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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规范的实现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而言,权利性规范具有自愿性、鼓励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权利性规范的实现,需要法律主体的积极作为,比如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能源再生利用等方面,企业的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一)权利性规范的实现

这类规范主要是为某领域、某行业或某地区的相关主体提供一种可选择的行为模式。一般而言,权利性规范具有自愿性、鼓励性的特点。权利规范相对具体,往往涉及市场主体的权利或利益,在设定方式上,权利性规范的权益性内容是“诱导性”的,即市场主体按照规范行事即可享有一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制度优惠,我们把这种权利称之为“发展权利”。“就规范适用而言,指导性规范与鼓励性规范一般都不具有执行中的强制效果,也即不可诉诸国家强制力。”(31)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作为法律,激励法的强制性在于具体激励法或法律的激励规范所规定的激励主体(如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为激励作为,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2)不论如何,权利性规范的实现,必须在主体之间建立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一种通过建立法律关系而实现的规范,即规范中的权利一定对应着具体主体的义务,而规范中的义务也一定对应着具体主体的权利。这就要求,权利性规范的实现,需要法律主体的积极作为,比如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能源再生利用等方面,企业的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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