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
尊敬的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省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促进。首先,我代表山东省政府,向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根据会议安排,我把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东临渤海、黄海,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省辖重点流域涉及淮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海河、小清河和半岛诸河五大流域,流域总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6,枯水季节河流基本没有自然径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山东水环境质量经历了快速污染、治污“拉锯战”和环境持续改善三个阶段。1983年到1989年,是持续的快速污染阶段;1990年到2002年,是历时13年的治污“拉锯战”阶段;2003年以来,实现了水环境质量连续12年持续改善。1985年全省COD平均浓度为42mg/L;2014年降至24.3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97mg/L,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恢复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输水干线南四湖水质实现了由劣五类向地表水三类的跃升,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东线治污难题被攻克。在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我省分别连续七次和五次获得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第一名。10多年来,我省水污染防治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政治体制优势,建立流域治污大格局。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确立了建设“生态山东”的目标任务,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务实推进。省人大每年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全省流域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2011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生态山东建设大会,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确立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在时间上划定了“生态红线”,形成了山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刚性机制。今年初,郭树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为切实落实治污责任,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把治污减排任务确定为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调动了各市治污工作的积极性,全省初步构建起“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大格局。
(二)坚持科学治污,构建“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山东省探索建立了“治用保”系统推进的流域治污工作体系。一是“治”,就是污染治理。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治,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的治污水平。“十一五”以来,通过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深挖治污潜力,倒逼960多家涉水工业企业实施了废水深度治理工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290座,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70万吨/日。下决心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创新开展了污水直排口“随手拍”活动,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253个污水直排口全部整治完成。实施“退渔还湖”,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清理取缔和改造投饵围网、网箱约31万亩,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引导建立渔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全省河流、湖泊和入海口滩涂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完成了沂河沂水段底泥重金属处置示范工程,为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探索了经验。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专项调查,摸清了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为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控奠定了基础。省环保厅、质监局联合出台《全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引导涉水企业开展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改造,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启动了“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的“山东双晒”活动,创新探索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新机制。目前,已有1300多家企业完成信息公开改造任务。二是“用”,就是循环利用。山东每年产生的再生水资源高达44亿立方米,做好这些再生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解决缺水问题意义重大。我省积极构建企业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努力减少废水排放。省发改、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关于加强污水回用工作的意见》,将污水处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能力达到345.6万吨/日,再生水利用量达到5.5亿吨,相当于5个大型水库的调蓄水量。南四湖流域已建成大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16项,年可消化再生水1.78亿立方米,有效灌溉农田面积188万亩。三是“保”,就是生态保护。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河道,构建沿河环湖大生态带,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及其他适宜地点,因地制宜建设表面流和潜流人工湿地,达标废水经湿地进一步净化后再进入干流,构建了环湖沿河绿色生态屏障。目前,全省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24万亩。南四湖流域内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78种、鱼类52种、浮游植物119种、底栖动物51种。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鱼类已恢复到27种。马踏湖建成人工湿地4700余亩,修复受损湿地2万亩,猪龙河等入湖支流开始恢复历史走向。
(三)健全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夯实流域治污法规基础。继2000年颁布实施《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后,2006年又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针对南水北调治污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南水北调治污工作进行规范,为持续改善流域和湖泊水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基础。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第一个地方行业标准——《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年,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个流域性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又先后颁布了省辖海河、小清河、半岛等流域性综合排放标准。历时8年、分4个阶段,逐步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流域均执行最后时段的排放标准。2011年,我省又再次加严四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环境标准的可预见性和引导性特点,对我省污染减排和促进“两高”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环境标准的引导下,各大企业纷纷投入巨资开展科技攻关,对重大环境瓶颈问题进行解析,攻克了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污染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了重点污染行业转型升级。我省自主研发的重大科技专项“造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研究”已在山东、湖北、江西、天津、吉林等7个省市得到推广应用。山东泉林纸业集团拥有环保和循环经济类的专利166项,被国务院领导命名为“泉林模式”。2014年,美国弗吉尼亚州邀请山东泉林麦草造纸企业赴美投资建厂,并且给予企业500万美元奖励,曾经被贴上“落后”标签的山东麦草纸浆造纸业,在生态保护的倒逼之下成功转型升级。以造纸行业为例,2013年,全省机制纸及纸板产量2053万吨,比2002年增加了2倍多;利税211.1亿元,增加了近4倍,居全国第1位;COD排放量减至2.4万吨,减少了88.2%。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务实高效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总量减排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建设项目实施“先算、后审、再批”的环评审批程序,从源头有效地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对未完成污染物削减指标、污染物超标排放、河流断面水质长期超标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施严格的区域限批制度。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坚持部门联合执法、环境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独立调查,建立完善重点区域边界地区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全省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全省共设置1800多个自动监控站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5100台(套),实现了对全省90%以上污染源和主要水气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全省环境监管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经常化和数字化的轨道。三是打好环保执法“组合拳”。省环保厅与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为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2014年,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1511次,侦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990起,其中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60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81人,其中刑事拘留1103人,批准逮捕349人,行政拘留96人,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省环保厅、监察厅联合制定了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
(五)严守安全红线,建立环境安全防控屏障。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全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认真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推进面源污染控制、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水上运输监管、畜禽和渔业养殖污染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个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创新实行了“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一旦发现超标,24小时内锁定污染源,从事故源头实施有效控制。为锻炼队伍,省里每年组织环境监管技术大比武,有效提升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目前,山东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压力仍然很大,水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而复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山东作为人口和经济大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二是尚有15%的省控断面水质劣于五类,水质持续改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长期积累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突出,治污任务艰巨。三是多年来,湖泊及河滩湿地破坏严重,自净能力严重衰退,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任重道远。四是污染治理的成果还不稳固,少数河流存在污染反弹问题。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企业超标排污或通过罐车异地倾倒等环境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防范环境安全的压力比较大。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的贯彻落实。“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目前,我省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编制贯彻“水十条”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后,报国务院备案。同时,国务院还将与我省签订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我省将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修复和环境安全三个重点分类施策、综合施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促进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以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水源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全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行动计划》,筛选典型区域,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组织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基本状况专项调查,划定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调查、保护、改水、修复”的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2020年前,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打好消灭“劣五类水体”攻坚战。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要求,组织对劣五类断面逐一查漏补缺、编制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同时,采取“通报、约谈、限批、挂牌督办”等综合性措施,打好环保“组合拳”,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2015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三是全面推进退化湖泊生态修复。扎实开展湖泊生态环境试点工作,发挥试点湖泊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人工湿地、退耕还湿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建设环湖沿河生态带。在全省退化湿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实施《全省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筛选部分典型湿地开展生态修复,利用5—10年的时间,努力恢复人民群众美丽乡村记忆,增加环境承载力。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以新《环境保护法》发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坚持部门联合执法和上下联动执法相结合,独立调查和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重点督查、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稽查相结合,落实跨行政区域边界联合执法协议,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主动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扎实构建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应急演练,落实“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严守环境安全红线,全力确保环境安全。
恳请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批评、多指导。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监督支持下,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山东建设再上新台阶。
广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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