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艾力更·依明巴海
(2014年7月7日)
同志们:
按照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从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并在10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这次执法检查报告。5月21日上午,我们在京召开了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次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执法检查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同呼吸、共奋斗”防治大气污染的氛围和责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会议开始时,卫留成同志传达了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批示,并介绍了这次执法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按照统一部署,我们这个组到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刚才,陕西省政府张道宏同志介绍了本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重点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总的来看,陕西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大力气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完善法律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感觉大家讲的内容比较全面,提得建议也比较中肯,这为我们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下面,我根据大家介绍的情况,就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
当前,大气污染已经成为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度越来越高、反映越来越强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雾霾天气多发频发,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重大政治问题。李克强总理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要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张德江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批示中也特别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上来,把解决好大气污染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陕西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很大,但同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也很重,特别是以西安为中心的陕西关中地区,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的重灾区之一。据了解,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和评价,2013年西安市优良天数为138天,达标率仅为37.8%;在全年污染天数227天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60.8%,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24.7%,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占14.5%。应该讲,一方面,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发展,对带动和促进陕西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另一方面,随着陕西关中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对能源资源的消耗将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还将持续加大。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大气污染的形成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能源资源大量消耗的结果。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上下功夫。但是,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绝非一日之功,大气污染防治也不能一蹴而就,还常常伴随着改革的“阵痛”和经济下行的压力,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为重点,以迎难而上的决心和长期作战的韧劲,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陕西省出台了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去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三秦环保世纪行等监督方式,依法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布局及结构不尽合理,以及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建筑扬尘和机动车污染等等问题,致使环境资源的约束日益趋紧。与此同时,有些地方还存在监管不力、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企业超标排放、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现象,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还不仍乐观。
因此,我们要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有力抓手,紧紧围绕法律贯彻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检查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全面督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目前,陕西省已经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希望你们在治理目标设定上要自加压力,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特别是在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要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要下更大气力;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要积极推动环保监测、气象监测、科学监测等数据共享,协调解决重点地区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在基础研究方面,要抓紧开展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雾霾形成机理、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研究和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加快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为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要切实改进完善对已出台措施和政策效果的评估方法,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和目标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大气十条,提出了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措施。我认为,这些措施就是要求地方政府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负总责,要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协调力量、统一行动。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检查,督促各地之间、各部门之间建立和完善区域协作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三是要通过执法检查为修改和完善法律做好准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将于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执法检查,不仅要深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还要为修改完善法律法规,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准备。目前,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都非常关注,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认识和把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和配套法规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吸收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当中,使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更好,更有力度。
三、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务实高效
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就是一纸空文。”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法律自身是否完善的重要措施。
今天是执法检查的第一天,我们听取了省里的情况介绍,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还要深入到各地和企业进行考察和座谈,全面了解情况。希望大家对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最后,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全体同志,对陕西省为这次执法检查所做的认真准备和周密安排表示诚挚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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