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届开始的历届三中全会及其文件,几乎可以勾勒出中国改革的全部逻辑和脉络。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推向全国,标志着改革首先在农村发轫,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
十二届三中全会则把改革从农村推到城市,尝试逐步厘清改革的目标,首次提出“商品经济”的概念。中国的改革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开端,尽管打开了计划经济的缺口,给了民间企业一定活动空间,但由于改革目标与系统都十分模糊,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的配套改革,而是“走一步,算一步”。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中央领导层在此问题上初步达成一致,确定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十二大时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架。会议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一个重要论断,即“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指出改革的两个要点: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十二届三中全会在整个改革的第一阶段,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邓小平曾对这次会议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将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写上很重要的一笔”,“全会决议公布后,人们就会看到我们全国改革的雄心壮志”。正是在此次会议的鼓舞和任务设定下,国务院在此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并在1986年公布的工作方针中明确希望“改革能在1987年迈出决定性的步伐”。
到了198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时,情势已变,改革随后从高峰回落。直到1993年10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此前一年召开的十四大上,改革议程才重新启动,并首次提出中国改革的总体性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10月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究竟是怎样的?其基本框架是怎样的?有哪些构成部分?所有这些都不清楚的问题,正是由十四届三中全会来解决的。吴敬琏在他的《重启改革议程》一书中称,那次决定的颁布,意味着“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改革终于进入了一个整体改革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进行市场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十年之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呼应。虽然是一届“交班”的会议,主题上却与十年前遥相呼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建立”变成“完善”。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当时被认为是其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被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从过去的这些会议看来,每次“交班”年的三中全会及其文件,都成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节点。
系统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能够清晰地看到中国改革思想的演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全面拨乱反正
全会以农村改革为重点,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把握未来的一次历史性转折会议。会议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潮,高度评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确立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撤销了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决定,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明确了党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会议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打破了意识形态对人们的束缚,决定将党的工作重点从“政治运动”“阶级斗争”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此外,全会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首次明确提出“改革”与“对外开放”思想,要“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地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2)首次明确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问题,“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扩大企业在人、财、物和计划等方面的决策权力”;(3)“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一方面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另一方面降低农用工业品的出厂和销售价格。这是党中央全会第一次明确地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
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10月20日):经济体制改革
全会将改革的战略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以企业改革为重心,在冲破“左”的思想、破除旧的观念、抛弃原有戒律、澄清模糊认识方面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首次提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十二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主辅原则,走出了将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等于市场经济的“主义”之争。经济模式由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2)首次承认“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社会主义企业也有竞争”。企业改革由“扩大自主权”到“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3)首次明确表示“必须改革过分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逐步缩小国家统一定价的范围,适当扩大有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逐渐形成了价格“双轨制”;(4)突破“单一所有制”意识形态束缚,认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十三届三中全会(1988年9月26日):治理整顿
全会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改革的重点,以“完善价格改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政企分开”为重心。
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首次明确指出改革的综合性。认为“深化改革是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必须相互配套。价格改革不应当也不可能离开其他方面的改革而孤军深入”;(2)提出国企改革新举措。全会要求“认真完善承包制,逐步推广股份制和发展企业集团”,允许“大中型国有企业发行股票、公开出售国有小企业的产权”。
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11月11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改革目标,解决了“计划和市场之争”的问题。
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在解决姓“资”姓“社”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改革新战略。提出了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改革目标及方案;(2)首次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国企深层次矛盾。国企改革由“增强企业活力”的非制度性变革转到制度性创新上来,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3)彻底打破平均主义,首次提出“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4)首次关注“三农”问题。认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5)明确承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届三中全会(1998年10月12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全会根据十五大提出的战略部署,总结了20年农村改革的经验,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首次明确表示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全会要求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2)首次完整地表述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10月11日):科学发展观
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重点,强调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了“公有”和“私有”的问题,化解了“公平”和“效率”的争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会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1)初步破除了完善市场经济的思想和政策性障碍。首次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首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首次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明确提出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2)对过去经济建设指导思想、发展观的局限性提出修正,对“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进一步做出界定。首次提出“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相统一的统筹兼顾理论以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3)改革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体制创新。首次提出“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十七届三中全会(2008年10月12日):中国农村改革再出发
30年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税费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再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村经历了历史性的变革。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会首次做出明确回应:(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首次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完善“乡镇治理机制”。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农民群众依法管理乡镇事务。(3)试行省直管县体制。充分发挥县(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4)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5)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缩小城乡差距。(6)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可以说,这七次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与关键词的变化,折射出党对于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发展模式的认识在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不断成熟。从上述七次三中全会不难看出,“深化改革”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不变主题。这七次三中全会,有五次议题直接与深化改革相关,两次则和农村改革与发展相关。而尤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四次关系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全会,它们分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它们都具有纲领性意义和时代性色彩,分别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即改革的启动阶段、改革的展开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
三中全会已成为“改革”的代名词,我们通过它读懂中国改革的逻辑;未来,三中全会还是观察中国变革的历史线索。
十四、十六、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细节的“进化之路”
(续 表)
(续 表)
资料来源:搜狐财经频道
随着“三中全会”所开创的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或伴生或催生着一系列其他领域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事实上,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从未停止过多种层面改革的步伐,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的中国不用说与1949年相比,即使是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都已发生了全方位的巨大变化。无论是国家的财富积累、制度化和规则化建设,还是普通民众的生活质量、教育水平,均发生了巨大的进步。
中国执政党堪称世界上最善于变革的政党。贯穿于历届三中全会的永恒主题便是“改革”。不止经济体制改革,始于邓小平时代的内部变革,延续至今。任期制、责任制、差额选举制等执政党内部的改革步伐一直在向前行进。以党内民主为例,中国地方官员选举的差额比例越来越大,竞争性成分越来越高;中共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公开透明程度均在不断增加。甚至,中国执政党开始引入以党内民主方式产生高层领导人和重大决策的机制。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学者李成就认为,党内民主等内部建设不仅反映了中国的精英政治需要制度化的新规则和新规范,而且还可能提供一个渐进的和可控的中国式民主的实验。
正如邓小平所说,“所有别人的东西都可以参考,但也只是参考。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换言之,世界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模式。当然,中国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体制模式的形成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风风雨雨和执政党内部的经验教训,都将是改革的动力。
读懂中国,先要读懂中国改革的事实,读懂历次三中全会传递出的信号与其中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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