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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4-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厅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向大气污染宣战,依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郭长青

(2014年6月12日)

环保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履行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和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指导协调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督查作用,全力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坚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治理标准,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全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和百户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攻坚行动,促进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减排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考核任务,也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我厅将污染减排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大力实施源头控制、存量削减。一是自加压力,超前谋划。在国家考核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提前开展烟尘和工业粉尘减排考核。二是前置管理,源头控制。通过严格的环境准入、总量前置管理和污染物排放增减挂钩政策,确保新建项目均要采取先进的、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始终符合清洁、低碳、绿色、安全发展要求,以先进技术替代落后产能,实现增产减污。三是重点攻坚,存量削减。大力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减排措施。在“十二五”前三年全省火力发电量增长21.2%,粗钢产量增长55%,水泥产量增长55.44%,全社会耗煤量增长11%左右,新增排污量较大的情况下,我省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其中,二氧化硫累计削减12.7%,氮氧化物累计削减6.7%,烟尘累计削减11.9%,工业粉尘累计削减12.9%。

二、严格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治理标准

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主要是火电、钢铁、水泥等。2013年污染减排核查数据表明,火电和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占全省总排放量的57.65%,火电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总排放量的52.34%。我厅将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作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一是统筹安排。从2011年初开始就力推火电、水泥行业脱硝以及火电、钢铁行业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工作,启动时间比国家规定执行大气排放新标准的时间提前了2年左右,为这三大行业的升级改造工程预留了充足的过渡时间。二是以奖促治。对电力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实施电价补贴,对钢铁、水泥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实施以奖促治。2013年全省共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8亿元,有效调动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保障了企业的环境权益。三是加强督察。对钢铁烧结脱硫进展较慢的海鑫集团和闻喜县政府,以及对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的文水县等7个县政府进行了约谈,有效地督促企业履行治污责任和政府履行对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的法律义务;三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均取得了积极进展:电力行业氮氧化物达标机组89台,占82.5%;烟尘排放达标的机组74台,占67.9%;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机组78台,占66.4%。通过环评审批的38台高炉、25台转炉、24台烧结机全部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现役的64条、总产能13.86万吨/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中,已有39条、占总产能的74.4%的生产线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任务。

三、严格依法行政

我厅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向大气污染宣战,依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开展全省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从2013年3—12月,对全省煤炭开采、焦化、洗煤、水泥生产企业、各类煤(焦)集运(发运)站、石料(沙)开采场和堆存场所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各类扬尘污染企业2288家,依法关停取缔小石灰窑、小采石场等各类土小企业311家,停产治理33家,限期整改45家,执行罚款168万元,集中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扬尘污染问题。二是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对全省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城中村”、土小企业、燃煤锅炉、工地和火电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开展集中检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各类工业企业4046家、建筑施工工地1340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433家,对78处建筑工地提出整改要求,取缔19家土小企业,停产治理67家,督办治理92家,限期整改272家。三是开展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对109家水泥企业、124家钢铁企业、86家火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环保治理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长期未验收的15家钢铁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对3家超标排污的水泥企业采取了停产整治措施,对2家企业自备电厂烟尘超标行为采取了限期治理措施。四是全面实施全省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印发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2014年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人员的网格责任、网格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初步构建了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从今年1月起,实施了百户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攻坚行动,从今年4月起,组织全省开展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双百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气污染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以省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自加压力,勇于担当,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变,努力促进我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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