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体会
梁希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后,依照宪法规定的原则,逐步制定了一些具体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我们随着共和国成长的一代人,60多年来,既经历了宪法作为总章程引导下国家兴旺发达的历程,也目睹了法制被破坏、法律被践踏带来的灾难和严重后果,深深体会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之后几经修改,都坚持了既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践证明宪法是符合我国实际的。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30年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强调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1]习总书记在充分肯定宪法实施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任务和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四中全会系统地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基本经验,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以及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具体路线,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开启了一个新阶段。
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和稳定的保证,也是深化改革,使我国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保证。2014年,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就超过了2.12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5.5%。老年人经历更多,对依法治国的意义理解更深,也很需要法律的支持。例如,在过去的企业改制中,有的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有的人发了不义之财;有些职工离岗,被推向社会后生活困难,无法共享改革的成果;有的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工资收入差距很大,员工的收入不能与自己创造的效益和社会财富同时增长;有的单位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差距也很大。由于没有建立增长机制,长期下来这种差距越来越大。如果没有合理的按劳分配的协商机制,如果不是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收益分配原则去分配,而是由少数人说了算,这些问题就很难解决。
社会生活中,老年人遭受欺蒙拐骗的事件屡见不鲜,以发生在昆明的几起非法集资案为例,每起受害人有近百人至数百人。非法集资者几乎都有营业执照等批件,那么审批机关是否履行了管理责任?有的相关领导和管理者客观上纵容了此类事件的发生;有的非法集资企业,还被有关管理部门评为先进企业,不少参与集资者认为政府表彰的先进企业值得信赖而去投资。被定为非法集资后,对这些资产的处理是按什么程序、根据什么原则处理,剩下的资产如何处理,都应按法律的原则和程序,有专人负责,否则就很难保障群众的利益。
种种事例说明,加强法治建设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必要条件,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生产企业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切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全国人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要使法律成为共同的行为准则,共同维护法律尊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做贡献。
全面实现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党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因而能更好地集中人民的意志,厉行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团结人民群众,维护法律的威信,建成以人民为主体的法治社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大力反腐败,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利益;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公正执法,努力实现法治国家的要求,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有了民心就有了凝聚力,实现党中央的决策就有强大的力量,依法治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注释】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37页。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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