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美英对新中国政策的基本特性辨析
对美英在对新中国的外交承认问题、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台湾领土主权问题和对日和约签约权问题上的政策及其分歧与协调所作的全方位的、动态的分析,为我们准确定位美英对新中国政策的特性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框架和实证基础,下面将在此基础上对美英对新中国政策的基本特性逐一进行辨析。
一、美国对新中国政策的基本特性辨析
从本书的绪论部分我们已经知道,国内外学术界对新中国成立前后美国对华政策存在的重大的争议是,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对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政策是否具有非敌视性甚至是准备和解的性质。在笔者看来,两派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这样一些问题:其一,美国官方文件中并没有不承认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明确表述,只有反对过早承认,主张中国新政权要得到承认必须满足三个先决条件,即事实上控制整个国土和行政机构,有能力并愿意履行国际义务,必须得到其治理下的人民的认可。那么这到底是美国政府希望等条件成熟就予以承认的真实想法,还是根本就不准备承认的说辞?其二,美国一开始并没有将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视为美国可以行使否决权的实质性问题而是将之视为程序性问题,美国不仅放弃使用否决票,而且表示将接受安理会就这一问题进行多数表决的结果,不干预其他安理会成员国自由投票,这是否意味着美国有可能接受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变更?其三,1948年以来美国政府奉行了旨在从中国大陆脱身的政策。1949年底1950年初美国曾一度考虑弃蒋弃台,对中国共产党政权所实行的也是有限的贸易限制政策,那么这些表现是否就是美国准备寻求与中国共产党和解?其四,美国是否一直在追求一种旨在离间中苏关系的楔子战略,而且这种政策是否决定性地影响了美国对华政策的走向?此外,还有一些细节的问题,诸如如何解释南京解放后苏联驻华大使随国民党政府南迁广州,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大使则滞留南京并与黄华接触,甚至提议访问北平,这是不是美国准备同中共政权和解的信号,等等。基于前述各章的实证研究,笔者认为可以对上述问题逐一做出回答。
笔者的研究结论是,美国对新中国的不承认立场不仅基本上贯穿始终,而且体现在各个方面。尽管不可否认,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对新中国的政策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特别在新中国成立到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之前这段时间,美国的立场还一度出现向积极方面转轨的迹象。但总体上看,美国不打算与中国共产党政权和解的意图是明确的,其差别只在于政策弹性的大小与策略手段的不同。更确切地说,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倾向于尽可能避免公开反对承认新中国,而致力于私下的操作,在方案的选择与政策的执行方面也留有一定的余地。而朝鲜战争爆发之后,美国则走向明确,公开地反对和阻止承认新中国。依据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本书前几章的论述提供了直接的史实佐证。根据国际法的相关界定,所谓承认,就是确定国家之间关系的性质和程度。[1]虽然对新政府的承认应遵循什么原则,国际法并无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国际实践,“有效统治原则”是承认新政府最基本的根据。[2]因此,是否承认新中国是美国是否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权、准备与之建立正常关系的最起码的层面。所以当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如果拒绝承认显然有违“有效统治原则”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干涉内政的表现。“而和解则是需要去尝试寻找共同的基础,并且涉及互相让步和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关系”[3]。由此看来,是否承认一个已牢固建立起来并正式宣告成立的新中国当然是判断美国政府是否具有和解意图的一个基本出发点。笔者从前面各章的论述中所得到的结论是:美国反对过早承认和主张有条件承认的立场具有不承认的实质性内容,也注定了不承认的结局,实质上就是不承认。美国的这一立场基本贯穿始终,与同期英国的立场形成鲜明对照,并因此与英国争论不休,交涉不断。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正式缔结之前这段时间,美国国务院曾重新考虑在承认问题上所持的基本立场,但结果仍是暂不承认。早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承认新中国的可能性。美国在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上表示不使用否决权,表示接受安理会多数成员国表决的结果,但上述表态既是因为新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本身不属于接纳新成员,而只是代表权的变更问题,因而不能视为实质性问题,美国不便行使否决权,也是因为当时的安理会出现接纳新中国的多数票的可能性不大。