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洪
代表询问会,是人代会期间举行的由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领导了解情况、提出问题并要求当场答复的一种会议形式,是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如何开好代表询问会,使之有新意、有深度而又有“辣味”,笔者结合泗洪县人大多年的创新实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代表询问会的尝试和实践
过去,地方人大往往只在常委会会议上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询问,很多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即使在议案、意见、建议之外还有很多疑问,也往往因为参加不了常委会会议,而失去和“一府两院”领导面对面的沟通,继而失去更直接、更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的机会。泗洪县人大从调研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决定创新工作思路,在每年人代会期间,专门安排半天时间,举行代表询问会,让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享受过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才能享受的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举措,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也得到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从泗洪县人大五年来的实践看,主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抓好准备环节。一是开展深入调研。从形式上看,代表在询问会上的提问多为即兴发言和提问。但这种发言和提问,是以广泛调查为基础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泗洪县人大向全体人大代表提出,如果准备在询问会上的发言和提问,必须在每年人代会之前,进行深入地调查和研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每年“两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到各自选区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民情民意,掌握实际情况,更好地找准提问的“方向”,使问题更聚焦。询问会之前,人大常委会通过和一些代表沟通,摸清大家准备提问的大概范围,之后制定一些预案,防止询问会上出现冷场或无序。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人大内部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与“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抓好实施环节。一是规范询问形式。询问采取一问一答、随问随答的方式,由若干名代表依次分别发问,发问时间控制在两分钟以内。代表的提问必须由应询人——分管县领导解答,其他人不得代为回答,回答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整个询问会不超过三个小时。二是规范询问程序。主要包括:主持人介绍开展询问的目的、流程、要求等;应询人介绍各自分管工作和过去一年以来自我感觉最满意的工作和最不满意的工作;人大代表举手询问,“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解答;与会代表根据应询人的回答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县委书记作总结讲话,提出询问意见办理要求和督办要求。三是坚持全程公开。询问现场代表的每个提问,“一府两院”负责人每一个回答都通过摄像机实时传输,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直播,始终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抓好督办环节。一是梳理交办。询问会后,人大办将代表所提的问题和建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纳,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明确办理方式和完成时限。二是跟踪督办。意见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督办,通过电话了解、视察检查等方式,加快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书面提醒,促使相关负责人履行承诺。三是总结评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适时提出改进意见,真正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
二、代表询问会的意义和作用
实践证明,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询问会针对性强、实效高、互动效果好,为人大监督工作带来了新气息、注入了新活力。“一问一答”之间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功效,与常委会会议询问和专题询问相比,其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
代表询问会增强了人大监督力度。长期以来,询问大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开展,而常委会组成人员只占人大代表总数不到十分之一的比例。因此,过去所开展的询问,实际上只是一种小范围的“内部式”询问,不具有广泛性,更缺乏来自基础层面上的监督,并不能发挥好人大对“一府两院”真正有效的监督。而在每年一度的人代会期间召开由全体人大代表参加的大规模的询问会议,作为人代会上的一项“特殊议程”,让全体参会代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向“一府两院”负责人提出询问,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更能问出深度和实质。这就提醒“一府两院”负责人,更注重对自己主管和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否则,会在询问会的会场上被人大代表问得满头大汗,甚至“张口结舌”。同时,“一府两院”负责人现场表态和作出承诺,也不敢带有半点马虎,因为当场有录像资料留存,并会通过电视转播或播出,这就意味着询问会后,人大代表和全体人民群众会“察其言,观其行”,有可能失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面临下一届“落选”的可能。所以,“一府两院”负责人表示,每年的人代会,都像是经历一场严格的考试。而人大代表也表示,“两会”期间的代表询问会,非常扎实、过瘾,希望不断向纵深推进。
代表询问会提升了人大工作威力。在以往的工作监督中,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由于认识上的误区或从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出发,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以致人大监督唱赞歌的多、直言矛盾问题的少,满足于表面的“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大监督力度,影响了人大监督权威。而在每年的人代会期间召开代表询问会,正是对以往种种监督“诟病”的矫正。就像记者招待会一样,没有事先安排,没有询问题纲,询问人和被询问人面对面地“较量”,一切都在“不确定”中产生,很多提问还是人大代表“临场发挥”。人大代表通过提问、追问、连续发问、打破砂锅问到底,让被询问者“应接不暇”,十分紧张。人大代表在代表询问会上的“询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问”,没有寒暄,没有探问,更不是“请教”,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民代表权力,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有效监督的庄严之“问”,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推动力。通过代表询问会,能让“一府两院”负责人真正领悟到被人民代表监督的切身感受。
