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展了民主监督渠道
一方面,监督形式有了创新。引入前,我市县区政协主要是通过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等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2011年后,夹江县政协把民主评议作为履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每年必不可少的专项工作。另一方面,监督内容有了延伸。评议的对象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等方面,评议的内容由工作向人、权力、制度等方面推进,包括制度建设、工作满意度、工作纪律、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等。如钦南区政协2014年对水务局开展评议,问卷调查内容涉及水务局的工作满意度,水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
(二)促进了部门工作开展
一方面,促进部门正确行使权力。县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一般都忙于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对执行过程中是否正确、是否体现群众愿望,可能了解不够全面、不够客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自下而上”开展调查了解,广开言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帮助评议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全局利益的视角帮助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用协商、民主的理念监督部门改正工作、提高效率,促进部门及其人员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部门的决策力、执行力、公信力。另一方面,帮助评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评议单位解决一些影响工作的实际困难。
(三)提高政协影响力
一方面,提高了政协的监督力。民主评议引入前,夹江县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反映等形式去实现。虽然这些形式在民主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形式不够直接,监督不力的现象仍存在。引入民主评议后,民主监督有了专项的监督形式,扭转了政协“监督无力”的状况,提高了政协的监督力。另一方面,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民主评议的议题是党政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同心同向的,与公众的盼望目标是一致的,政协的评议工作是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一部分,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这种形式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肯定,提高了政协的社会影响;通过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用边评边改、边评边帮的办法,推动被评单位激活内部机制,改正方法,提高效率,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产生实际效果,达到党委满意、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被评议单位满意的效果,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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