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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的推翻与更换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应当指出,虽然侯赛因政权依旧是对自己的居民来说最血腥的政权之一,它显示了对联合国决议的轻藐,表现了对邻国的威胁的态度,但在《联合国宪章》中没有关于可以推翻某国政权的条款。萨达姆·侯赛因被迫同意国际核查人员返回伊拉克。同样,众所周知的是,来自伊拉克的社会地位较高的投诚者们多次告知称,伊拉克还在继续按照计划进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生产并向国际核查人员隐瞒这一活动。

第五节 政权的推翻与更换

开始于2003年的伊拉克战役,是国际干预的又一个种类,它不同于其他的首先追求某些目标的行动。作为干预的直接理由,美国和英国指责巴格达秘密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粗鲁破坏联合国安理会的其他要求。然而更为主要的原因是:与其说是意图强迫侯赛因政权放弃进一步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倒不如说是意图推翻这个政权并用别的政权去替换它,这个别的政权能够在国际交往和对待本国公民的态度方面遵守通行的标准。除此之外,这个任务被看做不是孤立的,而是更加大规模的、更加长期的整个中东地区的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的起始阶段。其中的原因是,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思想环境为伊斯兰教激进分子和国际恐怖主义提供了稳定的、可促进发展的环境。尽管远非是一个主要的任务,但作为重要的任务来说,就是为伊拉克石油进入世界市场开辟通道,因为这可以帮助降低能源资源的价格,并进而可以帮助稳定全球经济体系。

应当指出,虽然侯赛因政权依旧是对自己的居民来说最血腥的政权之一,它显示了对联合国决议的轻藐,表现了对邻国的威胁的态度,但在《联合国宪章》中没有关于可以推翻某国政权的条款。所以,为了动员国际社会支持反对伊拉克的行动,美国、英国集中一切努力,首先是为了证明巴格达在继续在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粗鲁地破坏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其中包括那些规定要在国际监督下取消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的决议。

正如已经指出的,在1991年完成了“沙漠风暴”行动之后,盟军发现了一些证据,证明伊拉克破坏了自己在一系列有关不扩散和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中所应该承担的义务,它秘密地进行了生产核武器、化学和生物武器的工作。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687号决议,责成巴格达消除所有同生产这些武器以及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导弹有关的计划。伊拉克同意了这些要求,并保证为国际监督人员的工作创造应有的条件,这些监督人员被授权查明和销毁与这些规划有关的材料和装备。同时要进行进一步的无线电监听,旨在禁止恢复生产这些武器。巴格达和国际监督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时允许他们进入自己的领土,有时又对他们的工作制造困难,隐藏“专案”中某些资料,关闭“总统项目”进入通道,指责他们从事间谍活动。1998年侯赛因把国际监督人员驱逐出国境。作为回应,美国和英国用巡航导弹对伊拉克的军事目标进行了大规模的轰击。持续4天的“沙漠之狐”行动的目的就是惩罚巴格达拒绝承担自己的义务。

这远远不是在“沙漠风暴”行动结束之后的对伊拉克的第一次武装行动。1993年6月美国巡航导弹对在巴格达的伊拉克侦查大本营进行了轰击,并宣称这是因为有确凿的资料证明伊拉克通过间谍机构准备谋杀在科威特进行访问的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此外,在许多年内,在禁止伊拉克飞机飞行的巡逻区范围内,对伊拉克的防空设施进行了炸弹轰击。

在完成了“沙漠风暴”行动之后不久,在伊拉克南方爆发了什叶派教徒起义,而北方则发生了库尔德人起义。侯赛因政权残酷地镇压了两次起义。鉴于这个原因,联合国安理会于1992年通过了第688号决议,其中包括要求伊拉克保障对“国际人道组织进行无阻碍的开放”,使他们能够到达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的身边。巴格达对这项决议不予理睬。美国、英国和土耳其宣布居住有库尔德人的伊拉克北方区域为“安全地带”,在这里禁止巴格达部署自己的武装部队,而在北纬36度以北的更加广泛的领空区域,禁止伊拉克军用飞机飞行。几个月之后,北纬32度以南地区被美国宣布为类似的“禁飞区域”。这其中的原因是必须保护什叶派教徒居民。多国联合部队战机巡察这些区域,并把伊拉克开通部署在那里的防空系统雷达的行为视为对自身的威胁,进而对这些防空系统进行有规律的打击。因此,在两次对伊拉克施行的武装干预行动之间的整个时期,联合部队首先是美国处于进行不断的但强度不高的武装对抗状态。

