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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资格证书和法律资格证书

时间:2024-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分支。一般认为,社会心理学的专题研究,开始于19世纪中后期。实验社会心理学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成了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流。奥尔波特的著作《社会心理学》问世以后,社会心理学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知社会心理学和应用社会心理学日益成为研究重心。另一方面,社会心理学有关人性、心理和行为的研究,正对其他学科产生影响。

(二)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分支。个体社会心理现象指受他人和群体制约的个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如人际知觉、人际吸引、社会促进和社会抑制、顺从等。群体社会心理现象指群体本身特有的心理特征,如群体凝聚力、社会心理气氛、群体决策等。社会心理学是心理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受到来自两个学科的影响。

一般认为,社会心理学的专题研究,开始于19世纪中后期。1860年,拉察鲁斯和斯坦塔尔(H.Heymann Steinthal,1823—1899)发表了关于民族心理学的系列论文。此后,塔尔德(Jean Gabriel Tarde,1843—1904)的《模仿律》、哈罗德·西格尔的《犯罪的群众》和勒邦的《群众心理学》等著作陆续出版,为社会心理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898年,特里普利特对于社会促进进行了探索性的实验研究。1908年,英国心理学家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1871—1938)和美国社会学家罗斯(Edward A.Ross,1866—1951)分别出版了社会心理学专著,这标志着社会心理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一战后,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W.Allport,1897—1967)和德国心理学家M.魏特.默德开创了实验社会心理学。实验社会心理学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成了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流。奥尔波特的著作《社会心理学》问世以后,社会心理学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1928年,瑟斯顿(Louis Leon Thurstone,1887—1955)提出了态度测量法,并成为当时的研究中心。1934年,莫雷诺(J.L.Moreno)提出了社会测量法,用以测量群体内人际吸引和排斥问题。1938年,勒温(Kurt.Lewin,1890—1947)提出了个人生活空间或场的概念,认为行为是个人特点和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函数。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勒温的影响下,社会心理学主要研究群体影响和态度问题。20世纪50年代,阿施等人开展了顺从的研究。以霍夫兰(Carl Hovland,1912—1961)为首的耶鲁学派发表了一系列有关说服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费斯廷格(L.Festinger,1919—)提出了认知失调理论。20世纪70年代,海德(F.Heider)的归因理论成了研究重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知社会心理学和应用社会心理学日益成为研究重心。(51)一方面,应用社会心理学作为现实问题定向的研究分支,正逐渐地把基础研究的成果用来处理和应对更为宏大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心理学有关人性、心理和行为的研究,正对其他学科产生影响。我们结合社会心理学体系中的社会需求、社会角色、社会心理、社会效果等概念对促进法进行简要分析。

法律促进发展机制的社会需求问题。促进主体(一般指行政机关)作为行使促进职能的国家机关,其行为根据不是源于自我需求和自我满足,而是源于发展主体(一般指行政相对人)对必要和适当的利益和发展的社会需求,为满足这种社会需求而服务。这种符合社会总体利益和发展方向的社会需求,也应当是法律促进发展的根本动因和正当性来源。正是由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市场配置机制对某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效率低下、成本太高或缺乏效果,于是在客观上就产生了对具有特色和功效的促进法或法律促进发展的社会需求。为满足这种社会需求而采取法律促进措施,是行政机关转变管理方式积极履行现代行政职责的体现。

法律促进发展机制的社会角色问题。社会学认为,任何个体或组织,都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社会主体必须按照角色定位展现于社会舞台,否则会发生角色失调,社会关系紊乱。就法律促进发展机制而言,尽管行政机关具有管理职权,但在法律促进发展过程中,行政机关更多地扮演的是指导者而非命令者的角色,而在多数情况下相对人是否接受这种促进发展的引导完全凭自愿决定。在实践中,如果行政机关凭主观臆断采取强制力迫使相对人服从并接受“好意”,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相对人毫无选择地争取并接受“好意”,都是角色混乱的体现,可能会导致行政机关作出违法侵权行为或者相对人“不合胃口”、后悔“被发展”等现象发生。

法律促进发展机制的社会心理问题。心理学认为,人们的行为既受思想意识支配,也受其心理状态影响。为何诸多没有强制力的促进措施或行政行为能够被相对人接受,促进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从而实现法律促进所期待的目的?心理因素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发展可能与如下心理现象有关:趋利避害、但求平安的利益驱动心理;依赖权威、顺从权势的隐性强势磁场心理;吃软不吃硬的“面子”心理;热忱期待、投桃报李心理等。(52)这些心理现象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法律促进的有效性的心理学基础。由此,在制定或实施促进法时,必须调研或考虑发展主体(被促进主体)的心理状况,后者对于促进法的认同和期待程度,是促进措施发生作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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