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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具体做法

时间:2024-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4月12日,中共彭州市委在全国率先正式形成了《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见(试行)》,以指导彭州市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大胆创新探索有序进行。《意见》对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探索的目的意义、组织架构、协商主体、协商程序、保障措施等五个主要环节进行了整体制度性的顶层设计。三是形成了中共彭州市基层党委关于构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探索的实施意见。议题经充分协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类进行处理。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基层协商民主制度

彭州市构建基层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创新探索,是在十年村民(居民)议事会及其协商议事制度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各级党组织积极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层层建构一系列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基础上,有序展开的。

一是从形成全市层面指导意见的方式展开。彭州市十年村民(居民)议事会及其协商议事制度实践的体验与经验,使得十八大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尤其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新精神与新要求,能够迅速以制度创新的形式在彭州市得到贯彻落实。2013年4月12日,中共彭州市委在全国率先正式形成了《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见(试行)》,以指导彭州市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大胆创新探索有序进行。《意见》对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探索的目的意义、组织架构、协商主体、协商程序、保障措施等五个主要环节进行了整体制度性的顶层设计。

二是形成构建彭州市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为了使中共彭州市委的试行意见能够迅速具体地贯彻落实,2013年4月17日,中共彭州市委统战部制订了《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对三个试点镇的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其中包括原有村民(居民)议事会及其协商议事制度的完善,新建的镇协商会成员产生的条件、办法、程序等都进行了中观性的制度设计。

三是形成了中共彭州市基层党委关于构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探索的实施意见。诸如,2013年4月28日中共彭州市通济镇委员会制订了《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对该镇构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渠道的目的意义、机构组建、人员结构与推选程序、选举工作步骤、协商程序与职责,以及协商结果追踪等镇协商会运行的六个方面,进行了微观性的制度设计。同时,形成了《彭州市通济镇社会协商会议章程(草案)》《通济镇社会协商会成员学习制度》《通济镇社会协商会会议制度》《通济镇社会协商会工作制度》《通济镇社会协商会议议题办理制度》等一系列微观制度的设计草案,于5月31日镇社会协商会成立大会时正式通过。

彭州市积极探索构建基层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创新探索,就是在这一系列制度建构先行的前提下开始实践的。这与此前许多地方探索构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大多先干起来再逐步建构制度的做法,形成了明显的区别,呈现出谋定而后动的探索特点。这无疑得益于成都十年村民议事会及其协商议事制度的实践积累。

(二)形成了独特的平台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协商民主发展

1.坚持“两个结合”,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

依靠顶层设计“指路”。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协主要领导和市委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彭州市构建和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局上把握和指导社会协商对话工作。同时,先期制定了《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见(试行)》,对探索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目的意义、组织架构、协商主体、协商程序、保障措施五个主要环节进行了整体性和制度性的顶层设计,确保社会协商对话工作在政策取向上保持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有序推进。

通过基层实践“探路”。坚持“摸着石头过河”这个方法,鼓励基层大胆试验、勇于创新。通过在通济、葛仙山、九尺三个镇和天彭镇东大街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从实践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获取真知,为顶层设计的完善提供了实践支撑。在此基础上,出台有关构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实现了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推动了全社会协商对话的探索,真正把顶层设计变成了现实。

2.搭建“三级平台”,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化

有效的协商,离不开广泛多层的社会参与。社会主体越多元,越能推动不同意见通过协商寻求共识;社会参与越广泛,就越能建立协商民主的公信力。为此,我们建立了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协商对话平台。镇协商会成员从镇干部、村(社区)议事会成员、统一战线各类人士、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中推荐产生,基层群众不低于75%,主要就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该镇全局性重大事项开展协商。村(社区)以议事(协商)会为平台,在原有决策权的基础上增加协商职能。企(事)业单位以职代会为平台,强调会前协商、会中协商、会后监督。三级协商对话平台的搭建,既展现了协商会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又实现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更实现了与政治协商制度设计到县为止的协商民主制度上的无缝衔接。

3.构建“五项机制”,实现基层协商民主程序化

议题征集机制。镇协商会议题由镇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和镇村协商会成员提出或通过网络渠道广泛收集,经议题审查组审查后提前公布。同时,市政府办每年收集2—3件拟制定的事关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由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各镇协商会按照程序进行协商。

充分协商机制。镇协商会、村(社区)议事(协商)会定期召开会议,采取分组协商与集中讨论、会前酝酿与会中发言、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列席会议等方式,力求每个议题得到充分协商。

成果运用机制。议题经充分协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类进行处理。例如镇协商会形成的重点意见建议报镇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意见建议报上级党委政府,对暂不具备条件或违背政策规定(某些信访案件)的意见建议,由本级党组织做好解释工作或进行正面引导教育

利益协调机制。镇协商会、村(社区)议事(协商)会对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会或镇政府之间的利益纠纷和利益矛盾进行协调、平衡和解决,缓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实现利益的协调和整合,从而化解不同群体之间、群体与各组织之间的矛盾。

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与村委会和镇政府及时交流信息,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提交会议讨论,将协商结果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群众,形成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交流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同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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