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将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由我委负责组织和实施。为配合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及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完善。
二、重点内容
1.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和建议的落实情况;2.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对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安排
(一)配合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
1.地点:江西、安徽。
2.时间:4月上旬。
3.调研组人员:调研工作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晶牵头负责,组织若干调研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参加,请环境保护部派员参加调研。
4.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6月底上报常委会。
(二)按照常委会要求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印发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意见的报告和我委的审议意见。为做好此项工作:
1.1月份,调研室与环保部有关司局沟通,了解工作进展,为委员会审议报告做好前期准备。
2.收到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意见的报告后,委员会适时组织审议,形成审议意见报常委会办公厅。
四、注意事项
调研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简化形式,注重实效。要围绕调研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既要总结经验,也要了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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