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美国民主政治理论批判的提起
一、对适合性的问及
1960年出版了《民主主义理论入门》的亨利·B·梅奥(Henry B.Mayo),在该书序文的最初段落里曾作了如下这样的阐述。
确实,数量众多的民主主义理论正在流行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同样不容否认的是这些理论中的个别部分却是极端暧昧的,不仅经受不住充分推敲,甚至其中有些内容也是相互矛盾的。如果从民主政治的接受及其重要性的角度来看,或许能够较为奇妙地观察到的恰是与这一主题相关的著作远不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丰富[1]。
随后,梅奥还进一步引用了罗伯特·M·马卡瓦(Robert M.Maclver)以下的论点,并对其所持的论点再行作了补充。
在对我们就民主政治的本质方面给以教育和提示的著作里,能够使我们把目光集中到上面去的却异乎寻常的少,尤其是出自美国人之手的书更是少得可怜。恰好相反,如果希望得到的是对独裁的本质加以解说的内容,我们却可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做到随手可得。迄今为止,数以千计的与独裁形态相关的内容被撰写成书。……但是,目前所提供的与民主政治的原理相关的具有启发性内容著作却极难被发现[2]。
不过,即使把梅奥所作的批判以及期待与实际状况关联起来考虑,在经历了不到十年时间之后,挑战传统的民主政治理论已经形成为当时的时代潮流。立足于“在现代政治学文献里占据支配性地位的意识是多元主义”这样的角度之上,把对“挑战美国所处支配地位的多元主义民主政治观(pluralistic view of democracy)作为目的的托马斯·R·戴(Thomas R.Dye)和L·哈蒙·泽戈勒(L.Harmon Zeigler)”两人,恰是在1970年之际把作为“面向美国政治的非正统入门书”的《民主政治的讽刺》这部著作公开发行了,这在相当程度上当然不能无视该书问世与这一风潮影响之间的联系。[3]
非常明显,从这一趋势所反映出的是由越战引发的危机以及与越战相互关联和互动的黑人以及学生运动的兴起、大都市的荒废等从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初期这一期间里的美国社会的真实动向。而在这些作用之中,与其他相关内容相比,“美国民主政治应有的现实”无疑恰该是被人们首先问及的核心内容。例如,约翰·G·科克(John G.Kirk)就在其编著的《今日的美国》这部著作的序章里写道:“在大致已经过去的十年里,针对旧有的思考方式,我们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我们还没有把那些旧有的思考方式完全摈弃,但却已经开始着手对其作重新检讨。最为显著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开始问及到了它的妥当性,以及在对这些原有的思维方式与我们直接面对的全新状况之间到底是否存在充分的关联性(relevant)的问题上,疑问也开始发生了。”[4]无疑就是针对了当时美国知识层的内心世界所作的描绘,而从其出炉的时间来看也恰是在1968年。
在这四年之后的1972年,盖洛普民意测验(Gallup poll)曾报告说,美国人当中有12%的人口正在考虑向其他国家移民[5]。就此芝加哥大学的历史学者亚瑟·马恩(Arthur Mann)在其1979年发表的著作里,也就此作过这样的评论,结论说:“实际上已经移民了的美国人几乎根本不存在,不过尽管如此,由盖洛普的调查报告所揭示出来的恰是弥漫在美国的极度混乱和迷惘的社会征兆。”应该说仅就这一评论的贴切程度来讲至少不会惹起争议。并且马恩还继续这样写道:“美国从来就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接受移民的国家,但及至目前寄希望该一过程发生逆转的美国人至少已有两千万之众。”[6]
二、C·克里斯蒂安·贝的优先顺位理论
以这样的事态作为背景,从新左翼的立场出发对近代民主政治理论所提起的批判,是在1967年于美国政治学会内部结成的“以新政治学为指向的协议会”(Caucus for a New Political Science)的政治学者们。作为这一研究小组的领导人而广为人知的克利斯蒂安·贝(Christian Bay),在其于1965年所发表的论文当中所论及的“政治是为了把那些在自由人之间的发展变得无效的障碍物逐渐清除出去,并以此为目的而得以存在的。于此之际,由政治作为引发的打击是以多数人为对象还是以少数人为对象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在这里被优先考虑的仅在于为了把那些最有害的障碍物率先剔除掉。换句话来说,尤其理应优先的最该是那些受到了特别残酷虐待的人”[7]的内容,无疑令该研究小组批判近代民主政治理论的中心论点变得更加明确。