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之后,在准备进行阿富汗战役的同时,美国总统小布什作出原则性决议,大力加强对伊拉克的外交和军事压力,在这方面表示支持的有英国和某些其他欧洲国家,并开始有计划地逐渐增长波斯湾地区联合部队兵力的行动。同时向巴格达提出要求,要无条件地完成联合国安理会前面所提及的要求。其中包括就关于禁止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和射程超过150公里的远程导弹的规划作出报告,并允许被驱逐的国际核查人员对这方面的状况进行监督。

2002年11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第1441号决议,其中规定,从1991年4月开始,伊拉克就粗暴地破坏了联合国第17号决议,并包含了“完全地、无条件地和立即履行所承担的义务”的要求。伊拉克受到警告,如果他们不完成这些要求,定会产生“严重后果”。萨达姆·侯赛因被迫同意国际核查人员返回伊拉克。许多人认为,他接受这些要求的原因就是在联合国提出要求后,美国和英国武装部队在海湾地区集中兵力,并且这些国家的领导已经表明了自己意图的严肃性。华盛顿和伦敦公布了情报说,巴格达在这之前已经拥有化学和细菌武器,并又一次试图向国际核查人员进行隐瞒。

根据今天确认的事实,2002年秋天的情况表明,伊拉克并没有拥有这种武器,也没有进行制定这些计划的工作,这就产生了一种合理的推测,华盛顿和伦敦故意迷惑国际社会,以达到获准进行武装入侵的目的。然而某些分析专家倾向于以下观点:这与其说是美国和英国情报部门的一个错误,不如说是故意的虚伪报道。为了证实这一观点,他们列出了以下论据:小布什当局和托尼·布莱尔的政府懂得,在侵占伊拉克之后,他们不得不向国际社会出示自己控告的具体证据,缺乏证据会使他们的威信遭受严重打击。同样,众所周知的是,来自伊拉克的社会地位较高的投诚者们多次告知称,伊拉克还在继续按照计划进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生产并向国际核查人员隐瞒这一活动。在巴格达根据第1441号决议提交的关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原计划的报告中,没有说明在什么时候以及用什么方式销毁了已经使用的上述装备和材料,而是向国际核查人员建议自己去进行“大海捞针”的无意义的寻找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得出一条结论,美国和英国的情报部门不是有意地,而是错误地解释了他们手中拥有的资料。并且,情报人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他们知道政治领导们期待从他们那里得到哪种情报。

美国实际上并没有隐瞒,关于伊拉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规划问题仅仅是推翻侯赛因政权的最为根本的任务之一。尽管对巴格达政权不怀特别好感,许多国家还是表示反对这样做,担心在中东地区再次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除去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冲突以及阿富汗冲突之外),会对地区产生预想不到的后果,导致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基地扩大,并削弱反恐联盟。因为在联合国安理会中讨论了范围比较小的问题,即讨论了伊拉克可能会破坏对其提出的要求其放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问题,安理会的许多成员国表示赞成继续核查,反对授权进行武装干预。在这方面,法国和德国奉行了特别积极的路线。后者在这一时期是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它们的立场得到了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支持。

同时还存在许多关于某些国家行为动机的推测。例如,巴黎和柏林在“科索沃冲突”和“第二次伊拉克冲突”中行为的“不一贯性”被解释为:在这一次,法国不得不顾及本国穆斯林居民可能出现的反应,而德国却处于激进的国内政治危机的状态之中。也有人指出,侯赛因在玩弄相当有效的外交游戏,他滥用未来把石油租赁给那些拒绝支持美国的国家的许诺。有人指出,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强大的反战情绪,以及美国对外政策的片面性和军国主义的危险倾向在加强。持反对意见的人断言,美国和英国不能在较长的时间内(当时正在进行核查)在波斯湾保持着大量的军事部署,而把这些军队从那里迁出会导致巴格达政权又一次驱赶国际监察人员。尤其是这一观点的支持者们断言,武装干预的反对者们没有提出某个可供选择的使用自己的兵力兵器的计划,以保证这一次伊拉克定能实现它所承担的义务。

下面的事实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入侵伊拉克的行动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批准。晚些时候美国和英国试图引用第1441号决议的内容,然而决议中没有包含号召联合国会员国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此外,华盛顿和伦敦未获成功的企图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想要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再作出一项决议,在决议中将批准他们正在计划进行的入侵行动。最终,法国和俄罗斯联邦明确地声明,在提交这一决议方案时,他们将会使用否决权。表示反对类似决议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许多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2003年3月18日,小布什总统宣布,如果在48个小时内,萨达姆·侯赛因及其儿子们不离开伊拉克境内,美国和英国将开始军事行动。俄罗斯联邦总统的特别代表Е.М.普里马科夫说服侯赛因离开这个国家,并以这种方式消除这种不可避免会发生的入侵,但这一尝试没有取得效果。2003年3月20日,行动开始了,它的第一阶段获得了“斩首和震慑”的称号。