代表询问会集中解决了一些热点问题。人代会上,“一府两院”负责人要向全体代表作工作报告,而召开代表询问会是在听取工作报告之后进行的,代表既可以针对工作报告中不了解、不理解的地方向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也可以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这是对“一府两院”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的深入了解和探究,通过面对面的“一问一答”,代表和相关负责人都能够了解到报告之外的一些客观真实情况,也就更能促进相关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代表询问会不同于专题询问,专题询问解决的仅仅是某一项民生热点问题,代表询问会解决的是多项民生热点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通过代表实地调研走访,集中民智反映出来的,更具有代表性。这些问题借助于代表询问会这个载体加以一并推动解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人代会期间召开代表询问会,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深层次的审议,也是现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最佳时机。
代表询问会改进和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对于代表来说,询问是《监督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对有关国家机关来说,回答是一种回应民意、接受监督的政治义务,有问必答则是接受监督的应有姿态。询问过程中,代表提问的同时,还对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出谋划策,这既能让“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为其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这些建议和意见是在询问基础上产生的,其“含金量”显而易见,应该更加客观公正和切实可行。会后,通过“一府两院”自我加压和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督办,可以有效改进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促使其更好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代表询问会常态化的思考和建议
从目前情况来看,代表询问会还有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如人大主体意识有待加强、代表提问积极性还不高、问答之间“火药味”不够浓、跟踪督办力度还需加大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询问效果。因此,要推进代表询问会的常态化、规范化,真正实现有声有色,更富实效,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予以明确。
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为什么问”。代表询问会是询问的一种拓展和延伸,由于《监督法》未对询问的内涵作出具体界定,有的将询问视同质询,以致一些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在心理上有一种顾虑,影响了询问效果。因此,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心理和实践的角度明确开展代表询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深化对询问性质、作用和目的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开展好询问活动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盼、代表的呼声,也是“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需要,从而对询问善于运用、准确运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
进一步突出重点,选准“询问什么”。代表询问会虽不同于专题询问就某一项议题进行询问,也不是天马行空、信马由缰的随便询问。询问主题要坚持“三个围绕”,围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行询问,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询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询问内容原则上注重“三性”:可行性,把那些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内容,避免不切实际。针对性,认真开展问前调研,及时充分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才有可说、可议之处。结合性,要结合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询问,把询问与审议结合起来,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未表述清楚的内容通过询问得到了解,有些需要深入了解的东西通过询问得以掌握,有利于提高审议和询问的双重效果。
进一步改进方式,把握“如何来问”。一是方案要详实。考虑代表询问会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地方人大常委会应约法三章,提醒代表不要提问工作以外的事情,不要提出涉法涉诉的问题,不要对被询问对象进行人身攻击。同时,考虑到代表人数较多,会议时间有限,限定每一名代表提问的次数和被询问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为达到询问会效果,还应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和政府各部门班子成员全程参加。二是现场出题。做到询问会前无提纲,代表根据会前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紧紧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各自准备,随机举手提问。三是代表要敢于问。提问要不绕弯子、直奔主题,对不明确的事项要连续追问、句句较真,直至问出要害,问出症结,问出压力。四是代表要善于问。提问要“有的放矢”,主旨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观点鲜明,做到宜精不宜多、宜深不宜浅、宜专不宜广,保证询问有深度。五是应询人回答要承诺靠实。做到不逃避、不隐讳、不打马虎眼,明确给出解决办法、改进措施、办结时限。六是测评不走过场。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询问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和询问过程可向媒体、公众公开,增强询问的透明度,提升被询问人的责任意识。
进一步提升效果,解决“问后咋办”。询问仅是手段,督促改进、推动工作才是目的。因此,代表询问会要“始于问,却不止于答”。询问结束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的结束,还要跟进后续工作,确保善始善终。一是梳理交办。询问会后,地方人大常委会应落实工作机构,对询问会上代表关注的事项和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具体意见,以书面形式交“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二是跟踪督促,制定并严格落实询问跟踪督查办法,定期督查交办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三是及时回复。“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对涉及的意见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寄送给相关代表并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对进度慢或办理不满意的,要以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的形式督促办理,切实维护询问的严肃性。
进一步健全机制,实行“规范询问”。由于《监督法》对询问程度、询问结果处置等没有作出具体规范,很容易在实践中出现随意性和主观性。因此,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尽快将代表询问会纳入制度化轨道,及时出台代表询问会暂行办法,对询问范围、询问程序、跟踪问效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代表询问会有章可循、可制可依,更加完备和规范。同时,把“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重视询问活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纳入地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人大、“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代表询问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泗洪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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