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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3.科技小巨人工程,由市科委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实施,具体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浦东科经委、各区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13〕25号)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将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一)申请类型

1.育苗工程

2.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具体支持类型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投联动项目

3.科技小巨人工程由市科委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共同实施具体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申请要求

1.支持对象

育苗工程支持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其他两类计划支持已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科技企业。

2.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应承诺并落实不少于市区两级申请资金总额的自筹资金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申报

(4)每种申请类型的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等要求详见附表。

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

(四)申请企业经评审获得立项后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各区政府予以配套资助具体额度如下

1.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立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鼓励各区政府对创投联动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配套资助

2.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项目各区政府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诉求,依申请获得创业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及平台服务。

二、申报者权利

申请企业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申请企业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申报方式

本通知公开发布

申请企业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育苗工程通过创新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cyds.shtic.com。

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日期

1.育苗工程

(1)第一季:20172289:00201732316:30。

(2)第二季:20177209:00201782016:30。

2.小微企业成长工程:20172289:00201732316:30。

3.科技小巨人工程:20173319:00201742816:30。

区科技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在线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项目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

(四获得拟立项资助的企业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拟立项企业的书面材料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门户网站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评审方式

申报项目评审采取大赛路演、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市科委根据评审结果,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公告。其中,科技小巨人工程由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确定实施计划数。

五、其他说明

本通知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3.创业投资机构登记要求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附表

2017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须知(部分)

科技小巨人培育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6000万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科技小巨人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1亿—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6000万元—10亿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拥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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