美国事实上进行了私下操纵,所以美国在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立场并不表明它有任何准备接受新中国在安理会拥有代表权的可能。至于新中国成立后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之前这段时间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所采取的现实立场,我们也应该谨慎分析。不容忽视的是,不仅杜鲁门1950年1月5日的对台政策声明附加了“目前”这一限制性条款,为后来的政策变异埋下了伏笔,而且这一声明的出台只是美国行政当局试图从中国大陆“脱身”与旨在私下以经济、外交手段分离台湾的尝试失败后的一种政策试探和权宜之举,是美国既定政策暂时迷失方向的反映。这一政策动向是建立在美国暂时不愿大规模军事卷入中国内战、中国尚未同苏联结盟从而对美国安全构成所谓直接威胁的基础之上。它也是基于美国不愿在政治上引起中国人的反美民族主义情绪,以期能对当时正在进行但并不顺利的中苏谈判施加影响。这些军事和政治考虑又受到相关情报认为美国已无力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取台湾,中苏谈判有可能破裂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占到明显上风。加之英国在台湾问题上不仅不予合作,而且不断对美国施加压力和进行游说,从而在美国军方和国务院两派意见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加重了国务院主张奉行现实对华政策的砝码。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注定了杜鲁门的1月5日对台政策声明缺乏现实基础。事实上,早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特别是由于1950年2月中苏结盟的缔结和美国国内麦卡锡主义兴起等各种内外因素的推动,由于1950年4月美国NSC68号文件的出台所导致的整个对台决策的战略大背景的变化,杜鲁门1月5日对台政策声明的脆弱基础被动摇,决策高层形成的微妙平衡也因此被打破,各种保台方案于是竞相出台。朝鲜战争的爆发只是为美国军事上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方案的出台提供了契机。在中国参与对日媾和的问题上,美国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是不承认和排斥新中国的签约权。所有这些实证研究的结果证明,不承认新中国是美国政府的既定政策。中美走向对抗带有必然性。
第二,对美国在是否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的决策思路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也为我们摆脱认识的误区提供了参照。从政策的制定、发展、演变这个角度来看,美国各项政策的出台都要经过充分的酝酿和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在这一过程中,美国决策者会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在政策定型之前,会在执行优先方案的同时,辅之以其他方案。同时又为未来各种可能的事态发展提供预案。一旦政策定型,就会遵照执行。表面上看,美国的政策有时缺乏方向性,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前后矛盾性的特点,但这属于政策试探期的暂时现象。实际上,美国政策一旦定型便具有了周密性和连贯性,而且非常强调各项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这一点也在其对台政策中得到充分印证。如在最初决定不对台承担军事义务的政策考虑中,美国就没有绝对排除在远东地区发生紧急情况时会动用军事手段保台的可能性。杜鲁门1月5日的声明也强调美国对台不干预政策只是在当时情况下的选择。一旦远东出现问题,这一立场将要改变,这正是后来朝鲜战争突发时美国派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的依据。当美国单方面出兵台湾海峡、中立台湾和制造台湾地位未定论而引起国际紧张局势之时,美国曾向英国和国际社会做出承诺,将恪守中立台湾的立场,对台湾没有领土野心,对台湾的军事中立不影响其未来政治地位的确定。中立台湾只是在朝鲜战争时防守美国侧翼不受威胁的需要,但美国再次附加了条件,即如果中国介入朝鲜战争或进攻印度支那、香港等地,美国将重新考虑对台立场。这种态度注定了中国抗美援朝后,美国又将抛弃这些所谓的承诺,让第七舰队长期留在台湾海峡。况且,美国民主党政府的外交政策面临各种反对派的压力,经常会发出各种不同的政策声音。而美国表述其外交政策所特有的话语方式,往往容易给人造成错觉。所以如果仅仅依据美国官方政策的措辞和某些特定场合的言论,或者美国在某一时间、某一事件上的立场,而不做全面、深入的分析,势必难以准确把握其政策的实质。就像英国人经常抱怨的,他们所担心的不是美国公开宣布的政策,而是其各部门实际执行的政策。[4]因而在判定美国政策的特性时,不应为一些现象所迷惑。从主流方面和总的发展趋势看,美国不承认新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而从对新中国承认问题的各个方面看,美国各个政策之间的关系就像它在考虑远东政策时会考虑到对欧洲的影响一样,非常强调相互之间的协调一致,所以它在对新中国外交承认、联合国代表权、中国对台湾的领土主权、中国对日和约签约权等问题上并没有执行相互矛盾的政策。综合这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更可以肯定美国的政策考虑中并没有同新中国和解的意图。
第三,英国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的政策和做法也为我们认识美国对华政策的属性提供了一个参照系。相对而言,学术界基本上都认为英国执行的是对新政权的和解政策。美英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持续、激烈的争议,说明美英之间的政策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如果美国的政策也有与新政权和解的意图,那么它与英国就不会存在这么多、这么持久的争议。
