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书主要以政府的促进职责和相对主体的发展权之间的关系为基本的分析视角,因此本书所指的法律促进发展机制和促进法是在同一层面的不同称谓。由于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促进法主体,从行政行为的角度讲,法律促进也可以简称为行政促进行为。
四、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上述关于促进法的定义和特征的分析,主要是从其内涵角度的界定,为更进一步对促进型法律有清晰的认识,我们还需要厘清促进型法律与其他法律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本书主要以政府的促进职责和相对主体的发展权之间的关系(包含但不限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的分析视角,因此本书所指的法律促进发展机制和促进法是在同一层面的不同称谓。法律促进,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行为意义上的法律促进,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一种促进发展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制度意义上的法律促进,称之为法律促进机制,是指国家立法所规范的一种法律运行制度。因此,本书主要在制度意义上使用促进法一词,在行为意义上使用法律促进一词。由于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促进法主体,从行政行为的角度讲,法律促进也可以简称为行政促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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