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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运作—分离模式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合同模式中,双方制定规则,任何一方都能执行合同的要求。纵向和横向模式之间的冲突提供了公共合同管理中的基本冲突。这些阶段大致与私人部门合同的协议执行和终结阶段相似。接下来的每一章会涉及这一模式的主要部分。每一章也会考虑提出纵向的、以权力为基础的模式对合同管理者的意义。

整合—运作—分离模式

这样,就必须从两种模式的角度来看公共合同管理。纵向模式涉及权力关系:一些来自民主选举的政治过程的决定通过任命产生的执行官员、再往下通过机构到达合同签订官员,他们最终被授权就社区的需要进行谈判,然后动用受法律限制的权力资源。这一套对权力、透明度和责任性的期望是公共合同签订授权的推动力,也是在一旦合同关系成立时必须确定的道德和法律评价标准。

第二个模式在有关物品和服务的合同决定一旦做出、并接着在纵向模式中运作后发挥作用120。虽然基本的治理关系是权力,这些关系的实质是纵向的,但合同关系是横向的,运作的基础是互相承诺(在这种互相承诺中,双方在理论上至少是平等的)。在纵向模式中(比如在管制关系中),政府确立规则并决定何时和如何执行这些规则。在合同模式中,双方制定规则,任何一方都能执行合同的要求。纵向和横向模式之间的冲突提供了公共合同管理中的基本冲突。正是在这个连接点上,合同管理者必须平衡经济、效率、有效性、平等、回应性和责任。

横向模式建立在合同关系的三个主要方面,它们是:(1)提出合同的政府单位与非营利组织、公司或其他机构的整合;(2)共同努力地进行;(3)当合同结束或要作大的修正时分离或改变这种关系。这些阶段大致与私人部门合同的协议执行和终结阶段相似。

接下来的每一章会涉及这一模式的主要部分。每一章也会考虑提出纵向的、以权力为基础的模式对合同管理者(他们必须在公共合同关系中生活和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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