第四,笔者觉得支撑所谓美国准备同中国共产党政权和解观点的其他依据也尚待商榷。笔者除了认同绪论中介绍的威廉·斯塔克和戴维·麦克林对所谓艾奇逊是主张对新中国和解的现实主义者,只是因为受制于公众舆论和各种反共援蒋势力,以及中共反美才导致美国不承认中共的传统观点进行的有力辩驳外,这里主要谈谈国内外相关著述中经常被用来说明美国打算同中国共产党政权和解的依据所存在的一些疑点。
疑点之一,是美国对华脱身政策是否意味着准备承认新政权的问题。毋庸置疑,从1948年底以来,在中国新旧政权交替之际,从在中国大陆奉行的援蒋政策中脱身是美国政府非常明确的政策取向,决定召回驻华军事顾问团,拒绝给国民党政府提供新的援助,公布对华关系白皮书和1950年1月5日杜鲁门发表的弃台弃蒋的政策声明等都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从中国国内只有国共两党对峙的时局出发,认为美国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摆脱旧政权的包袱,考虑与新政权建立新的关系无疑也有道理的。但问题在于,美国的决策者是从更大的视野范围内、立足于更长远的发展来进行决策的。从美国亚洲战略的考虑来看,在中国大陆失去一个亲美的蒋介石政权,还可以通过控制台湾、扶植一个亲美的日本和一批亚洲反共政权来加以弥补。即便到1949年底1950年初一个非共产党的台湾也难以保住,利用放弃台湾来煽起中国人的反苏民族主义情绪,赢得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对美国在华利益的支持、离间中苏关系也不失为一条退而求其次的出路。而从更长远的考虑来看,由于在美国决策人物的思路中,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他们认为中国传统的民族主义和排外因素是与亲苏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势不两立的。基于所谓中美特殊关系的神话,他们认定中国人民是从根本上认同美国的民主自由,反对共产主义的。那么随着中国共产党的胜利推进,共产党政权或者改变自己以适应本土的需要,或者被中国传统的因素取而代之,因而在美国决策者看来,与一个共产党政权和解不仅从思想感情和价值认同上难以接受,而且,显然会提高共产党的声望,有利于其政权的巩固,打击美国支持的那些反共亲美势力的士气,束缚美国的行动自由。[5]再退一步讲,即使美国决策者,如以艾奇逊等人为代表的行政当局希望摆脱与旧政权的历史包袱,与新中国开始新的关系,但正如主张和解论者所一贯强调的,由于美国国内各种扶蒋反共势力的羁绊,与旧政权摆脱干系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综合各种因素,即使美国的“等待尘埃落定”具有寻求从援蒋政策脱身、与中国共产党接触的可能性,但是抛弃蒋介石并不意味着必然接受共产党,宣布弃蒋并不表明实际上与旧政权断绝关系。事实上,就在1949年美国政府公布对华关系白皮书不久的8月11日,当时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室主任乔治·凯南在和英国外交部国务大臣尼尔会谈时还说,对于未来,美国人正在研究中国是否仍然存在能够对中国共产主义加以有效抵抗的值得美国支持的因素。如果发现这些因素,美国将加以支持。[6]也就像贝文在批评美国政策时所说的那样:“美国政府在白皮书中宣布抛弃蒋介石但同时又宣布敌视中国共产党新政权,甚至是在这一政权还没有建立之前就这样表态,但同时又继续支持蒋介石。”[7]总之,弃蒋并不意味着要与中国共产党建立正常关系,也不意味着同旧政权真正脱离关系。
疑点之二,是离间中苏关系的楔子战略与对华决策的关系问题。和解论者所持的看法是,美国决策者特别是艾奇逊并未把中国共产党政权简单地等同于苏联政权,而是奉行了一种旨在离间中苏关系的楔子战略,为达到这一目的,美国是准备承认新中国的。对此,笔者不否认美国决策者有这方面的考虑,各种正式的官方文件和艾奇逊等决策人物在一些重大场合的阐述都是证明,但是通过对史实的分析,特别是与英国同期奉行的政策进行比照就会发现:美国决策者在这一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未形成定论;在多数场合,决策高层对于承认新政权是否能够促进中苏分裂基本持怀疑态度,更多的是视促使中苏分裂为一种权宜之计或只是一种长远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的、长期的政策;决策高层除了有促使毛泽东铁托化的考虑外,更是寄希望于中国民众中的亲美传统因素和所谓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民主的、亲西方的因素来改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或成分,或者寻找新的力量取而代之。所以楔子战略对美国对新中国的政策并未产生实质性的、持久的影响。这些看法在前文的分析中已屡有反映,在下文分析美英在承认新政权问题上出现分歧的深层原因时还将系统论证。
疑点之三,是美国对新中国奉行的相对于苏联来说较为宽松的经贸政策是不是美国准备对华和解的信号和致力于和解的努力呢?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首先必须弄清楚美国在当时没有完全限制中国与西方的贸易,其真实意图是什么?是长期的政策考虑,还是权宜之计?这必须从文本和实际执行的层面加以分析。由于国内学者陶文钊、崔丕等对这一问题有很深的研究,笔者在此仅略作补充。
