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解读〕
按照中央的部署,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从2011年启动至今的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千万“事业人”的改革也将继续推进。
“只有权责分明,才能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不管怎么改,最终要让老百姓得实惠”……全国两会期间,从代表委员的你一言、我一语中,不难感受到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两会上有多么“热”。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已进行多轮。政府“革自我的命”“割自己的肉”,实质上涉及对存量利益格局的调整,难免要动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奶酪”,梗阻不难预见。小机关、大服务,一直是我们机构改革所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改革也是缓慢的。甚至出现了反复“减肥”复发“肥胖”的现象。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团审议时幽默回应瘦身成功的某人大代表“就像上海政府瘦身一样,效果显著”。这份幽默背后,是对上海政府机构改革的肯定,更传递出中央领导人对政府机构的关注与期盼。
令人欣慰的是,地方政府机构也已经有了时间表。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山东省将在2014年3月底出台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政府类部门将减少到40个,有些部门职能弱化,有些部门职能加强,其中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职能将加强,人员队伍扩充。此前,山东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了2014年山东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其中,“进一步简政放权”被摆在了首要位置,并随之提出“全面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省编办主任刘星泰表示,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在2014年一季度前完成,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14年年内基本结束。广东省则把完成时间提前到了2014年7月。2014年2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广东省有关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长朱小丹在会上指出,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是把转变职能作为核心,并置于机构改革之前。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朱小丹强调,本轮省级机构改革要在2014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地级以上市要在201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要在201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市县政府还要抓紧提出到2017年的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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