从整体来看,应该说贝的这一思考方式进而在1981年公刊的《政治解放的战略》中被更加详尽地展开。顺带说一句,根据贝所言,该著作最基本的关心虽然是就“对自由的促进并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的,而是要在理性的人道主义优先顺位的原则之下加以促进”[8]的方法做深入探讨,但作为结论,贝的始终一贯论点却依然还是从服从多数的原理当中的数量理论出发向质量的理论以及优先顺位的理论方面做了转换。贝就此曾做了如下说明,即“谋求自由的斗争,实际是必须立足于地球全体这样广泛的空间加以考量和作为的内容。集中在对这一问题的关心上,是要根据在今天的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地域所发生的暴力或者压抑的相对程度和严重性来决定优先顺位的。另外,完全可以想见的是,至今为止人们对自身权利的保护以及在事关生死存亡等重大利益的保护方面,权力都集中在那些仅就保护而言其能力是非常低下的各种人士的手里,也就是说依据了这样一个客观实际,优先顺位亦是非决定不可的内容。”[9]
贝把“请观察一下我们自己的祖国美国,恰是因为几乎所有的事物都被称之处于极佳的状态之中,或者被视之为极其接近到这一极佳状态的范围,故那些通常认为通过多元的交涉过程事物就可以得到圆满解决的人们”称作为“自由放任主义的多元主义者”(laissez faire pluralist),而被贝视之为该一类型的多元主义者的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以及西摩·M·利普塞特(Seymour M.Lipset)所以在这一方面成了被批判的对象[10],当然是基于了上述所言的同一文脉。
三、弗农·范·迪克人种集团视点
特别针对贝称作少数者集团的黑人以及贫困穷人“政治解放”的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从个人和国家以及人种集团这三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视点出发,主张重新改变政治理论的是弗农·范·迪克(Vernon Van Dyke)。范·迪克的中心论点所意味的是“基于人种以及共有的文化特征,得以自认的是这个与别个的同一性同归于集团所有的这样一个显著事实,即最为明了不过的是属于共同血统的人们的集团”[11]的“人种共同体”(ethnic community)理应完全寓意于“权利、义务、负担单位”(right and duty bearing unit)之中,而这一点在政治理论当中实际上早已经被置于最为积极的研究位置之上了。
不用说,以霍姆斯·洛克为首的近代政治理论家们,把探究解释个人和国家关系为主要目的这一事态的本身,事实上就是现代重新开始研究地一种事先准备。在这一传统之下,正如范·迪克极其准确的指出的那样,即使在今天“论及到一人一票或者一票一价的概念以及坚持多数决定概念的人,还是非常明显地把个人置于其想法之中”[12],也是与人权相关的现代国际宣言或者国际规约当中“被列举了的权利,几乎全是基于了与国家之间保有相当关系的个人权利”[13]相呼应的。但是,根据范·迪克所言,类似这样的个人主义概念并不是完全不受制于巨大的约束的。也就是说,如果把人类以及实际上的所有现存国家的人与人之间的非同盟性质列入思考的范畴之内,而不对人种共同体或者其他多种多样的种类集团进行分析,仅只由基于其一方的国家开始向基于在另一方的个人方面作实现一步登天的跨越,并把于这两者之间存在的人种共同体置于考虑之外的做法不仅是不合逻辑的,而且也完全没有体现出理论本身的科学性。
并且,归根到底,作为近代的个人主义理论,就属于支配集团方面的全体而言,不可能不享受由此而至的附随利益和方便,而对属于非支配集团或少数集团的群体而言,与前者相比或者完全抛弃自身所属的文化,或者只能毫无怨言地忍受甘居二流的命运,显然这一理论仅对个人而言就完全不能用正义二字来加以定位。就这样,范·迪克把个人主义的政治概念与国家人口不仅同质而且拥有共同文化的情况作为特例,进而把人口按照分属为不同的共同体做了进一步的区分,论述说各不相同的共同体希望维持其各自独特性并不一定都完全有效[14]。指出如果从这一观点出发看问题,传统的多元主义行将遭受被批判的命运也在所难免。例如范·迪克所作的“拉斯基以及其他的英国多元主义者的多元主义,是经济结社或者利益的多元主义”[15]这一论断,就完全是与这一点相关联的。
就这样,不难看出的是范·迪克在强调“作为政治理论家,仅仅考察个人和社会或者仅仅考察个人和国家是极不全面的。即使在今天,政治理论家也必须按照人类自身的多样性而对人类进行考察”[16]的时候,其含义的本身指向就已经是不言自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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