根据陶文钊的看法,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于1949年3月3日通过的NSC41号文件是美国政府比较完整地规定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第一个文件,此后直到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文件的规定开展的。[8]据此,该文件是研究美国决策者真实动机最有说服力的依据。而根据NSC41号文件,“正是在对华经济关系领域,美国拥有对付中国共产党政权最有效的武器”,但其结论却是主张“在具备基本的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允许恢复中国和日本、西方世界之间正常的经济关系”[9]。由此看来,美国似乎主动放弃了可以对付中国共产党的“最有效的武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NSC41号文件的这一结论是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当时可供选择的两种方案权衡利弊的结果。其基本思路是,在当时的世界形势下,美国关于中国的基本政策目标应是“防止中国变成苏联的附属国”。但中国的情形使美国“不可能采取一项既能成功地实现这一目标又不冒任何风险的乐观政策”。相反,只能“被迫在可供选择的方针中选择弊端最小的方针”。根据NSC41号文件的分析,美国当时可以选择的只有两种政策,即软硬两手,一种是动员西方世界的政治、经济力量,通过恫吓和直接施加压力,公开同中共政权斗争。另一种是允许恢复与中国之间正常的经济关系,加强可能导致莫斯科与中国共产党政权严重分裂的力量。第一种政策(即硬的一手)的目的有二:一是通过威胁手段或者严厉的经济制裁措施,迫使中国共产党抵抗莫斯科的压力,或采取美国所能接受的内外政策;二是使中国彻底孤立于日本和西方世界,以便造成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倒台或崩溃。即使不能达到这一目的,也可指望这种政策阻碍和推迟共产党巩固其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并削弱他们对东南亚意识形态的扩张。如能得到有效实施的话,这种政策无疑能给中国经济的某些方面带来极大的困难,但是,问题在于,美国决策者当时对“有效地对与中国的贸易加以严厉限制或者禁运”的弊端看得非常清楚:第一,美国的盟国会在多大程度上与之合作还是问题。“英国被认为尤其反对这种政策,因为英国在华有比美国大得多的投资,香港的经济地位有赖于与中国大陆活跃的转口贸易,而且英国的公司一再表示他们希望继续同中国政权做生意”[10]。第二,实施这种政策不仅不能保证会奏效,可能还会适得其反。“俄国革命的经验表明,面对外界的限制或禁运造成的极其严重的经济困难,一个坚定而冷酷的领导层不仅能够生存下来甚至会更加巩固。中国那种以传统的低水平消费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经济,能使纪律严明而且好战的共产党政权面对经济管制和禁运造成的困难凑合过去。”“最重要的一点是,上述行动方针可能会迫使中国共产党消除党内的任何意见分歧,并且会迫使中共政权完全依附苏联。”[11]第三,对日本战后经济恢复会有负面影响。“对中西贸易的严厉限制将使日本恢复同中国华北和东北的贸易变得极为困难,从而导致美国必须无限期地援助日本的经济。”[12]第四,担心中国共产党方面的报复。“美国采取威胁手段或极端措施,将立即刺激共产党驱逐和剥夺美国在华的商业利益及财产和传教活动,并证明这么做是正当的。”[13]实施第二种政策(软的一手)则有着这样一些优势:可能产生一个独立于莫斯科的中国共产党政权;将为美国保留处理不确定局势所需要的灵活性;即使不能达到离间中苏关系的目的,这一政策至少在短期内能够为西方国家带来某些实际的利益,如从中国获取对日本自立至关重要、对世界市场具有很大价值的商品供给,同时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私人企业和事业将继续在中国得到某种形式的发展。“尽管中国在美国对外贸易中不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日本的对外贸易中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4]正是基于对两种对华经贸政策的利弊权衡,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最终选择了允许在具有基本安全保障条件下,恢复中国和日本及西方世界之间一般性的贸易关系。
从文本本身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其一,美国允许中国和日本以及西方国家保持贸易联系的基本出发点是希望借以有效离间中苏关系以及减轻日本经济恢复的财政负担,这些都是短期目标。所以保持有限对华贸易只是策略手段,而不是既定的政策目标,它势必随着美国对中苏关系认识的变化和美国对日媾和安排的实际进展而变动,具有很大的过渡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就连NSC41号文件本身对“这一政策能持续多久,能否有效实施”也表示“难以确定”。实际上,文件本身也清楚表明:有关“中日贸易可能成为影响日本的潜在风险”,虽然“现在还不必处理,但是占领结束后,日本肯定会重建其与东北亚大陆由来已久的贸易关系”,“应避免日本在重要的食品和原材料需求方面对中国资源的严重依赖。应当尽一切努力在合乎经济的基础上寻找新的资源产地,特别是在对日本出口有需要的南亚等地区”。[15]第二,全面禁运可能难以得到盟国的合作,效果也难以保证,还会对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存在负面影响,也可能导致中国共产党政权更加巩固。正是由于这些弊端的存在,选择有限的贸易限制是一种不得已的考虑,而不是对中国共产党手下留情或者主动示好。第三,从根本上讲,这一文件的基本精神是主张对华出口实行控制,“禁止向中国出口可用于军事目的的所有物资,严格控制其他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出口,并随着中国事态的发展来审查美国的政策”[16],以期通过这种有限的措施就足以影响中国共产党的行为。中国共产党会如何反应,也注定了这一政策巨大的不稳定性和政策变数。所以NSC41号文件所准备的对策是,如果以有限贸易手段不能迫使中国就范,将立即“动员西方世界的政治经济力量,通过恫吓和直接施加压力,公开同中国共产党政权斗争”,使之全面孤立或者崩溃。