联合部队受到了伊拉克武装部队45万现役和60万后备军的抵抗。在“沙漠风暴”行动结束之后的这段时间,巴格达未能做到用新武器来装备自己的军队。美英联合军的地面部队拥有略略超过10万的兵力。这次行动的特点就是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这次不仅拒绝参加这次行动,而且还拒绝提供自己的领土用做展开英美军队。联军只好使用正面和纵深有限的科威特领土作为入侵的登陆点。然而这并没有使联合军的领导走上歧途,因为这一次选定了与以往不同的战略,它与以前是在波斯湾、巴格达和阿富汗的使用的战略不同,因为本次行动的主要政治目的是推翻侯赛因政权,主要军事任务是对伊拉克的政治的和组织结构进行打击,以最快的速度向巴格达推进并夺取首都。

该行动以对巴格达街区的导弹打击开始,根据美国侦察资料报告,那里应该是当时萨达姆·侯赛因及其儿子们的所在地。接下来的是空中打击,其目标多半是为了摧毁侯赛因的宫殿、大本营和执政党“复兴社会党”的机关、电视转播站。换句话说,主要目标是政权的政治基础机构。放弃了伊拉克方面期待的历经数星期之久的对全国领土进行空中打击的传统战争形式,联合部队立即把陆军投入了战斗。

主要部队分成两个纵队沿着幼发拉底河向巴格达方向施行打击。他们截断了为了应对长时间空袭而分散驻扎的伊拉克军队,绕过大城市周围加固了的区域。联合部队的空军基本上是在进攻纵队之前施行空中打击。英军绕过并隔离了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中的巴士拉城。美国海军陆战队和特种部队控制住了南部的石油矿区,其目的是防止伊拉克大规模地烧毁油井。特种分队空降到靠近叙利亚的边境地区,其目的是避免伊拉克再次从该地区向以色列领土发动导弹攻击,以及在北方同库尔德部队协同行动。

战役开始几天后,先遣分队越过了到达巴格达的将近一半的路程。进攻被中止。其原因是必须要保证遭到伊机动民兵队伍“萨达姆敢死队”进攻的交通线的安全,同时也是因为在向巴格达进军之前必须重新部署部队。联合部队指挥部担心,正是在卡尔巴拉城附近的沼泽地地区内,巴格达政权可能会使用化学武器,强大的“沙漠风暴”也阻碍了进攻军队。在国际传媒中出现报道称进攻“受挫了”。

但是,2003年3月29日,进攻又重新开始。美国军队突破了巴格达的外围防御,并于4月3日占领了伊拉克西南部的国际机场。2003年4月9日,坦克纵队开进了巴格达。抵抗是零零散散的。伊拉克武装部队作为中央集权兵力,停止了活动。首都的大部分军民都兴高采烈地迎接美国士兵。在巴格达的一个中央广场上,电视实况转播了将萨达姆·侯赛因的雕像从数米高的台座上扳倒的画面,这成为了巴格达陷落的标志。侯赛因政权的武装部队停止了有组织的反抗活动,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内,主要是用来镇压大城市局部地区的对抗行动、搜捕侯赛因政权政治和军事领导人,查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武器库,以及安排好生活保障的基础设施。2003年5月2日,小布什总统声明,“斩首和震慑”武装干涉行动的主要部分已经完成。行动的第二阶段取名为“伊拉克自由”。

联合国安理会取消了早已生效的关于禁止向国外提供伊拉克油矿生产的石油的禁运令,这些油矿已经转交给伊拉克新政权,并于2003年5月29日通过了关于伊拉克战后恢复问题的第1483号决议。这并不表示安理会成员国放弃了以前在美英武装干涉问题上的立场。而恰恰指的是要把战后的和平机制纳入到联合国法制范围中来。

“斩首和震慑”是美国和英国武装部队在该种行动范围内所实施的时间最短和最有效的作战行动。到宣布胜利时刻为止,联合部队的损失是:死亡132人。和平居民的损失估计是死亡大约是1 300人,5 000人受伤。联合部队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其具有高度的机动性,并且具有实行综合性空地行动的高度协调性。精确毁伤兵器的比重明显增长了。首次在大规模的范围内使用了无人驾驶飞行器,用于遂行侦察任务和实施准精确打击任务。所选择的战略战术使得有可能避免在大城市中进行持久的巷战。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伊拉克军队甚至近卫军的装备很差,其精神状态较低。

