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协商民主“七步法”,还权于民
第一步: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分线包社联系党员群众,倾听村民呼声,收集村民意愿,提出议事初步预案,提交村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
第二步:驻村乡镇干部参议。驻村乡镇干部立足村情民意,为村党支部当好“参议员”和议事“把关员”,即针对村党支部所提初步预案,从全局出发,认真分析,研究比对,提出所议预案“可行”或“不可行”的参考意见,力求预案完善、科学,避免农村议事走弯路。
第三步: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充分尊重村委会的意见,把经过驻村乡镇干部参议后的初步预案提交村“两委”会议,进行民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初步议案。
第四步:党员大会审议。及时将村“两委会”通过的初步议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表决方案,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过半数的提交村民大会(代表会)讨论。
第五步:村民大会(代表会)决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将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表决方案,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形成决议,并公示3天以上,进一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步:实施过程监督。经过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公开接受本村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步:群众满意度票决。按照“一事一评”的原则,对决议事项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较低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完善补救措施。
(二)推行民主管村“五日法”,系情于民
一是群众接待日。将每周星期一定为群众接待日,由村“两委”干部、村督查员、大学生村干部和驻村乡镇干部等轮流接待群众,搭建诉求平台,听取群众呼声,发现事故苗头,调处矛盾纠纷。
二是便民服务日。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无偿”的原则,每月5日、15日、25日集中开展行政审批、政策落实、公共服务、民政保障等便民代理服务,变群众跑路办事为干部主动服务。
三是民情调查日。建立健全村组干部、村督查员和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责任制,每月开展民情下访活动不少于5天,协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四是“点题”公开日。把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为点题公开日,接受党员群众对党务、村务和财务的质询,变“公开什么看什么”为“群众疑惑什么点题公开什么”,让群众揣一本明白账。
五是“两会”开放日。开放村支委会议和村委会议,“两会”开放前3—5天,发出会议通知,公开会议主题和议程,主动邀请村督查员、无职党员和村民代表旁听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行阳光村务“点题法”,取信于民
一是明确点题模式。以会上村民点题、村“两委”自主点题、上级领导点题的“三方点题”为主,以平时电话点题、点题箱点题、填写意见表点题为辅,让群众成为村务公开的点题主体,弥补公开栏公开什么看什么的缺陷,实现“村中事务村民管”。
二是明确公开方式。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应急性工作即时公开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讲解、公示栏公布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
三是明确整改要求。对村民“点题”点出的问题,村“两委”分类记录,能当场落实的当场落实,不能当场落实的,限时一周,给予答复解决。
四是明确评价运用。点题公开后,由村督查员主持召开有驻村乡镇干部参加的“村务公开满意度测评会”,对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现场打分,如“满意”和“基本满意”得票率不足85%,班子和个人要当面说明原因,并作出整改承诺。不足70%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不足70%的,予以调整。
(四)推行三书一表“立项法”,问计于民
一表是指民意调查表。凡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民生事项等重大问题决策前,以户为单位,发放民意调查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书包括村民意向书、村民大会(代表会)决议书、村“两委”立项申请书。
村民意向书。结合民意调查反馈的信息,对村民支持度低于60%的建设项目暂缓施行,对支持建设同一项目的村民达10户以上的形成发展建设意向书。
村民大会(代表会)决议书。将村民意向书根据关注度高低、紧迫性大小、关联度强弱科学排序,提交村民大会(代表会)讨论票决,形成实施决议。
村“两委”立项申请书。根据村民大会(代表会)决议,村“两委”研制立项申请书,在按“一事一议”要求集资投劳的同时,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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