事实上,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尽管NSC41号文件总的方针未变,但美国一直致力于从事实上改变或者从根本上推翻这一政策,只是条件不成熟,美国要求对华贸易禁运的努力无法付诸实施。如在1949年3月21日就对华贸易控制同英国的讨论中,美国试图把目前适用于欧洲的所谓出口控制R程序扩大到中国。在该控制程序下,所有对欧洲的出口必须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由美国商务部基于战略考虑决定是否发放许可证。这一动议遭到英国的反对。[17]美英关于对华贸易问题实施R程序之争从1949年3月开始延续到夏天。[18]1949年下半年,美国又考虑采取更加严厉的经济措施,报复中国共产党关闭美国新闻处等做法。美国国务院考虑的结果是,由于国民党对上海港的封锁,以及中国外汇有限,本来与西方贸易额就不大;而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无法取得英国的合作,不但无效,反而暴露西方国家的不团结,因此仍然只能维持原来的政策。[19]实际上,从1949年10月起,美国对中国大陆实行新的出口管制制度。[20]在1949年12月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8号文件制定以后,美国政府便实际上以这一文件取代了NSC41号文件作为对华贸易的指导方针。第48号文件规定了更严厉的对华贸易管制措施。1950年春,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实行同对苏联及东欧国家同样严厉的贸易管制,并要求英国及其他盟国实行进一步的配合。只是美国的要求没有得到盟国的积极响应。[21]1950年6月8日,美国国务院正式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对向新中国出口的战略物资实行迄今为止更为严厉的控制许可证制度,限制的范围从1-A类扩大到1-B类。对1-A类,毫无例外地与对苏联、东欧国家一视同仁;对1-B类,基本上也一视同仁,只有两点例外:一是如果该项物资英国或者其他西欧国家正在向中国供应,美国单方面禁运只不过把市场转移至西欧;二是禁运某项物资可能严重危及美国在华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此项决定于6月13日由商务部开始执行。[22]朝鲜战争爆发后,6月29日,美国国务院下令各石油公司停止对中国出口石油产品; 30日,美国政府要求英国采取同样措施。7月10日,美国又要求巴统国家对中国实行像对苏联和东欧国家一样的贸易管制。巴统各国在美国一再施加的压力下于7月17日同意对中、朝实行像对东欧国家一样的管制。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美国商务部于12月2日宣布,自12月3日起对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地区的出口实行全面的许可证制度(以前只对战略物资实行许可证管理),从而对中国实行了实际上的全面禁运。[23]
从对史实的分析可以看出,早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就一直致力于对华实施比限制战略物资供应更大范围的禁运,美国曾多次试图改变有限贸易禁运政策,只是由于其主要盟国英国的极力反对,全面贸易禁运政策才未付诸实施,而一旦条件成熟,美国很快推翻先前的立场,实施全面禁运。
对文本和史实的分析均表明,中西贸易关系的存在主要不是美国出于对与新政权和解的考虑,而是对其盟国的顾虑;更不是寻求与新政权和解的具体行动,而是暂时不得不加以维系的局面。
疑点之四,是南京解放后美国前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滞留南京及其与中国共产党接触的问题。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司徒雷登是否留在南京,而在于弄清其滞留南京的使命究竟是什么?建议与中国共产党接触,是否就是去寻求与中共建立相互容忍的关系?提出访问北平是司徒雷登的个人行为还是决策高层的旨意?如果司徒雷登的北平之行成行,是否就是中美和解的“机会”?
最早提出美国大使留驻南京的时间是在1949年1月19日,是司徒雷登和他的北大西洋集团同僚们协商的结果。当时淮海战役对国民党统治中心南京产生了巨大的军事威胁,南京势难保住,西方国家的这些前大使们开始讨论其去留问题。他们的一致看法是向本国政府建议,一旦国民党政府迁往广东,各国使馆将派一位高级外交官前往,可能会有其他人陪同,但大使本人的地位将留待考虑。[24]1月26日,司徒雷登及其他西方国家的大使馆收到国民党外交部吁请他们随国民党政府南迁的照会。司徒雷登经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奏请国务院,获得总统批准。美国政府决定由公使衔参赞克拉克带着一小股人员迁往广州,大使司徒雷登及一部分人员继续留在南京。美国国务院特意强调要和北大西洋集团国家采取一致行动,不要在共产党接管南京时单独滞留。[25]
关于美国政府最终认可司徒雷登留驻南京的意图究竟是什么?从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巴特沃思根据司徒雷登的建议上呈代理国务卿洛维特的备忘录中分析,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尽管司徒雷登认识到,不论美国的真实意图如何,他作为大使留在南京都会“在某种意义上被解释为是对新当局事实的承认”[26]。但他认为他作为大使留下来也有很多的好处:其一,有利于观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意图,以便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司徒雷登认为他在这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出生于中国,能讲非常流利的汉语,非常了解中国政治圈子的情况。作为中国燕京大学的前校长,“据称该校百分之五十的毕业生在共产党阵营内,司徒雷登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处在中国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关系位置。司徒雷登本人也相信这样一种关系将有助于他与中共领导人进行对话”[27]。