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格局:丰富权力主体、重塑治理结构
社会组织的兴起与发展使社会当中的权力主体更加多元和丰富。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能够加入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来。不同于传统的那种只有政府作为单一权威的管理模式,治理意味着政府并不再是社会唯一的权力中心。
正是由于权力主体的改变,国家的治理结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以往的国家治理以政府为“单中心”,从而构成一种“金字塔式”的治理结构,这种格局是“一极的”——政府处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最顶端,它通过行政命令来管理社会。而加入了其他权力主体的治理是一种开放的状态,它变成“多中心”结构,这种结构是“网络式”的,是“多极的”权力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社会组织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它们能够与政府在特定的领域中进行合作,分担政府的部分行政管理责任。
治理方式:改变权力和资源的运行向度
治理模式下权力运行向度会发生变化。在过去的政府管理模式下,权力的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运用政治权威发号施令、制定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垂直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寻求一致目标等方式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基础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依靠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和相互的,这一过程会形成一种交互式、发散性的权力运行方向。
社会组织成为这个新型权力网络中的重要一极,社会组织已经逐渐成为政府和企业之外对资源进行配置的第三种力量。纳入了社会组织的资源分配模式是一种打破“单向权威”的权力体系,这种体系是以破除官本位和人治色彩为前提的权力制度化系统。法治是这一系统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无从谈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参与到治理中来,能够推动国家权力实施方式的转型。
治理效果:释放治理压力、缓解社会矛盾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公共问题层出不穷,政府的治理压力不断加大。就公共问题的数量而言,目前从国家到地方所面临的问题都呈现“井喷”之势,这给政府压上了沉重的治理担子。就公共问题的领域看,中国的治理重点和难点逐步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转移。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和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完善,国家治理经济事务的很多理念、方式和手段已经渐入佳境。然而,复杂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包括社会公正、环境污染、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使社会矛盾日渐尖锐化,国家的维稳态势日趋严峻。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治理主体的加入,势必能够帮助政府分担一部分公共治理事务,同时有效缓解社会矛盾。有一些公共产品和服务,完全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提供,这不但可以让政府“减负”,而且能够降低国家行政成本,用一种更为经济的“社会化”路径来达到应对公共问题的治理目标。例如,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是政府的责任,但是某些公益慈善事业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实施可能达不到最好的效果,而这方面社会组织的作用非常明显。它们的这些作为树立了社会的和谐形象,改善了政府和公民的关系,增大了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同时,很多地方政府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来调解纠纷、协助治安等,以此提高“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程度,进而推动地区稳定与和谐目标的实现。
治理图景:提升政府回应能力和增强公民政治参与
社会组织能够在政府与公民的互动中起到很好的中介和组织作用。回应性是治理不同于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公共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达到双方的有效互动。在必要时还应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治理的目标是达到善治,一个治理体系的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社会组织对于收集、整合与分析民意具有天然的优势。公民的需求、意图能够优先表达给自身所属的或其信任的社会组织,由这些组织加以汇总与提炼,然后同政府进行沟通。这比起公民个人的、无组织性的诉求输入更系统、更有效。
另外,社会组织可以增强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很多社会组织不仅要求和鼓励其成员积极投身于组织内部事务,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从既有经验看,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程度要远远高于公民个体。这一现象在农村和城市的基层尤为突出。例如,农民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其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动员其成员参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的选举和村委会的选举,让老百姓自主选择最基础的、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管理者。此外,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之一。许多社会组织,尤其是那些专业性学术研究团体和民间智库,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公共意识,它们就某些公共问题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谋,充当了一部分政府智囊的角色,从而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还有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一些现实或虚拟的社会组织通过网络手段发起网民表达自身对政治问题、政策法规的观点与看法,形成激烈的讨论,让更多人关注自身所处的政治环境和面临的公共决策。
专栏
浙江全国率先规范社会组织建设
2013年9月29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消息称,该省决定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加强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创新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浙江省民政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披露,全省将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架构内建立起统一的社会组织信用平台,作为“信用浙江”网的“政府、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五位一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之一。省发改委与省民政厅共同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和发布机制。
资料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2013年9月29日
以大平安构筑社会治理升级版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凸显,传统的“维稳”思路面临重大挑战。这些年中央高度重视稳定,但如何稳定是一篇大文章,做不好可能“越维稳越不稳”。对此,一方面需要创新管理,构建“大平安”格局,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秉承“大社会、小政府”的法治原则,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才能真正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
专栏
平安中国建设取得可喜成果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着力排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在加强警务合作、网络化管理、专群结合、信息化作战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打造人民幸福的港湾,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果。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中国杀人案件每10万人发案数仅为0.9起,比日本、瑞士等公认治安最好的国家还要低。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法院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2%,二审后达到99.4%,分别比五年前上升1.2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批捕2642067人,提起公诉2965467人。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5月30日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可以说,平安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没有平安就谈不上以人为本,谈不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谈不上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2013年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苏召开,此前,习近平对平安中国建设做出重要批示,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平安的源头在基层,平安的治理靠基层。就在深化中国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开幕当天,中储粮就发生大火,此后,又连发两次火灾,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问题,更加凸显源头治理的重要性。
在深化中国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要求,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平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标。这意味着评价体系的更新,平安不平安,百姓说了算。平安建设如果只是围绕指标和排名转,就可能出现忙得团团转、群众不买账的尴尬局面,把工作指针置于群众感受的磁场,才能让平安效益最大化。
坚持系统治理,就是要统揽全局、周密设计、整体推进,使平安中国建设有规划、有目标、有路径、有举措、有保障。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法制日报》评论文章提出,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以“大平安”带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全面进步。多年来,浙江致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安全工作,统筹化解各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形成以加快发展保平安、在平安中实现更快发展的良好局面。而平安江苏创建,将重点从预防打击犯罪、社会治安防控拓展到社会矛盾化解、人口服务管理、公共安全监管、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系统治理的新路,为推进“大平安”建设树立了榜样。
平安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不能靠政法综治部门单打独斗,也不能指望某个地区独善其身。孟建柱强调,要牢固树立合作就是资源、就是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
如今,在全国许多城市,党政主导、各部门分工配合、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成为平安建设中最卓有成效的工作格局。在陕西,全面推广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了法官工作室和检察官工作室,集中了综治、计生等8个部门,开设惠农补贴、劳动就业等11个便民服务窗口,推行集中式便民服务。在山西,县、乡、村三级管理服务平台的建立,让基层各部门之间如细胞般紧密相连。
坚持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跨区域联动至关重要。为此,《法制日报》2013年6月1日的社论提出,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地区的资源共享,努力以一地的平安确保区域的平安,以区域的平安确保全国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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