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组听取浙江省政府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组听取浙江省政府汇报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4-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很高兴能够回到家乡来调研。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后特别强调,要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推进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将《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纳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仍将是法律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沈跃跃

(2013年9月9日)

同志们:

很高兴能够回到家乡来调研。这次我和全国人大环资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来浙江,主要是了解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也是和大家一起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刚才,巨峰同志介绍了我们这次调研的重点任务和有关要求,建平同志代表省政府介绍了情况,临生同志介绍了省委、省政府对饮用水安全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开展的有关工作,听了很受启发、很有帮助。

下面,根据大家刚才介绍的情况,我谈几点想法,同大家一起讨论。

一、进一步提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水是生命之源,每个人每天都要喝水、用水,解决污染问题,保障饮用水安全,是最现实、最具体的民生问题,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体现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执政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各级政府应该优先考虑、首先做好的工作。

保障饮用水安全从源头到龙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水源保护、供水设施和系统建设、水质卫生监督等等,涉及范围广、环节多。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头道关口。受后期水质净化和供给过程的技术经济条件所限,一旦水源受到某种污染,有可能直接导致老百姓水杯里的水不合格,所以说,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首要问题,是“牛鼻子”,是努力做到“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的重中之重。

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都高度关注饮用水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他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战略思想。克强同志近年来围绕保障饮用水安全,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多次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后特别强调,要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推进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分别于2002年和2008年修订通过并实施了《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水污染防治法》设立了“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专章,从立法目的、指导思想、重要制度及罚则四个方面,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法律保障。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围绕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提出了很多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把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今年的专题调研内容,这既是环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跟踪抓落实的一项具体措施,就是想了解一下全国人大常委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得怎么样,国务院报告中提出的工作安排都有了哪些最新进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哪些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认真研究总结浙江省相关工作取得的经验,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同时,也要了解、发现、研究解决当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还有待改进的突出问题。

从大家刚才的介绍和我们平时了解到的情况看,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深入开展“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水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来抓,将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纳入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和省市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原则,推行“河长制”治理模式,加大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倒逼企业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水源水质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全面提高水源地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大力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成效位于全国前列;加快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网建设,水源地监测从传统的“人防人管”逐步走向自动化、网络化模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能力稳步提高。总的来看,浙江按照省委提出的“治污必先治水,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的要求,坚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全省统一部署、目标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取得了明显成绩和宝贵经验,非常值得我们调研组认真总结。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很大。前几天,我们在京听取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汇报。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快速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希望天蓝、地绿、水净,特别是能喝上干净的水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从几个部门介绍的情况看,部分地区在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区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下降,饮用水安全面临着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的双重压力。2012年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84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还有54个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水源总数的6.5%;地级以下城市水源不达标的比例更高,农村地区还有近1.6亿人饮用不安全的水;水污染事件频发,直接对水源安全构成威胁。去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的突发环境事件33起,其中26起不同程度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占比78.8%。水利部也对全国175个重要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评估,其中15%水质不能满足水源功能。因此,当前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下一步的任务也非常艰巨。只有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水平尽快提升,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才能保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这次调研工作

这次调研,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充分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努力提高调研质量,重点调研和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规定的实施情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将《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纳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仍将是法律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这次调研要重点关注各地对有关法律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法律规定对保护饮用水安全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重点内容,如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着力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要注重法律自身的完善。针对法律中仍比较模糊,甚至滞后之处,深入研究和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一些制度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原因,比如一级保护区拆迁及移民难度较大、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认定难、保护区内交通穿越环境风险大以及水质监测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本身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另外,这次调研还要注重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制定完善、有力、可操作的配套法规制度,确保法律条款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

二是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重点工作。比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落实方面,重点了解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工作、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政策落实、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准入、保护区及上游地区污染源的排查治理以及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情况。再比如,在提升水源环境监管水平方面,重点了解建立水源地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污染源风险评估、提高环境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还比如,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面,重点了解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支持力度、及时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等情况。总之,由于各地饮用水水源类型复杂,流域性、地区性情况各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也不尽相同。调研中要注重抓住水源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特别是地方普遍反映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多到现场亲身感受,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摸清情况,分析原因,认真总结好的思路和做法,深入研究问题和不足,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同志们,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付出不懈的努力,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源保护意识。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也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大家共同承担起保护水源良好的责任,树立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观念,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今天刚到,我就简单说这些,供大家参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