正因如此,司徒雷登在其回忆录说:他“非常希望多留一段时间,以便观察共产党人的意图,同时也给他们机会来讨论他们与美国的关系。如果行不通,也便于能够根据情况来制定对策”[28]。其二,也最主要的目的,是出于保护美国侨民利益的考虑。根据巴特沃思的分析,随着国民党的溃败,美国大多数在华商人和传教士将很快落入共产党的控制之下,如果司徒雷登从南京撤离,它将给人的印象是美国打算继续援助和承认正在溃退中的国民党政府。这将使处于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美国商人和传教士的处境变得非常艰难,至于美国使、领馆人员留在这里就更是站不住脚。不能忽视的是,据其分析,共产党很快会占领上海,解放长江以南地区,进而将从东北到长江流域的广大人口集中的中心地域均纳入其控制之下。美国的商人、传教士及各种权益大多在这些地区,所以,司徒雷登认为如果美国打算对其在共产党控制区的利益提供保护或促进,就必须派驻官方代表以便与那些地区的统治当局保持接触。[29]司徒雷登的回忆录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国务院授权我继续留下,把我国在共产党控制区的领事馆和侨民照管好,而后再考虑撤离。”[30]其三,为了进一步观察事态发展,以免盲目行动。在建议留驻南京时,司徒雷登讲到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蒋介石从南京撤离而由李宗仁暂时接替总统职位,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并不意味着蒋介石完蛋了,也不意味着广州以后会是中国国民党政权的中央所在地,现在就随迁广州没有意义。对此,他是这样分析的:李宗仁正谋求与中共和谈,并没有撤退到广州和停止抵抗,而蒋介石以隐退的方式,或者说从他的告别演说的含糊其辞看来,他并没有堵死有朝一日重返政坛的道路。他把财产转到台湾,表明他将以那里为堡垒,他将撤退到那里进行抵抗;他把嫡系部队转移到福建省,除了表明他准备复出和继续驻守台湾以继续抵抗外,还表明大陆上的那些地区仍在他的控制之下。如果和谈失败或者达成了蒋介石认为不能接受的条件,蒋介石可能重新当总统,并纠集残部进行抵抗。凭着美国人过去与蒋介石打交道的经验判断,蒋介石肯定有这样的计划,而蒋介石最终也不会把广州作为安身立命之地,所以“不可能指望在广州同中国政府高层接触”。[31]根据这些分析,并不能肯定地得出结论,即司徒雷登没有随国民党政权南迁广州,“不仅是美国行将抛弃蒋介石的信号,是美国政府走向承认新政权的第一步”。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即使司徒雷登留在南京的主要目的是保持与中国共产党的接触,这也与不承认的立场不相冲突。根据本书第二章的分析,早在1948年底1949年初,美英就已约定保持在华存在,所以美英继续开放在沈阳、天津等地的总领事馆,但并不准备承认共产党的地方政权。甚至可以说,在美国的思路中,保持事实的接触与不承认新政权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冲突的。美国旨在既不承认新政权,又不丧失对中国事态发展的影响力。如在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即将进行渡江作战前夕,艾奇逊曾提请其驻华外交官注意,“不要试图要求中共承认其官方领事地位,因为这种行动将传递一种我们不能够提供的事实上的关系的感觉。”[32]
关于司徒雷登与黄华接触的动机,从笔者接触到的资料来看,应该说中美双方决策高层都是带着试探对方政策底线的意图来的。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中共南京市委的复电,对黄华与司徒雷登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做了如下指示:1.黄华可以与司徒雷登见面,以侦查美国政府的意向为目的。2.见面时多听司徒雷登讲话,少说自己的意见,在说自己的意见时应根据李涛声明[33]。3.来电说“空言无补,需要美首先做更多有益于中国人民的事”[34],这种说法有毛病,“似乎美国政府已经做了若干有益于中国人民的事,只是数量上做得少了一点”。应根据李涛声明表态。4.与司徒雷登谈话应声明是非正式的,因为双方尚未建交。5.谈话时如司徒雷登态度友善,黄华亦应取适当的友善态度,但不要表示过分热情,应取庄重而和气的态度。6.对傅泾波所提司徒雷登愿意继续当大使和我们办交涉并修改商约一点,不要表示拒绝态度。[35]根据资中筠的研究,在中共中央这一指示的背后,实际上是由于司徒雷登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大使留驻南京,在南京解放,但上海以及东南、西南大片国土尚未解放,中国共产党方面担心在打到这些地区时美国及西方国家借口保护其利益而进行武装干涉,因此想对这些国家采取“羁縻”策略。[36]而美国政府的意图可能更为复杂一些,这需要对1949年3月10日司徒雷登给艾奇逊的请示与中共高层会谈的长信以及4月6日美国国务院的复函来进行仔细分析。为什么要与中共高层接触呢?司徒雷登陈述的主要理由是,随着对更为重要的沿海省份和内陆地区控制的扩展,中共宣传中不断增加的反美情绪令他深感不安。尽管在他看来,中共的这些反帝措辞可能只是受克里姆林宫“蛊惑”的结果,但其中的因素之一无疑是美国对国民党政府的军事和其他援助。对美国行为的义愤是很多不论是否同情共产主义的知识分子都有的真实想法。中共对美国的敌意除了其意识形态固有的“偏见”外,“可能有那么一点真正误解的成分。如果能够将误解移走或者在某种程度上减少,这将为解决余下的问题铺平道路”。从更积极的方面看,如果“美国的民主影响能够继续在共产党控制下的大陆流行和改变共产党的不宽容”,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不过司徒雷登本人对此好像并没有太大的信心。他认为“要影响中共的政策似乎是天真的幻想”,所以司徒雷登是抱着以“最后的努力来拯救”中国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的。他“希望去传递一种友好讨论的情绪”,如果这些能产生效果当然好,如果不能被接受,将只好“放弃任何通过和平谈判以解决分歧的希望”。[37]在这封长信中,司徒雷登还详细陈述了他与中共接触的方式及打算讨论的问题。他“希望不只是以美国官方代表的身份,而且是作为一个长期在中国定居、素以站在维护中国的独立和民主进步以及主张首先能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祉的中美关系立场讲话而著称的个人的身份同中共接触”。他想通过这种接触“提醒他们,美国政府和民间由来已久的对中国人民传统友谊”;表明美国人对中国共产主义可能按苏联模式建立集权国家的深切担忧;表明美国政府从根本上反对这种制度,如果中国共产党一意孤行,美国将援助反对派,“并利用美国拥有的一切资源让中国人民获得真正的解放”。只是因为考虑到这样做所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因此,“消除怀疑和误会并为了共同的利益合作”是对所有各方有益的事情。而且,为了减少最后通牒或威胁的意味,他不打算作为官方信息来传递这种警告。[38]
