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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协商民主的创新之处

时间:2024-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内江市选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协协商时,实行了信任投票制。协商在市政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上进行。政协参会人员对协商人选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信任投票。自2006年建立市政府市政协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内江市政协逐步把联席会议拓展为了重要专题的协商平台。会后形成协商纪要,对协商意见建议的研究和办理情况由政府部门向市政协报告。去年,内江市政协共有57件委员提案涉及城区交通拥堵治理。

近年来,内江市政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在省政协的指导、帮助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进一步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动内江市政协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不断开创内江市政协工作新局面,同心协力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

(一)在干部协商中实行信任投票制

内江市选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协协商时,实行了信任投票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协商平台明确。协商在市政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上进行。主席会议协商时,除主席会议全体成员外,一般还扩大到了政协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二是协商过程较为严密。分五个环节进行,分别是:介绍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领导介绍人选情况。酝酿讨论。参会人员对协商人选进行酝酿并发表意见。信任投票。政协参会人员对协商人选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信任投票。计票统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报告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市政协报告投票结果。三是结果运用较为刚性。凡信任票达到实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者,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未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者,不再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第一次信任投票中信任票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者,半年内不再作为同一职务人选。四是建立了相应制度。经市委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内江市协商市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试行办法》,对这一方式作了明确具体规定。内江的这一做法曾得到全国和省政协领导高度评价。

(二)在市政府市政协联席会上开展专题协商

自2006年建立市政府市政协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内江市政协逐步把联席会议拓展为了重要专题的协商平台。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成员、秘书长会议成员、涉及议题的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市政协各委室负责人、有关委员参加。议程除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外,近年来,每次会议均选取一个社会关注度高、牵涉面较广的议题进行专题协商。议题一般由市政协提出,与市政府协商后确定。会前,市政协组织委员围绕专题进行调研;会议协商时,由“两大家”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政协委员进行互动商讨。达成一致意见的,政府领导及时安排部门办理;有参考价值的,由政府及部门在工作中研究吸纳。会后形成协商纪要,对协商意见建议的研究和办理情况由政府部门向市政协报告。这一协商方式,由于参与人员较为集中,协商时议题涉及的各方面都能及时展开讨论,政府领导对协商成果的办理在会上就作出安排,使协商质量和成果办理实效都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把提案办理协商放到现场开展

去年,内江市政协共有57件委员提案涉及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围绕开展好对这批提案的办理协商,市政协领导带队,组织提出提案的委员代表,与承办单位负责人一道,到城区各交通堵点和提案涉及区域进行现场协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实物,提办双方进行互动交流。委员们具体阐述提案意见建议,双方共同商讨如何办理。同时,针对在协商中新发现的问题,引导委员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一段时间后,围绕提案办理,内江市政协将视察与协商结合,主席会议全体成员和提案委员代表一道,对城区主要交通堵点先行进行视察,再进行会议协商。对提案前期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前期的调研和当天的视察,与政府分管领导和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协商。按照政府领导要求,会后,政府办对协商意见的办理行文作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和办理、回复时限。政协及委员对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言,为市委、市政府在今年初作出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三年攻坚战”的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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