群众;官兴乡陈昌维伤害人民教师;原三元乡党委书记李昌海非法拘禁村民等案件,我们参与了联合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以正党纪国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开佛乡的柑桔、养鱼等专业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也督促了有关部门及时作了处理和纠正。对于曾一度出现干部变动比较频繁、违背了宪法和选举法的行为,我们也作了制止和认真的纠正。农胜乡乡长袁泽培在去年三月被非法免职,我们依法作出了决定,恢复了他的乡长职务。
密切联系群众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人民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同人民代表的联系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方针、改革、贯彻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我们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
在八届一次人代会后,我们就进行了人民代表的组织建设,以区建立代表联系组、以乡镇建立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监督和支持当地政府开展工作,倾听和反映选民意见。住古河乡的刘廉凯等县人民代表和离休干部杨履安,根据去年秋季当地不少小学生毕业不能升学,群众要求增办初中班的强烈愿望,督促乡政府拿出积存的办学经费和发动群众集资,并亲自设计施工,修起了两个初中班教室和一间办公室,及时解决了升学难的问题,为国家培养人才做了有益的事情。我们采取把代表请上来,或到区、乡召开代表组长联系会的办法听取群众意见,代表组长联系会开了24次,收到意见252条,综合整理分别交有关部门办理。我们还通过会刊、工作通讯、信函等方式来加强与人民代表及各部门的联系,印发十八期会刊和工作通讯,通报每次人大常委会议内容,起到了互通情报,促进工作的作用。印发了代表专用信封、信纸,使代表及时反映情况。去年七月,东山乡的一位县人民代表来信反映:一位村支书的6000株柑桔在一个晚上被人砍掉,损失达1800多元。我们核实了情况,致函县政府领导,引起了重视,指派公安部门通过十天的积极努力,将罪犯查获归案,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了犯罪分子。
我们人大常委会尊重选民和人民代表的意见,对在八届以来的各次人代会上代表提的议案3件,意见、批评、建议397条都分别由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以及有关单位办理,承办的质量逐步提高。
三年来,我们接待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32人次,反映了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和工作作风以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有的属于老大难问题。比如有一位教师受伤后的处理问题,多次上访达13年之久,得不到解决,去年我们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后,才得到合理的解决。
依法进行县、乡(镇)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我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将在今年4月满届,根据全国和省的安排,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于1986年10月20日起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我们人大常委具体作了这项工作。通过准备、宣传动员、选民登记、提名推荐、选举代表等阶段的工作,在去年12月25日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后,陆续召开了乡、镇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已胜利结束。
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选委会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使广大选民受到深刻的民主与法制的教育,积极参加选举活动。全县有89.19%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其中有部分选区多达98%以上选民参加投票选举。78个县代表选区,73个选区一次选举成功,选出县代表174人,占应选数的94.1%,681个乡(镇)代表选区,657个选区一次选举成功,选出乡(镇)代表1564人,占应选数的96.7%。
在这次选举中,我们还坚持了适当减少代表名额,提高代表素质的原则,通过选民充分讨论,提高认识,认为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好处多。选出了第九届县人民代表179人,比上届减少13.9%,选出了第九届乡(镇)代表1588人,比上届减少39.5%。这次选举的结果,更加体现代表的“三性”,代表素质也有明显提高,在县人民代表中党员占64.3%,比上届上升9%,妇女占25.1%,比上届上升3.47%,无党派人士占16.8%,比上届上升4.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2.7%,比上届上升6.4%,特别是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代表比上届上升1.5%,50岁以上的占22.35%,比上届下降6.89%,乡(镇)人民代表的素质也同样有提高。
这次选举工作在省、地选办的指导、县委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各级选委、指导组认真具体地抓了选举工作,抽调和培训了选举工作员2609人,形成了一支与选举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实行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包干、一包到底的工作责任制,从而保证了这次选举的胜利开展和成功。
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我们只有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在政治思想建设上,我们根据新选入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新调入工作员较多的情况,把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列为自身建设的重点。无论在人大常委会上,还是在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深入地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中发〔1982〕12、16号,〔1984〕8、9号,〔1986〕18号等文件;学习全国和省人大工作通讯。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提高了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地位,性质、任务和作用的认识,树立了搞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逐步熟悉了工作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在制度建设上,我们制定和坚持了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做到了分工合作,同心协力开展工作,坚持了各种会议制度,召开了十九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定了重大事项。及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工作,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还坚持了学法律、学业务等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在作风建设上,我们坚持了依法办事,实行集体领导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的议题和人民群众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们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和改进机关工作。
在组织建设上,我们牢固树立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地接受县委的领导,做到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县委也十分重视和关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书记出席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县委扩大会议和有关会议,县委还在前年和今年召开了有乡(镇)和公司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人大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地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正确认识,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新调了七名工作员充实了工作力量,拨给了车子,新建了办公室和宿舍,为开展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机关除搞好日常工作外,还抽出人员编写人大志和政权志,《县人大志》的初稿已经形成。
我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在任届期间,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极大的支持和配合,因而使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代表八届人大常委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恳地接受各位代表对我们的批评,预祝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