从对信函内容完整的分析来看,虽然不能排除司徒雷登为了赢得国务院的支持,而使用了一套应对国内舆论的说辞,使其充满了说教的色彩,但从整个语气来看,司徒雷登的目的除了旨在通过沟通,减少或消除中共反美宣传在中国人民中造成的对美不利的影响外,也希望以中国人的恩人、老师和救世主的身份,去感化、教诲和告诫中国共产党人,促使其放弃对苏联共产主义的“执迷不悟”,认识到顺从美国的好处和违背美国意图的后果,从而改弦易辙。即使达不到这一目的,责任也不在美国一方。因此,让中国共产党人改变对美国的敌视态度,改变对共产主义的信仰,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也为必要时采取强硬行动排除后顾之忧,这些是司徒雷登主张同中国共产党接触的初始出发点,正像爱德温·马丁认为的那样:“虽然没有理由怀疑司徒雷登真心希望与中共建立工作关系,但是如果这些先前的学生被证明是执拗的和任性的,老师准备惩罚和开除他们。”[39]美国国务院仔细研究了司徒雷登的建议后,于4月6日回电,授权司徒雷登就他所阐述的那些观点与中共高层接触。美国国务院的复函也认为让共产党改变政策是天真的,但是考虑到所涉及问题的重大意义,不妨试一试,一旦不能产生结果,立即对外公布双方讨论的性质以及共产党拒绝动议这件事。[40]
对于黄华和司徒雷登随后的接触,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当事人的黄华和司徒雷登对双方接触的事后叙述并不一致。根据黄华的回忆,是司徒雷登急于同他建立联系,便于5月6日派秘书傅泾波(Philip Fugh)见他,5月7日黄华接见傅泾波,13日黄华以私人身份见司徒雷登。其间司徒雷登谈到愿同新中国建立新关系,美国已停止援蒋,不愿参与中国内战,并主动建议将上海经济合作分署所存物资待上海解放后移交中国共产党方面以支援上海恢复生产。而黄华对此拒绝,并要求美国将驻在青岛等地的海军舰只和陆战队撤走。[41]根据司徒雷登本人的回忆录,是黄华到南京主管外事局工作,几天后即约见司徒雷登的秘书傅泾波,傅泾波建议黄华去看“老校长”司徒雷登,几天后,黄以私人名义来看司徒雷登,“谈话是友好而非正式的”。司徒雷登尽量不提政治话题,等黄华来开这个头,司徒雷登的心态是“既然共产党坚决不承认与国民党有过于密切同盟关系的‘帝国主义国家’,那他也就以普通美国公民的身份听从于事实上的地方当局的代表所做的安排与指点”。当黄华提及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承认新中国的问题时,司徒雷登接上话题,表示除了平等互利外,还应该包括接受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承认一个国家的惯例必须是得到该国人民的支持或至少为他们接受,同时证明它愿意并且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同别的国家保持关系,那么就会讨论有关承认之事”;但是在此之前,美国和其他国家“只能消极地等待”,司徒雷登认为,“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中共而不是别的国家”。司徒雷登还暗示其他国家将会跟美国走。[42]根据司徒雷登在1949年5月14日给美国国务院的电文可以看出,双方近两个小时的会谈的确是“友好的”。司徒雷登尽量不做政治性的评论,而是按照事先的思路,热切地表达了世界人民如何期待和平,而危险的局势又是如何地不顾人们的意愿在发展;在司徒雷登看来,现在大多数的紧张局势都是由于误解、担心和怀疑造成的,这些原本是可以通过相互坦诚的交流来消除的。美国和西方非共产主义世界对中国共产党所描述的必须进行世界革命和推翻资本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深感担忧,认为这将会把颠覆、干涉和武装的侵略作为既定政策。但是当黄华问他有什么计划时,司徒雷登除了既定的想法外,似乎有临场发挥。他谈到他希望尽可能长期留在中国以作为美国关心全体中国人民福祉的象征,希望维护中美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作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希望尽自己的余力,来恢复美国政府和人民希望的那种关系,希望中国统一、和平,实现真正民主的政府和良好的国际意愿。司徒雷登的表态给黄华造成了美国希望与中国共产党建立新的关系的强烈印象。但是在涉及承认这一具体问题时,司徒雷登的立场倒是没有偏离美国国务院的既定方针。其表态和事后回忆基本一致。[43]
综上所述,其一,从双方接触的决策层面看,试探对方的底线,尽可能消除对方政策中于己不利的因素是基本出发点。所以摸清对方意图、防止出现更为不利的局面是主要的,黄华被告知少说多听,司徒雷登也是要等黄华来开头就是例证。由于美方对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根本不认同,真正的和解难以达成。其二,从双方实际接触的层面看,尽管事后说法中存在不一致,但从当时的记录来看,司徒雷登在双方比较轻松的交谈中有一定的个人临场发挥,司徒雷登关于中美关系的表态方面也体现了他的个人色彩,似乎有点偏离了美国国务院5月6日指示要求的“不宜提出任何针对承认的动议,哪怕只是给人以共产党寻求承认的任何努力将受到欢迎之类的官方声明都不能出现”[44]立场。不过在承认新中国的明确表态上,基本上体现了美国国务院的既定立场。其三,不论谈话的气氛是否友好、平等,私人感情和双方所代表的立场是区分开来的。而且双方的个人立场,并不能左右决策高层的意志。事实上,6月底,司徒雷登就“开始认真地为撤离做准备”,但把动身日期定在7月18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等候一位应邀访问北平的国民党要人为其“提供可靠的有关共产党人意图的第一手资料”[45]。