正是在和平建设阶段,主要的困难开始显现。很快就可以看出,武装部队未能做好完成警察行动的准备。在巴格达和其他大城市陷落之后,他们不能防止居民所进行的的大规模掠夺行为。转入地下的前政权的残余分子和伊拉克武装部队人员对占领所进行的武装反抗在不断增长。由恐怖组织所造成的损失变得越来越明显,而从其他穆斯林国家招募过来的志愿兵构成了这些组织基层结构中的一部分。通过同当地的反抗组织相配合,他们越来越经常地抓获和处死人质,使用敢死队实现爆炸活动。

虽然占领当局未能限制什叶派教徒和逊尼派教徒以及库尔德人之间的大规模的武装冲突,结果可能会导致国家的实际瓦解,而各民族之间和各教派之间的冲突的严重性使得建立新的国家政治政权、组建国家安全部队和武装部队的进程变得更加困难。消灭包括萨达姆·侯赛因的两个儿子在内的许多前伊拉克领导上层代表,俘获包括独裁者本人在内的领导层的其余成员,并没有对反抗和恐怖主义分子部队的行为产生多少严重影响。在随后的几年中,到2005年中期,美国、英国的武装部队,以及追随它们的30个国家的部队在伊拉克损失了超过2千余军人。平民百姓的损失明显增加。创建新政权的行动比推翻前政权的行动复杂得多。

国际武装干涉的行动表明,作战行动通常是以联合部队快速取得胜利而告终,与冷战时期的武装冲突相比较,双方军人以及和平居民中的损失相对要少。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美国武装部队在技术和战术方面的绝对优势,而美国武装部队是所有的干涉行动中联合部队的主体。这也是导致降低华盛顿对建立大型多国军事联合部队来实施类似行动的积极性的原因之一。这些联合行动的价值体现在:巩固了美国人已经取得的胜利;保证了那些未获联合国安理会批准的行为的局部国际合法化。应当承认,在所有的情况下,受到国际社会压倒多数国家谴责的政权成为了行动靶子。然而,在四次行动中,只有两次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具体制裁授权。

在武装干预之后随之出现的和平建设阶段内,各种问题非常突出。在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中,政治、军事、社会经济动员的进程占据了非常长的时间,同时,这一进程还伴随有突然发生的暴力行为。干涉行动所产生的长期结果表明:在那些存在问题的国家和地区中,仅靠作战行动的胜利远远不能解决大规模的和综合性的巩固安全的任务。尽管如此,可以推测,不管联合国同意还是不同意,国际武装干涉行动正在进入解决国际安全问题的实践中。

联合国高级专家小组在其报告中制定了5个标准,尽管对这5个标准并非必然会达成共识,然而这些标准至少可以帮助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更加有效地作出关于恰当地采取包括国际武装干涉在内的强制性行为的决议。

第一项标准指的是严重威胁的定义。“给国家或人的安全造成损失的威胁是否具有这种性质,以及这种威胁是否十分明确并严重,以致可以初步地去证实要使用军事力量?至于谈到内部威胁,那么这是否同危害种族罪和其他大规模屠杀行为、同种族清洗或是严重破坏国际人道权益有关系?而这些行为都具有现实意义,并且确确实实担心,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第二项标准用于确定目标的正确性:“这时无论是哪种目标或是动机,要预防这类威胁所设定的军事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否十分明显?”

第三项标准是要弄清楚,可能作出的决议是否极端手段:“所有的反映这种威胁的非军事方案是否经过研究,是否有明智的根据,去推测其他的措施会被证明是无效的?”

第四项标准是弄清楚方法是否合适:“拟议中的军事行动就其规模、持续时间和强度而言,是否抗击这一威胁的最起码的必须的手段?”

最后是第五项标准,应当确定后果的平衡核算:“是否有合乎理智的希望?与不实施军事行动相比,能否希望在成功地实施抗击这种威胁的军事行动之后不会引起很坏的后果?”

如果将上述标准运用到我们所讨论的4种大型国际武装干预行动中,以及运用到未来可能发生的这类行动中,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系统、更加统一地去确定这些行动的政治及军事合理性。

可以得出结论,国际武装干涉已成为正在形成的国际安全体系的一个不可分隔的部分。由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而实施的一些行动可以中和国际安全所受到的严重威胁。而另一些行动,相反,可以导致主要强国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并带来可能扩展到国际安全所有领域不稳定的危险。当那些国际武装干涉行动的目的不是为反对次要的、相对薄弱的政权,而是发生在触动一些大国的重大利益的时候,那么就特别危险。

【注释】

[1]《Э.С.克里夫契科娃文选》,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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