至于1949年6月司徒雷登的北平之行未能成行是不是“一个寻求与中共和解的条件的异乎寻常的机会”[46]被漠视?除了绪论中提到的威廉·斯塔克对这一问题的有力辨析外,笔者认为资中筠的分析同样具有说服力。资中筠通过采访当事人黄华并核对有关材料,发现中方的理解和美国档案中所反映的情况存在很大出入。中方认为是美国政府至少是美国国务院的试探,后来美国又反悔了。而美方的档案显示,美国政府从无此意,是司徒雷登先斩后奏被否决。而从司徒雷登报告的口气看,则是他的秘书傅泾波“随便”提到,得到中方的热心响应。尽管尚存一些疑点,但在资中筠看来,司徒雷登北平之行的提议在很大程度上是司徒雷登的秘书傅泾波和司徒雷登本人的主张,并得到美国国务院有关官员及美驻天津、上海、北平的总领事不同程度的认可。尽管这些人为北平之行限定了各种条件,并准备好了应付舆论的说辞等,但最终被美国“最高层”否决。而且在当时美国决定暂不准备承认新政权的情况下,“即使司徒雷登成行,当时的中美关系也不可能有重大改变”[47]。
总之,通过对美国对新中国政策的一些关键问题上的立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的探讨及其与英国政策的比照分析,英方资料的佐证,以及对一些疑点的辨析,可以进一步证实:那些认为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美国政府准备与中国共产党和解,只是由于美国国内扶蒋反共因素的牵制、中共反美和朝鲜战争的爆发才未能实现的传统解释难以成立。尽管不可否认,此时的美国对华政策尚未最后定型,准备了软硬两手,并保持着一定的灵活性,但并不表明美国打算承认一个共产党政权,并致力于与其和解。尽管美国决策集团内部、行政当局和国会、公众舆论和利益团体之间始终存在分歧,但美国对新政权的敌意和抵触占据主流和支配地位,试图改造中国共产党,甚至取而代之的想法是其制定对新中国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代表着美国对华政策的走向。旨在离间中苏关系的楔子战略并未对美国奉行一种现实的对华政策产生持久的、决定性的影响。
二、英国对新中国政策的基本特性
从英国对新中国的各项重大政策的决策与实际执行来看,英国希望通过同中国共产党政权建立正常关系以维持其在华利益和影响的主观意图非常明确,英国也为承认新中国、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正当权益做了不少工作。这主要表现在:英国率先给予新中国以法律上的承认;一度投票赞成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权,并顶住美国的压力,为中国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解决做了不少实际的工作;反对美国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的行动,坚持《开罗宣言》的原则立场,主张台湾最终应交给中国;英国始终没有放弃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国参与对日媾和的立场,等等。在当时的全球冷战的环境下,这些举动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与美国唱反调的行为。与美国的政策相比,英国各项政策的形成往往不是一步到位,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其政策取向与转轨时常显得拖泥带水,起伏波动,甚至经常出现反复,有时还会出现以在一个问题上让步来争取美国在另一个问题上支持英国的现象。英国政策的两面性、内在矛盾性和不稳定性十分明显。
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是英国现实主义外交基本特性的体现,也与制约英国对华政策发展演变的各种因素经常发生矛盾有关。希望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政策是英国现实主义外交的基本特性。而在战后两大阵营全球冷战对抗的现实条件下,英国对华政策的各种制约因素往往互相冲突,难以协调。一方面,英国力图通过采取现实的对华政策来保住英国的在华利益,阻挠日本进入英国的传统市场,维持香港和东南亚殖民统治的稳定,争取亚洲新独立国家的好感和离间中苏关系。另一方面,英国对华政策又不能不考虑美国的政策立场。在美苏全球冷战对抗、苏联在欧洲的扩张以及英国国力已严重削弱的背景下,英国自身的安全保障、经济恢复和发展、世界大国的地位的维系都必须借重美国的援助和合作。英国对华政策目标与美国对华目标难以协调一致。英国对华决策的活动余地很小,其政策往往取决于对这样一些因素权衡的结果,其中包括英国在该问题上的核心利益、英国对中国共产党政权意图的判断,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压力及英国对发展中英关系的期望值;美国对英国在华利益的损害程度及其对英国的抵制所能容忍的限度;国际社会特别是英联邦亚洲国家、乃至苏联立场的强硬与否。所以英国对华政策时常左右摇摆,英国也因此时常被中国共产党指责为美国的追随者和缺乏诚意的“两面派”,同时又被美国认为是随时准备为眼前利益“牺牲原则”的“绥靖者”或者是“贪婪的帝国主义者”。在无法两全其美的情况下,英国往往会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偏向一方的政策转轨。英国对美国立场抵制的程度及最终是否屈从于美国的压力,从根本上取决于这一问题是否关系到英国的切身利益,这一利益是否重要到需要不惜冒与美国关系破裂的风险来加以捍卫,因而英国在某些问题上会很容易屈从美国的压力,而在另一些问题上又会“顽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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